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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讨论设市标准:必须有很高的人口密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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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3-17
讨论设市标准:必须有很高的人口密度
如何区别“省”和“直辖市”,如何区别“县”与“市”,如何区别“区”、“镇”、“乡”?
必须有一个标准,这就是人口密度
直辖市、市、区,必须有很高的人口密度
偶建议:
省一级:直辖市,人口总量不少于1000万,人口密度不少于2000人/平方公里;否则置省
第二级:市,人口总量不少于100万,人口密度不少于2000人/平方公里;否则置县
市不辖县
县市以下:人口总量不少于10万,人口密度不少于2000人/平方公里,置区;不符合置区条件的,人口总量不少于5万,人口密度不少于500人/平方公里,置镇;否则置乡。

对直辖市的区、县,省的市、县,按这个标准确定级别:
人口500万以上的区、市、县,副省级
人口100万-500万的区、市、县,正厅级
人口100万以下的区、市、县,副厅级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3-17
呵呵,一般来说城市的建成区的人口密度:>1万人/平方公里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3-17
人口密度必须作为设市的重要指标。重庆的人口密度适合置省。如果忽略人口密度,可以造出一大堆重庆、保定那样的“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3-17
引用第1楼齐越2007-03-17 20:55发表的:
呵呵,一般来说城市的建成区的人口密度:>1万人/平方公里

但是适域概念的市显然不只有建成区,还应该包括联系密切的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的依托的矿港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3-18
是否切块设市?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3-18
特大城市(省级):非农人口>500万,辖区面积<20000平方公里
大城市(副省级):非农人口>200万,辖区面积<10000平方公里
中等城市(县级):非农人口>50万,辖区面积<3000平方公里
小城市(乡级): 非农人口>10万,辖区面积<500平方公里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3-18
引用第5楼zhxlzg2007-03-18 02:49发表的:
特大城市(省级):非农人口>500万,辖区面积<20000平方公里
大城市(副省级):非农人口>200万,辖区面积<10000平方公里
中等城市(县级):非农人口>50万,辖区面积<3000平方公里
小城市(乡级): 非农人口>10万,辖区面积<500平方公里

你这个标准是胡闹。按这个标准,江苏可以拆成10个省级市:非农人口>500万,辖区面积<20000平方公里

只需要规定人口总数和人口密度就足够了,别的标准都很难行得通。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3-18
看来孙猴子打算变出一些建成区和人口来。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3-18
我支持楼主的方法,但我不支持切块设市,也就是市要留在原地!~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7-28
应该只是标准的其中一项而已,单按此划分是很奇怪的
总算进来了,花了我一天的时间,不容易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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