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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探讨]★不一定要恢复古名[原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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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4-10-30
呵呵,现在打击“大汉族主义”是最包赚不赔的买卖
精卫衔微木
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
猛志固常在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4-11-13
如果是地级市的话,我觉得应该用原有的某府大名(不是他的一定不能用哦),对于原来的驻地衰弱的,可以用在县下面的镇。
对于将来取消地级,那县就用原县名,而下辖市、镇可用原来的大名字。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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