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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对省以下区划的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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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11-15
虽然不喜欢日本,不过并不是说小日本的好的东西就是我们不该学习的。
考虑到中国地大人多,我想我们可以近似把我们的一个省的区划等同于日本一国的区划来规划,或者说我们就把小日本当成中国的一个省考虑,参考日本省下面各级别的区划,来重新对中国大陆的其它省下面的区划就行调整,县要并为大县,各省下辖的县20-50个就合适(像海南的样因为考虑南海问题要保留的人口和面积都不大的省省下辖县控制在10个以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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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09:25重新编辑 ]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11-19
有道理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11-19
支持!
日本还有直辖的1都2府,按照中国的省与日本国对应,省也可以设若干个省辖市,后者辖区但不辖县。省辖市的标准应该是城区人口不少于75万。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11-19
虽然不喜欢小日本

但还是觉得可以借鉴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11-19
中国面积太大了人口多 区域差不好弄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11-19
楼主:那县下怎么办?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11-20
县下面辖适域的市,以及镇和村。如果县下面的市很大,可参考日本政令指定市那样,作为省的政令指定市,如果特大,如上海,可以为国务院下面的政令指定市。但这些政令指定市只能是省直辖的县下面的市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11-20
Re:
山东省主城区达到75万人口的城市有:
济南 青岛 烟台 潍坊 泰安 临沂 济宁
[ 此贴被guizishan在2007-11-20 22:3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2-22
现在依然坚持这个看法——当然,中国人口最多的省都比日本国小,所以我们的大县也可以比日本的县小些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2-23
[quote]引用楼主syf于2007-11-15 21:26发表的 对省以下区划的看法 :
虽然不喜欢日本,不过并不是说小日本的好的东西就是我们不该学习的。
考虑到中国地大人多,我想我们可以近似把我们的一个省的区划等同于日本一国的区划来规划,或者说我们就把小日本当成中国的一个省考虑,参考日本省下面各级别的区划,来重新对中国大陆的其它省下面的区划就行调整,县要并为大县,各省下辖的县20-50个就合适(像海南的样因为考虑南海问题要保留的人口和面积都不大的省省下辖县控制在10个以下就行了)。
你的想法和我的并大的标准基本相同啊!!!顶了!!!!!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12-23
根子在创新市制,大县制可以探讨,但需慎重推进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2-30
所以可以选择一些省份和地区试点。比如山西河北,就是适合展开并县和县辖市工作的。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1-03
[quote]引用楼主syf于2007-11-15 21:26发表的 对省以下区划的看法 :
虽然不喜欢日本,不过并不是说小日本的好的东西就是我们不该学习的。
考虑到中国地大人多,我想我们可以近似把我们的一个省的区划等同于日本一国的区划来规划,或者说我们就把小日本当成中国的一个省考虑,参考日本省下面各级别的区划,来重新对中国大陆的其它省下面的区划就行调整,县要并为大县,各省下辖的县20-50个就合适(像海南的样因为考虑南海问题要保留的人口和面积都不大的省省下辖县控制在10个以下就行了)。
你的观点跟我完成是相同的啊!!!请看:并大县的标准

(1)人口密集的地区是:5000—10000平方公里/县,100—300万人/县。
(2)人口一般的地区是:10000—20000平方公里/县,50—100万人/县。
(3)人口较少的地区是:20000—30000平方公里/县,10—50万人/县。
(4)人口稀少的地区是:每县可以超过30000平方公里,1—10万人/县。
总之,并大县是实现省直辖县市的关键点!!!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1-06
20个县还是太少,恐怕只有海南才行。2000多个县,即使设50个省级行政区,扣出港澳与几个直辖市,每个省也要管50多个县。在保持三十多个省的情况下,每个省平均管辖70多个县。如果不分省,也就是说平均每三个县就要并成一个县,操作难度比较大。另一方面,在目前,全国要大规模分省也不现实。所以,目前只能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市合并;一般来说,两个县并成一个县可以接受,如果是三个县并成一个县,那只能是特例。尤其是在西部一些山区,交通比较落后,三个县合成一个县的结果将会是非常糟糕的。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1-06
省只适合适当调整。而地级和县级应合并调整为一级。只有合并后较大的县,县辖市才有意义,否则一个县就辖一个市(县城),那就是严重浪费。
在省以下,只设市县合一的县级市和普通县这两种县级单位。比如在河南,现在的郑州市和洛阳市就设为市县合一的县级市。在市县合一的县级市里,允许大市分区,这个县级市里只能有一个市,即其建成地域连续的中心城区。其他非相连的较大聚集点设镇,更小的是村。而其他的县合并为大县,县下辖市,较小的镇,市镇都有县辖,其余县域为乡村。县和县辖市镇为分权关系。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1-08
引用第14楼syf-syf于2009-01-06 23:56发表的  :
省只适合适当调整。而地级和县级应合并调整为一级。只有合并后较大的县,县辖市才有意义,否则一个县就辖一个市(县城),那就是严重浪费。
在省以下,只设市县合一的县级市和普通县这两种县级单位。比如在河南,现在的郑州市和洛阳市就设为市县合一的县级市。在市县合一的县级市里,允许大市分区,这个县级市里只能有一个市,即其建成地域连续的中心城区。其他非相连的较大聚集点设镇,更小的是村。而其他的县合并为大县,县下辖市,较小的镇,市镇都有县辖,其余县域为乡村。县和县辖市镇为分权关系。

我和你的观点是99%相同啊!!但是有一点需要探讨即“县级市里,允许大市分区”,我认为县级市里的中心设数个“坊”(现在的街道)而其他地域设镇和乡。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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