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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关于省市县区的一点想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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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1-28
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下,省-市-县是三级实体行政区划,而且这些都是和中国本身的行政级别挂钩的,即省对部,地市对厅局,县对处。在原先地区公署时代,地区行署只有书记、专员以及几个部门(处级)而已,而且只定位于派驻机构,行署专员基本上没有行政权,但是书记权利很大,决定了整个地区县处级干部的任命。
地区改市后,行署专员成了市长,有了较大的行政权,而地区书记变为市委书记后,其权利和原先一样大,但是多了人大、政协以及政府各个部门,一大堆人成为了厅局级干部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安排了一大堆官(这也是中国特色,因人设官设岗)。但是市委组织和地委组织的权力和组织基本没变,仍然位于整个官场的金字塔尖。
同时,从地区改市,从地委书记改为市委书记,从行署专员改为市长,而且又多了那么多岗位可以来安排官,对当官的来说都是只有好处没有任何坏处的事,而具体是否增加了财政负担、是否增加了行政环节、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是没有人考虑的。
而一旦现在要实行省县直辖,对这些市委书记、市长来说,就是权力和利益的削弱,影响了一大批利益集团,自然有一大批人跳出来反对。在中国目前这种行政体制下,平衡官场利益、保障官员利益的最大化仍然是各级地方一把手首先考虑的问题,至于是不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是没人考虑的。
因此,目前省县直辖,是政治和人事安排的问题,而不是其它问题。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1-29
楼上的在瞎说。

现在很多地级市是由一个地区和一个地级市合并而来的。

另外,以原宜昌地区和小地级宜昌市(设西陵、伍家岗、点军三个区)为例,宜昌地区的机构远比只管城市的原宜昌市庞大。

后来的宜昌市委、市政府长期使用老地委、行署的大院,可见地区的条件好得多。

底下各局、委几乎全盘接收原地区相对应产业,有人大有政协的老宜昌市的办公设施实在对不起观众。

宜昌地区电视台、宜昌电视台(三峡电视台)整合为宜昌三峡电视台

宜昌地委机关报成为宜昌日报,市委机关报演变为三峡晚报。

整合后,机关人数绝对少于原先的两套班子,因为腾出来的办公楼在那里明摆着。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1-29
即使是没有进行地市合并的,如没有同名地级市的绍兴也具有同名的县级市,在改市的时候事实上是对原来县级市和地区公署重新进行了调整,原地区公署则加强为地级市,而与其同时原县级市成为只能算"半政府"的区,失去大量职能和机构,可见是有增有减的,如果像永州那样一下子吃掉两个县级市算起来机构还算是减少了.如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和田地区改市,肯定能减少机构(和田可是市县并存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1-29
在中国,所谓的市辖区并不是半政府的,而是一个基本上完全政府的。
区里有区党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区里的各个委办局等机构,和原先的市县基本一致,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只是公安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变成了分局,直接受上一级部门的领导,区政府只有协调权,而没有任命权和调配权,整个人员编制基本上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而像北京,区和县的机构是完全一样的,除公安局、工商局、技监局等外,国土局、规划局也都是市一级部门的分局,唯一区别的是区的正职领导是正厅局级,县的正职领导是副厅局级。
另外,在中国,有地市合并的,也有相当多的是地改市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1-30
“现在很多地级市是由一个地区和一个地级市合并而来的。”
这样的“一个地区和一个地级市”,过去本来就是一个府!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1-30
引用第3楼野风2007-01-29 23:36发表的:
在中国,所谓的市辖区并不是半政府的,而是一个基本上完全政府的。
区里有区党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区里的各个委办局等机构,和原先的市县基本一致,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只是公安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变成了分局,直接受上一级部门的领导,区政府只有协调权,而没有任命权和调配权,整个人员编制基本上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而像北京,区和县的机构是完全一样的,除公安局、工商局、技监局等外,国土局、规划局也都是市一级部门的分局,唯一区别的是区的正职领导是正厅局级,县的正职领导是副厅局级。
另外,在中国,有地市合并的,也有相当多的是地改市的。


不一样吧!
虽然说机构数量差不多,但编制要少很多。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1-31
引用第5楼大家好2007-01-30 10:57发表的:
不一样吧!
虽然说机构数量差不多,但编制要少很多。


市县改成区后编制基本上不会减少的,只是当官的会变一变。
比如像县公安局,原先局长是由县委书记就可以决定人选的,然后把任命情况报市一级公安局备案而已,市公安局对县公安局有业务指导权,但是指挥权。
县改区后,公安局就成分局了,此时公安分局局长就要由市公安局长来任命了,任命情况只是通报区委区政府一下。然后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不光有业务指导权还有指挥权了。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可以说县改区后,区一级政府的权限要少一些了。
当然,中国的官都是各种势力平衡的产物,并不是完全的绝对由谁来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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