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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行政区划改革路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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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6-23
大家都在喊省直辖市县。
都在讲,先财政直管,然后在过渡到完全直管。
但是,实际上碰到辖市县较多的省份,或是碰到副省级市或是自治州进行不下去了。
我在想能不能换个思路。
第一步:还是以地级市为蓝本,对于没有一体化的地级市进行分拆。较大的一分二、一分三、甚至一分四。让一个地级市两三百万人,现在三四个市县的地盘。这样全国就变成千余地级市。
结构变成:
全国分为省、市;各省分为市;各市分为区、市、县;各市、县、区分为街道、镇、乡
第二步:对直辖市、地级市属下的结构进行整理,较大的区市县分拆为四五个区,基本上每个区五六万人、两三个乡镇的地盘。并同时撤销乡镇。这样基本形成了全国分为三十几个省区市,各省区分为三十到五十个市,各市分为三十到五十个区的架构。
结构变为
全国分为省、市;各省分为市;较大的市分为区,一般市分为街道、镇、乡
第三步:对直辖市根据城市化状况分为市和州两种;对于地级市根据规模和城市化程度分为州、市、县三种;对于州下根据聚居特性和城市化状况分为区、市、郡三种;对于县下根据聚居特性和城市化状况分为区、镇、乡三种。
至此新的区划架构基本成形,结构变为:
全国划分为省、州、市;各省划分为州、县、市;各州划分为区、市、郡;各县划分为区、镇、乡;各市划分为区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06-23 17:43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6-23
补充几点。
1、首先区分需要分拆的地级市,然后在分拆。
2、分拆后的“地级市”可考虑所处的位置来订定规模标准。靠近珠三角、长三角、渤海湾可小些人多些,比如两百万人左右。偏远地区人少些,比如五十万左右。西藏及青海西南十万左右。其他地区一百万左右。
3、若是两个市县被分拆出来
可考虑分拆的同时进行分区操作。
4、政区分类可和分拆同时进行。
比如说,厘定不用分拆的市的时候就可以将他们改为州。
分拆出来的地级单位可直接改为(省辖)市、(直辖)县
州下分拆的区,可直接改称州辖市、州辖县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6-23
越搞越复杂,还不如原来的区域型  省---县---乡;城市型  直辖市(建议改称“都”)---市---镇好。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6-23
引用第2楼hufengwu于2009-06-23 16:11发表的 :
越搞越复杂,还不如原来的区域型  省---县---乡;城市型  直辖市(建议改称“都”)---市---镇好。

原来的区划是“省/区-州/市-区/县/市/旗-乡/镇/苏木/街、省/区-/县/市/旗-乡/镇/苏木/街、直辖市-区/县-街/镇/乡”吧。

再者,我这里讨论的是区划改革的路径,并不是最终的结果。

无论是第二步结束,还是第三步结束;结果应该都比你的“省---县---乡、直辖市(建议改称“都”)---市---镇”优化吧
你这里 省---县---乡、直辖市(建议改称“都”)---市---镇 是纯三级,而且是 城市套城市,并且剥夺了省之下设城市的权利

而我这里
第二步后:
市-区 二级;省-市-区 三级 没有“城市”套“城市”,也没有剥夺省辖城市的权利
第三步后:
市-区、州-区/市/郡  二级 ; 省-州-区/市/郡、省-县-区/镇/乡、省-市-区 三级 ,没有城市套城市,也没有剥夺省州县设城市的权利。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6-23
基本原则:
省级,基本不动;地级,以拆分为主;县乡级,重组为一级。

也就是说,越到上面动得越少,越到下面动得越多。这也是基于稳定来考虑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7-01
现在大家都在喊省直辖县市。

舆论上,就已经打开一个缺口。让所有的县市长均认为自己是有机会一步飞升局级。
若是谁再提县市合并,不要说进入决策层讨论。都能让吐沫星子淹死。

与其这样,还不如大家都冷静下来。不要再喊什么省直辖县市。
从地级市入手,一个一个的切出来。那样,结果应该好得多。而且对于比较小的县市,直接将多个县市切为一个地级单位。

好比是深圳的新区制改革。其实其目的根本就是合并街道的。但是他一句话都不提合并街道,只是说切割出新的区。
但是最终的目的确实很到位的。撤销区级,合并街道,市直辖街道。

这个是不是值得我们借鉴呢?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7-01
回 5楼(東七區) 的帖子
深圳的思路跟东莞的思路让人迷糊

东莞现在为直辖乡镇模式,倾向于改成:合并设区
深圳呢,终极目标,又似乎是:取消区的设置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7-01
Re:回 5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6楼玉宇清澄于2009-07-01 20:17发表的 回 5楼(東七區) 的帖子 :
深圳的思路跟东莞的思路让人迷糊
东莞现在为直辖乡镇模式,倾向于改成:合并设区
深圳呢,终极目标,又似乎是:取消区的设置


很简单的道理,因地制宜罢了。

东莞没有设区。
所有的乡镇都眼巴巴地看着区这个位置。市里面想着,都改为区,似乎太多了点儿。于是就说,上面觉得你们升级不太够,这样吧,你们两三个结成对子,我在和上面协商协商...

深圳有设区和街道。
自然不好走这条路。也不好说把谁给撤了。
只好对区里说,我们觉得这块儿比较有前途,我们打算在这里加大些投入,当然他们和你们自然是不一样的,他们是市里面的派出单位而已,他归根结底还是你的。于是就分出新区。
对街道说,我们设立新区,就是给你们以希望,只有你们做好了,我们才有机会秀给他们那些区看。...

深圳的终极目标也不是取消区。深圳和东莞的目标都一样,成为一个只设区不设街道的地级市。

大家看着吧,将来佛山也会走深圳这条路。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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