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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并县与分县哪一种更好?(请版主代发个投票贴谢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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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8-08
A、并县(不需分省,即使分,也是小幅分)

行政层级:省--县市--乡镇街--村居社基层自治

B、分县(不分省)
行政层级:省--(虚设协调机构)--县市--村居社基层自治

虚设协调机构数目少于现地级市数目,每省控制在5个以内;川、冀等可放宽到10个
简言之,就是对现行乡镇合并乱象的梳理,干脆分县,县市以下直接到基层
西部地区可因地制宜

C、分县且大幅分省的情况下,省--县市--村居社基层自治,这时候行政层级已经很简洁了

哪一种更好呢?

个人倾向于B方案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09-08-10 10:45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8-08
我认为并县分省好

a减少层级
b便于管理
c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d可使县级城市达到适度规模经营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8-08
我支持:并县,调整省区域(分大、并小、消畸)。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8-08
并县,实现省县直辖。   省----县----乡----村
分县,实现县直管村社。    省----地(市)----县----村
两种方案都可以。

两种方案都不必虚省、分省。
大幅分省,其结果只会在省上在再现一级行政机关。
如汉代的州,唐的道、宋的路、元的省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8-08
我支持并县、并乡镇。省直管县(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8-08
不管是並縣還是分縣 目的都是要減少一個層級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8-08
回 3楼(haizhiben) 的帖子
跟我的B方案其实一样,我把地(市)给虚设了

分县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县市数目会有所增加,还不如裁汰地级,弄个10-20个县市合设一个虚级机构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8-09
回 4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两个层级都并的话,不太可能,只可能在某一层级进行较大幅度的操作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8-09
回 2楼(feibaok) 的帖子
跟我的A方案差不多,不过并县比分县难于操作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8-09
分县,取消乡镇。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lyz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8-09
我支持并县,分省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8-09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8-09
Re:回 4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引用第7楼玉宇清澄于2009-08-09 06:47发表的 回 4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
两个层级都并的话,不太可能,只可能在某一层级进行较大幅度的操作


大幅并县、小幅并乡。因为乡镇一级已经并过一次了。只是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到位。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8-09
个人倾向于A方案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8-10
回 13楼(hbmc) 的帖子
a方案的缺点是被并县的县城定位、某些落后地区因为人多或地广分设新省的经济支撑

个人觉得还是分县好,分县可减少一个层级(乡镇街),优化一个层级(地级虚化、合理重组),也就是b方案

c方案则属于理想主义,地也减掉了,但伴随着大幅分省,不可预知因素较多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8-10
Re:回 3楼(haizhiben) 的帖子
引用第6楼玉宇清澄于2009-08-08 21:47发表的 回 3楼(haizhiben) 的帖子 :
跟我的B方案其实一样,我把地(市)给虚设了
分县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县市数目会有所增加,还不如裁汰地级,弄个10-20个县市合设一个虚级机构


这也是一个好办法
只是,虚级机构很容易实化,有很大的现实可能性。
因为其地位和权力都很大。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8-11
回 15楼(haizhiben) 的帖子
分县结合地级的优化相对于并县、分省是比较务实的做法

分省幅度过小,并县幅度过小都难以实现省直管县,但两者幅度不宜过大,这一点毋庸置疑
并县、分省结合进行,也至少需要增加10个左右新省份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09-08-11 10:41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11-08
本论坛不给面子

欢迎大家到我论坛参加投票http://chineseunion.uueasy.com/read.php?tid=61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3-06
我认为撤乡、分县、强地、虚省。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10-21
并县分省好
郡县制 二级区划制 (省回归为相当于现在的部级单位)
郡 一级区划
县/都 二级区划
城、市、(镇、乡、坊、村、里)、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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