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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中央集权还是地方自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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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7-21
这是一切区划理念的出发点。
垂直化管理,还是扁平化管理?——本质是个政治理念问题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7-21
矛盾的双方,一会这样,一会那样。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1-18
引用第2楼天下生民于2008-07-21 20:32发表的  :
集权的地方集权,自治的地方自治。

解释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1-18
集權和自治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一般中央極權制度的原則是:凡是中央想集中在中央的權限便儘量集中於中央,凡是中央不想負擔的活就卸於地方。
一般地方自治制度的原則是:凡是可以由地方管理的權限儘量設於地方,其他的權限集中於中央。
一般聯邦制度的原則是:按照憲法約定。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1-22
看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1-27
中央集权=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大于一切!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1-31
這裡的「國家」到底定義是?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1-31
中国人,讲究平衡,但是这个上面却只找到博弈的影子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2-03
支持地方自治
中央权利下放·!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2-05
当前情况下,下放权力只对买办JY和地方官僚有利。
省县直辖,县镇地方自治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2-20
集权与自治相结合

省(合并小省和直辖市,全国大约二十多个)恢复为行省,为中央派出机构不设人大等,实行委员制

地级市(小的合并)改成为州,为高级地方政府,实行三权分离,州长由中央在省委建议下任命,人代会实行普选行使议会职权,设州政府为行政执行机关,首长为州政府主席。
州下设县办事处为州政府派出机构,最后撤销。

州下设按人口标准市、镇、村,为基层自治政府,其辐射面积规定最小值,如人口稠密区域最低200平方公里,人口稀少区域最低500平方公里等。
在市和中心城镇设设联合服务中心,方便市民办事,较大的市可设分中心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2-24
基层自治,最高到县级。地级以上集权,如果全自治,国家还不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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