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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有效解决地级市过滥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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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5-07
大多数人反对那种简单地把原来的一个某某地区改称为某某市。事实上,这些地区的首脑机关所在地,城市建设水平确实不高,有的设为县级市都很勉强,更不用说直接设为地级市,所以,反对的人才会如此之多。

本人觉得国家应该对这样的建制做出适当调整。具体做法如下:
(1)原地级机关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面积不足30平方公里,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不足25万的,一律改称为某某郡;
(2)原地级机关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面积在30至60平方公里,城市实际居住人口在25至60万的,一律改称为某某府;
(3)原地级机关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面积超过60平方公里,城市实际居住人口超过60万的,方可保留为某某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5-07
关键问题是多大的城市(城区!!)才能设立区。讨论用什么名称没多少意义。
我主张市的城区人口在75万以上才能设立区,即成为所谓的地级市,与楼主基本一致。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5-08
引用第1楼hnhb于2008-05-07 09:08发表的  :
关键问题是多大的城市(城区!!)才能设立区。讨论用什么名称没多少意义。
我主张市的城区人口在75万以上才能设立区,即成为所谓的地级市,与楼主基本一致。

这不仅仅是更名的问题。
过去的行署不是一级政府,管理权限相对较小,所以都想方设法改市;但是,这种市都成为了病态市。如果再次撤销这些市,必然出现很多问题,而将其改设为郡、府就能够保留其一级政府的权力,又可规范政区设置。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5-08
仅支持省县直辖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5-08
我认为城市中心城区人口最少要保证80万以上,或者100万

城市总人口500万以上才符合设立地级城市的标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5-08
楼上还说地级市?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5-08
引用第2楼仙峰俊俏于2008-05-08 05:43发表的  :
这不仅仅是更名的问题。
过去的行署不是一级政府,管理权限相对较小,所以都想方设法改市;但是,这种市都成为了病态市。如果再次撤销这些市,必然出现很多问题,而将其改设为郡、府就能够保留其一级政府的权力,又可规范政区设置。

说得对,地改市的动机大多就是为了权力,那你为什么还要纵容他们?
再问,现有的市区在所谓的郡、府之下是整体设为一个市还是继续分区,如果还是后者就没多大必要仅仅改个名称。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5-08
引用第6楼hnhb于2008-05-08 10:28发表的  :
说得对,地改市的动机大多就是为了权力,那你为什么还要纵容他们?
再问,现有的市区在所谓的郡、府之下是整体设为一个市还是继续分区,如果还是后者就没多大必要仅仅改个名称。

现有的市区合并为一个县或市(县级)。保留郡、府一级政府的权利,是目前体制决定的,不是有意从容。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5-08
定西市,中卫市很厉害!
持之以恒,信守承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5-08
换个名字没有用,关键是改变体制,取消地级,叫市也无所谓了.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5-08
引用第7楼仙峰俊俏于2008-05-08 10:36发表的  :
现有的市区合并为一个县或市(县级)。保留郡、府一级政府的权利,是目前体制决定的,不是有意从容。

请问是什么体制、是体制的哪方面决定了地级层次一定要实权化?地改市之前的地区行署有何不妥?何以让某些人要非改不可?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5-08
引用第10楼hnhb于2008-05-08 13:18发表的  :
请问是什么体制、是体制的哪方面决定了地级层次一定要实权化?地改市之前的地区行署有何不妥?何以让某些人要非改不可?

国家曾经明确市带县模式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才导致各地纷纷撤地设市,进而形成目前的地级市遍地开花的局面。如今,全国保留行署的地区极少,所以再回头已经非常不易,只好做些规范之类的工作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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