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架构
比光明新区多三个局
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
据坪山新区机构编制文件,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坪山坑梓两个街道,全面负责新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正局级建制。
新区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与管委会合署办公,纪工委接受市纪委、党工委双重领导。
新区人员编制200名。其中46人由原大工业区管委会划转。设七位局级领导职务,包括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一人(正局级),副书记兼副主任一人,纪工委书记一人,副主任四人(均为副局级)。坪山、坑梓两个街道办,大工业区现有机构及龙岗区派驻两个街道人员,将成建制划转新区管委会。
比光明新区多三个局
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包括九个局办:综合办,纪检监察局,组织人事局,经济服务局,发展和财政局,社会管理局,公共事业局,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管委会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副处级)。与光明新区相比,坪山新区多了发展和财政局、公共事业局、城市管理局。
各派驻新区机构将包括:坪山新区地税局、市社保局坪山分局、市工商局坪山分局、市交通局坪山新区交通管理处、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并坪山交警大队和消防大队。
国土所调整为市国土资源局直接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工作不另设机构。坪山坑梓街道办分别加挂坪山新区坪山、坑梓街道办事处牌子,作为新区管委会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