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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你支持中国使用那中行政区划方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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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12-16
设市是必然的,国际惯例!管理层次的多少要适合国情,大家不要感情用事,关键是中央政府要放权,省政府要让利!每一级政府都必须权责利相统一,不能只要权利不管责任!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12-21
中央---省、自治省、特别省----市、县、自治县---镇、乡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12-21
我认为20万以上的城市应从县中独立出来,便于城乡不同管理的方便。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12-21
瞎说说:

城市(人口)----管理地区
-------------------------------
  京(千万)----国
  都(百万)----省(或“郡”,古代多为军事单位,与县平级,这里取字型中的“君”字,给它提升起来。)
  府(十万)----州
  城(  万)----县
  镇(  千)----乡
  集(  百)----村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12-22
虚省、废地、实县、乡镇自治。
马克思主义没有国界,但马克思主义者都有自己的祖国。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12-22
省----县-----乡------村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12-26
县是中国自古最基本的行政单位,强市弱县是本末倒置.我只认同自己的县,不认同某个把我们变成区的市.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7-12-28
省——县(市)——镇、乡(町)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8-02-07
乡镇本来就不应成为一级完整的政府机构,只能作为县的派出机构。对于中国这样地域辽阔的国家,三级政府就应该是省--地--县。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8-02-09
大哥你能不能三级行政区呀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8-02-09
2和5本质上是一样的,占了绝对主流啊.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8-02-12
第一种,党县是团级以上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8-02-12
省----市----县----村(居委会)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8-02-12
一个省管太多的县也不好的..............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8-02-12
道比较好!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8-02-14
      省(都)——郡(州、邑、坊)——县(乡、市、镇、区、里)——村(居、社区)
  具体安排:总原则——分地虚县并乡建郡
  1、改现行的**族自治区为**族自治省,改直辖市为都(可用重庆模式,设置都市省,区划名称定为都,取通都大邑“都”之意,不用市这一名称可避免辖区过大造成的不伦不类,不用省这一名称可避免在省下在增设市级机构),增民族省(如云南、贵州、青海,它们在许多政策上享受自治区同等待遇)。省级可设置40个左右(设置太多不可取,如俄罗斯,管不过来,只好再设联邦区,又增加不必要的机构和层次)。
  2、分地区、地级市为郡、州、邑,保留自治州这一名称,地级市(含副省级城市)名称改为邑(取通都大邑“邑”之意,辖区缩小),直辖市所属区改为坊;合并乡镇后其管辖乡镇(街道)数目仍很多的较大地区、地级市视情况应予以拆分,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较大的设为邑(按市带县初衷设置,取消县级区划建置,直管乡镇),3-5个中等县合并建郡,3-5个县级市合并建州(以发展多个小区域中心城市为宜,行政中心可与经济中心分设)。例:烟台可拆分出龙口、蓬莱、招远、长岛等合并建州(设龙口、黄城、蓬莱、招远等多个市),信阳拆分可在西部建邑、东部以潢川为中心建郡。每省(都)可设置20-40个郡(州、邑、坊),设置太多不可取,管不过来,又要增加不必要的机构和层次,必要时市县区也可由省直管。
