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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省会直辖的主要障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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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4-09-23
想都不要想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4-09-23
我觉得还是可行的。略论一下非省会而有直辖可能的:
1)大连,基本处于东北的盲肠,对拉动东北作用不大;
2)青岛,有可能。
3)宁波,厦门,都太小了。
4)深圳,离香港太近。
兰若生夏草,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4-09-25
以下是引用阿蚌在2004-9-23 7:32:18的发言:
省会城市直辖弊大于利。
不是所有的省会城市都直辖,那样肯定要乱套。直辖的是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对周边影响大、拉动大的城市。如武汉、西安、广州。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4-09-25


政府机构必须减少!首先要撤乡并镇!

省会直辖将增加建设新省政府的成本和运行成本!养那么多省长、厅长、处长、科长简直就是浪费!随便就可以做个科长,一个处长几个科长,有些局长竟然是光干局长!这什么公务员队伍啊?那些厅长、处长在发展地方经济没其什么作用!只会在办公室里坐,搞搞统计,也没有办法干涉基层!随着,政府从主动经济型向服务社会和经济型的转变,部分政府事务的社会化管理如行业协会等,不需要政府部门做参谋,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已经足够,而且这些人水平高!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4-09-25
它们是省会----------比如,广州有那么多的文化、医疗、体育等设施,还有办公大楼,本来是广东省积聚的财力建设起来。广州发达了,想自己分出去成为直辖,那广东省政府得搬出广州另觅地方建设?钱从何处来?就像娶了媳妇发了财就要把父母兄弟扫出家门一样。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4-09-29
楼上的兄弟没有把我的帖子看完。再者,你在32楼举一个家庭的例子,并不妥帖。何况,家大了——分开单干有什么不好?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4-09-29
迁到深圳去,就不必大规模建设这些了,很多都是现成有的。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4-10-02
省会直辖而省府等不搬迁又如何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4-10-02
想都不要想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4-10-02
大城市的辐射作用不会因为是省会就减弱,特殊的政治经济优势达不到北京上海的水平,直辖了也未见得增强多少。重庆直辖多年了,辐射作用有上海的几分之一?也就是解决个三峡移民问题。

至于说原来的省会直辖之后,某某地就可以当省会,就有更大发展……
如果省会仍然有那么多特权,我们讨论行政区划改革,市制改革岂不是表面文章,换汤不换药

美国那么多发达的大城市都不直辖,好多当州府的,不照样有强大的辐射作用?
行政体制改革才是重点,行政区划改革只是为之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能把界限挪一挪,把隶属关系变一变就万事大吉。讨论行政区划一定要超出区划的范围看待问题。
中央-省(自治省,直辖市)-县(市)
撤销副地级,县级等同于副地级
城市分为直辖,副省级,地级,县级,副县级,直辖市可以辖县,县级以上的市可以辖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市.除个别特例,城市必须集中连片
县分为地级县和县级县,地级县可以辖县级市,县级县只能辖副县级市
副县级市人口少于20万,不分区.分区的大城市人口不少于30万.区均为县级,人口不得少于15万,不得多余30万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4-10-19
中美国情不同,没有可比性。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7-11-27
引用第35楼koxixi于2004-10-02 15:20发表的  :
想都不要想

呵呵,反复只是这句话!
有灌水嫌疑哦?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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