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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建议采用面积×人口作为行政区划规模的参考指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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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9-10-30
回 48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拿全国的总的规模数 除以 四川的规模数 得出来的结果是N的平方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9-10-30
回 46楼(北极星) 的帖子
你以为你的线性回归就不主观呀,我先偷偷的演算一下,然后说我觉得江苏、陕西、江西、贵州、辽宁 五个省的规模是相当的(呵呵,他们本来就偏差不大,你说相当就相当呗,保证没有人说他们差异很大),连后煞有介事的用二元线性回归一算,算出系数可能是0.99或这1.01之类的,我就宣称系数应该取1,呵呵,看起来证明也比较严谨。但是为什么“江苏、陕西、江西、贵州、辽宁”这几个省就应该相当呢,这个都是主观选取的样本,说白了还不是为了证明的结果服务的么。

所以我不用走这个路子,我就是从发现开始的,首先我觉得这个公式可能揭示了某种东西,然后我就用这个来演算,而演算的结果和我主观概念上的认知吻合程度极高,然后我就来考虑其可能的应用以及对应的数学上的一些问题。当这些问题搞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就公布出来和大家分享,一切就这么简单。

你在没有搞清楚怎么个算法,为什么这么算等等以前,就下结论,而且我找了数据给你看我演算的结果,你居然说我的公式不能比较大小,算出来的都没有意义。呵呵,当时我就觉得我们根本没有什么共同的讨论基础,比较给你面子的说你没有理解,其它的我实在不想说了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9-10-30
回 51楼(youyuan) 的帖子
基准值是个技术活,北极星的100其实也难以服众

我的测算也采用了基准值的做法,我的基准选取以浙江省为模板,规模略小一些

从你的推演结果看,跟我的基准值应该是差不多的情况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9-10-30
Re:回 48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引用第50楼youyuan于2009-10-30 11:15发表的 回 48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
拿全国的总的规模数 除以 四川的规模数 得出来的结果是N的平方

多谢你的解答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9-10-30
我觉得我的公式可以和电学公式类比:
人口  电压
面积  电流
规模数 功率
人口密度 电阻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9-10-30
我一直觉得逆推法是最好的区划设计方案,不过实在可惜的是我们手头没有这样可供逆推的详细资料。

该公式(如果你认为是有效的)计算出来的值,只是用来参考,具体的区划设计来至于设计者多方面的考量,不宜也不应该过分的依赖这些公式。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9-10-30
对我测算出来的N值比较大的省的一点看法:
四川,四川有甘孜、阿坝、凉山等三个大州,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建议三大州升副省,如此四川分出重庆后没有必要再分了。
新疆,新疆有伊犁副省级单位,有生产建设兵团(虚正省级) 分开后新疆的规模也就不大了
内蒙古,据说自治区有派出机构在通辽的,这样处理其实很好的了,不见得非要分成两个省的
黑龙江,黑龙江有农垦、林业等三个大规模的具有政权性质的国营企业存在,分担了不少规模的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09-10-30
引用第47楼東七區于2009-10-29 22:03发表的 :
规模系数,毫无疑问要采用线性的方式来表达。不管怎么样,分为若干小单位的大单位的规模应当等于各小单位的总和。
而且有一点,算出来的结果应该是没有单位的结果。
个人认为,最佳的公式应当是
聚居人口/聚居人口基准+散居人口/散居人口基准+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基准
+聚居区域面积/聚居区域面积基准+散居区域面积/散居区域面积基准+无人区域面积/无人区域面积基准
+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由以下系数决定:边境否、民族地区否、交通密度等。
假设,聚居人口基准为100万人;散居人口基准为30万人;流动人口基准为500万人次;聚居区域面积基准为1000平方公里;散居区域面积基准为5000平方公里;无人区域面积基准为50000平方公里。
那么一个政区,聚居区有3000平方公里居住着1200万常住人口和每年300万人次旅游者;散居区有3000平方公里居住着300万人;另有近海、江面、湖泊等无人区域200平方公里;用德尔菲法分析得来该区域的修正系数累计为0.02
那么该区域的规模为1200/100+300/30+300/500+3000/1000+3000/5000+200/50000+0.02=1.2+10+0.6+3+0.6+0.002+0.02=15.422