  3、虚县,“县”这一名称予以保留,在户籍管理、通信等方面保留县的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上撤消现有的县(市、区)级建制,合并城关与近郊乡镇(街道)为新的县、历史上的县治及近郊乡镇也可合并为县,这样便于群众理解接受;县级市的市区和近郊部分合并为新的市、经济发达市政功能齐全的强镇也可改市;合并乡镇,乡镇由郡(州、邑、坊)直属;现有的地级市所属区建制撤销,合并街道为里、直辖市的街道也改为里;区作为特殊地域区划名称来设置。这样可避免市、区名称和设置上的混乱,象区管区、市管市等现象。每郡(州、邑、坊)管辖的县(市、区、乡、镇、里)数目,人口密度较大的东部地区可控制在60左右,地域较为广大西部可控制在30左右(设置太多不可取,管不过来,又要增加不必要的机构和层次)。
  4、省为部级,郡(州、邑、坊)可定为司厅级;市、县、区可定为处级,里、镇、乡可定为副处级。
  这样,地方行政区划由4级减为3级,由郡来承担地和县的管理职能,减少了中间层次,有利于政府提速、行政减负。被撤消现有的县(市、区)其人员用以充实基层机构,加强一线力量,使县的服务职能前移到乡镇,有利于精兵简政、服务群众。
    其它规定:
  1、民族地区   
可分为三个层次,**族自治区域(指单一民族自治)、民族自治区域(指多个民族共同自治)、民族区域(指多个人口较少民族有限自治);对于相对单一少数民族原住区域或集居人口相对较多的区域,在区域级别名称前冠以民族名称和“自治”字样,例现有的自治区即为**自治省,**藏族自治州,**藏族自治县,**回族自治乡等等;相对多个少数民族原住区域或集居人口相对较多的区域,需设立民族自治区域则在区域级别名称前冠以“民族自治”字样,例海西民族自治州;多个少数民族相对集居的区域,虽然人口相对较少,但仍需赋予民族区域政策,则在区域级别名称前冠以“民族”字样,例云南、青海、贵州等即为民族省,新疆塔城地区可改称塔城民族郡等等。
  2、特殊地区
国家可以根据特殊需要设立特别区域、自治区域、特别自治区域,并分别立法给予特别地位、自治地位、特别自治地位,在相应的区域级别名称前冠以“特别”、“自治”或“特别自治”字样,例厦门特别邑、香港自治都、台湾特别自治省等等。
  3、越级管理地区
中央直接管理的郡(州、邑、坊)、县(乡、市、镇、区、里),在相应的区域级别名称前冠以“直隶”字样;省(都)直接管理的县(乡、市、镇、区、里),在相应的区域级别名称前冠以“直辖”字样;郡(州、邑、坊)直接管理的区域,在相应的区域级别名称前冠以“直属”字样;同时给予高于本级行政区域的部分(行政、立法、经济)管理权限和待遇;例海南省三沙直辖区。
  4、授权管理地区
下一级区域被授予以上一级区域的部分(行政、立法、经济)管理权限,在其区域级别名称前冠以“单列”字样,同时给予高于本级行政区域待遇,例青岛单列邑。以此解决副省(都)、副郡(州、邑、坊)的问题。
[ 此贴被wgang在2008-02-29 23:1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8-02-14
        省级可设40_50个,郡级20_40个人口300_1000万,县(乡、市、镇、区、里)级60_100个人口县(市、区)10_30万乡(镇、里)3_10万,西部可再减少.县市区为正处级,乡镇里为副处级,撤消近3000个现有的县(市、区)级建制,每个按0.2万计算,充实一线50%,可减少300万啊!!减少了一个中间层次,推委扯皮少了.加强了基层,有利于服务群众
[ 此贴被wgang在2008-02-22 08:2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8-02-19
[attachment=23913]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8-02-20
省/直辖市/特区/自治区——县/自治县——乡镇——村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8-02-20
省县乡村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8-02-20
应该以省、特别行政区、特别自治区--------市、自治州---------区、县、自治县---------社区、镇、民族乡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8-02-21
省(都)——郡(州、邑、坊)——县(乡、市、镇、区、里)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8-02-27
省----县市-----村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8-02-28
省--县(含地级市、县级市、县)--镇(乡)--行政村
注:撤地并县指的是撤销市管县的体制,实现省县直辖,而不是单纯的撤地,我的理解是:留地离县,保留级别,撤销市管县体制,合并小县,省县(地)直辖。
    如果降了地市的级别,那些官员对省管县的阻力就很大,再撤销地管县的体制,县长和市长平起平坐,都对省负责,在官本位的今天,还不把那些地级官员的鼻子气歪了,因此必须保留市的政治级别,权当把地级市当成一等县就得了,县级市当成二等县就得了,普通县当成三等县就得了。
[ 此贴被liyongjun在2008-02-28 14:2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8-02-28
人口少的县可以县直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