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075阅读
  • 8回复

[区划改革动向]区划改革是否可以参考部分行政管辖范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0-06
由于现行省级区划面积过大,省内差异绝大,省会所在地往往会优先于其他地市享受特殊的政策经济地位,这样造成了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比如武汉经济圈,中原城市群,这种小面积的地市组合的形成,就反映了当前区划的落后与现实经济发展的矛盾。而在现行行政区划中,也存在一部分相对合理的行政管辖区,比如说中国海关在全国各地的管辖区,不是每个地市都有的,同时,海关的管辖范围也不止一个地市,往往是考虑到当地的经济交通联系而设置的,虽然由于一些原因没有跨越省级行政区划,但在省内客观上划分出了经济片区。现实中还有不少类似海关这种以经济联系和交通联系设置的机构,我们划分行政区划的时候,可以参考这些单位的管辖地域,做出的方案可能会更合理一些。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0-06
能说的具体一点吗
欢迎扫描二维码头像关注行政区划代码的演变史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0-06
专职管辖具有各自的特点,清代就设粮道、河道、驿传道、盐法道、海关道等,都是无地方区域的,因而彼此辖区重叠或是有空白区域也很正常。在行政区划改革时从便于管辖的角度可以兼顾相关的所谓行政管辖,但不应受制于相关管辖的因素。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0-06
楼上所说的道相当于现在国务院的各个部,部与省是同级别的。所以清代设的粮道、河道、驿传道、盐法道、海关道就与相当与现在省的江南道------同级别,但它却是中央的部级机关。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0-06
引用第3楼hufengwu于2008-10-06 18:47发表的  :
楼上所说的道相当于现在国务院的各个部,部与省是同级别的。所以清代设的粮道、河道、驿传道、盐法道、海关道就与相当与现在省的江南道------同级别,但它却是中央的部级机关。

这种说法不对。如果类比道应该是相当于省里的厅,兼管专门职务的道与管地区的分守、分巡道同级别。最多河道总督可以理解为部级,但也略显牵强,因为清制仅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四省置河道。
如果说唐代贞观年间设置的江南道还可以理解为相当于省,那么清代的江南道却是另一个概念,与我例举的那些道也有很大区别的。清代的江南道是都察院所属十五个经办监察业务机构之一,其长官是监察御史而非道员。江南道虽管辖区域同江南省,但很快江南省析置为苏皖二省。更重要的是,清制布政使和按察使同为省长均为从二品,而十五道监察御史自清初到乾隆定制,由三品最终变为从五品,比道员(正四品)还低。包括江南道在内的都察院十五道应该说是中央部级机关的派出机构,只是管辖区域是基于清初的省设置的,相当于省的说法很不准确。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0-07
楼主的观点有那么一点道理。

不过,现在的某个方面的行政管辖区域是根据现有的行政区划划分的。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0-07
我的这个观点是依据当前省管县的趋势而提出的一种思考。我个人认为,省管县缩省是必然的,所以我提出可以依照行政管辖范围作为规划参照。其实海关的设置,往往是考虑当地交通联系和经济联系,事实上算是一种比较科学的区域划分,由于中国其他行政部门传统的各管各地的情况,导致海关基本没跨省设置,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海关的设置还是相当合理的,同样的应该有河道管理局等单位,都是按照区域性设置,不会过多考虑地市区划分割的因素,当然,海关往往地域过小,但我们在行政区划设置的时候,可以考虑海关的合并,比如河南南阳和湖北襄樊,两地紧挨着,很多乡镇甚至共有一个市场,由于行政上分别作为区域性中心,都设置了海关,管辖各自周边的几个地区,这样的海关可以考虑在划分新省的时候合并掉,而武汉,郑州,可以整合其相应城市群,作为一个新省,这样缩省之后,基本上都是按照市场经济形成的合理的经济行政片区,总体来说,合理性在目前来说,无出其右吧?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0-09
经济圈 的范围是太大了,而且功能太多元,所以不主张设立权力太大的机关,以免该机构过分重视中心城市,丧失联络全体的功能。不如维持现在的各种城市间联络组织(如市长联络会之类)。

如果是小范围的跨行政区组织,或者是功能明确的,那倒应该。不过目前实际上也是有的,以河道为例,就有长江委,黄河委,淮河委等。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0-10
引用第8楼keating于2008-10-09 07:13发表的  :
经济圈 的范围是太大了,而且功能太多元,所以不主张设立权力太大的机关,以免该机构过分重视中心城市,丧失联络全体的功能。不如维持现在的各种城市间联络组织(如市长联络会之类)。
如果是小范围的跨行政区组织,或者是功能明确的,那倒应该。不过目前实际上也是有的,以河道为例,就有长江委,黄河委,淮河委等。

首先对你表示感谢!这正是我的意思,海关也符合你说的小范围的跨行政区组织,当然,有的行政区需要整合,或者分割,这些也是可以依据当地情况进行,至于市长联络会,或者什么两地连线电话,我亲戚有幸参加过,基本上说没多大意思,就是偶尔有个大铁路了,来开个会议,别的时间,没有任何联系。对于经济区范围太大一说,不敢苟同,远的不说,就拿上海的长三角来说,无非就是苏南加杭嘉湖和上海,应该远小于现行一省之规模。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