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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区公所简介,兼论恢复区公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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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1-06-05
引用第9楼hnhb于2008-10-22 13:13发表的  :
县直管村?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现在村级合并后,村的数目少了。完全可以做到省(直辖市)-县(市)-村(镇) 三级行政。
撤销地级,乡级。实行:省(都市省,自治省)-  县(省辖市) -市,镇,村 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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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1-06-05
引用第25楼cheehg于2011-06-05 22:20发表的  :
现在村级合并后,村的数目少了。完全可以做到省(直辖市)-县(市)-村(镇) 三级行政。

你的意思是公务员只是管官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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