第一,规模是否线性不是问题,单位如何也不是问题,但是整体等于部分之和这一点是必须具备的,简单累加性或者加权累加性必居其一,而顶楼的所谓规模虽然在线性、单位之类次要性问题上标榜创新,但恰恰在核心问题上违反了基本要求。
第二,你提出的公式里各个“基准”根本无从确定,也毫无来由。当然,可能你也是限于回帖篇幅没有写出来,那么可以写一个单独的主题帖子来完整的阐述观点。
第三,德尔菲法是一种主观的、定性的方法,虽然可以用,但是不能认为得到的结果反映了客观世界的真实性。使用这种方法可以得到一个方法性的应用式,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反映客观规律的式子是用这种方法得到的,不论是牛顿体系还是相对论体系。
[ 此帖被北极星在2009-10-30 16:09重新编辑 ]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09-10-30
Re:回 46楼(北极星) 的帖子
引用第51楼youyuan于2009-10-30 11:38发表的 回 46楼(北极星) 的帖子 :
你以为你的线性回归就不主观呀,我先偷偷的演算一下,然后说我觉得江苏、陕西、江西、贵州、辽宁 五个省的规模是相当的(呵呵,他们本来就偏差不大,你说相当就相当呗,保证没有人说他们差异很大),连后煞有介事的用二元线性回归一算,算出系数可能是0.99或这1.01之类的,我就宣称系数应该取1,呵呵,看起来证明也比较严谨。但是为什么“江苏、陕西、江西、贵州、辽宁”这几个省就应该相当呢,这个都是主观选取的样本,说白了还不是为了证明的结果服务的么。
所以我不用走这个路子,我就是从发现开始的,首先我觉得这个公式可能揭示了某种东西,然后我就用这个来演算,而演算的结果和我主观概念上的认知吻合程度极高,然后我就来考虑其可能的应用以及对应的数学上的一些问题。当这些问题搞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就公布出来和大家分享,一切就这么简单。
你在没有搞清楚怎么个算法,为什么这么算等等以前,就下结论,而且我找了数据给你看我演算的结果,你居然说我的公式不能比较大小,算出来的都没有意义。呵呵,当时我就觉得我们根本没有什么共同的讨论基础,比较给你面子的说你没有理解,其它的我实在不想说了

从你这段话来看,你不仅观点非常搞笑,连做法也十分搞笑。
第一,任何对数据处理的数学方法稍有了解的都非常清楚,线性回归是一个客观结果,根本不存在任何主观性。此所谓观点搞笑。
第二,你根本就没有看已经经在行政区划网刊中发表的指标推演,其中根本不存在任何“认为谁和谁规模相当”之类的主观性过程,而你竟然凭空捏造说我主观。此所谓做法搞笑。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09-10-30
Re:回 51楼(youyuan) 的帖子
引用第52楼玉宇清澄于2009-10-30 11:51发表的 回 51楼(youyuan) 的帖子 :
基准值是个技术活,北极星的100其实也难以服众
我的测算也采用了基准值的做法,我的基准选取以浙江省为模板,规模略小一些
从你的推演结果看,跟我的基准值应该是差不多的情况

特别提醒你,发观点之前至少把所评论的对象搞清楚实际情况,把行政区划网刊中已经发表的文章看清楚,我的规模指标的推演中根本就不包含100这个东西。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9-10-30
Re:Re:回 51楼(youyuan) 的帖子
引用第59楼北极星于2009-10-30 16:08发表的 Re:回 51楼(youyuan) 的帖子 :
特别提醒你,发观点之前至少把所评论的对象搞清楚实际情况,把行政区划网刊中已经发表的文章看清楚,我的规模指标的推演中根本就不包含100这个东西。

不好意思,弄错了
行政区规模指标在区划中的应用
规模计算方法虽然是从省级行政区数据总结得到,但是其应用并不限于省级行政区的划分,而是可以应用于各等级行政区的划分,主要区别只在于不同等级的行政区采用的平均规模中心值不同。以省级行政区为例,应当是在中心平均规模的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为一个实际的省适当的情况,如超出范围则应调整。至于规模的相对容差,对于省级行政区笔者认为取三分之一,即33.3%比较合适,如此可以保证最大省不超过最小省的2倍。规模的绝对容差则视平均规模而定。对于较低层级的行政区,方法相同。

100是你做50省区方案时的标准值 (实际约97.2)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09-10-30
Re:Re:Re:回 51楼(youyuan) 的帖子
引用第60楼玉宇清澄于2009-10-30 16:31发表的 Re:Re:回 51楼(youyuan) 的帖子 :
不好意思,弄错了
行政区规模指标在区划中的应用
规模计算方法虽然是从省级行政区数据总结得到,但是其应用并不限于省级行政区的划分,而是可以应用于各等级行政区的划分,主要区别只在于不同等级的行政区采用的平均规模中心值不同。以省级行政区为例,应当是在中心平均规模的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为一个实际的省适当的情况,如超出范围则应调整。至于规模的相对容差,对于省级行政区笔者认为取三分之一,即33.3%比较合适,如此可以保证最大省不超过最小省的2倍。规模的绝对容差则视平均规模而定。对于较低层级的行政区,方法相同。
.......

正是如此,所以我虽然本人观点是100合适,但从来不用这个未经证明的主观性的观点评判其他网友的方案。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09-10-31
Re:Re:回 51楼(youyuan) 的帖子
引用第59楼北极星于2009-10-30 16:08发表的 Re:回 51楼(youyuan) 的帖子 :
特别提醒你,发观点之前至少把所评论的对象搞清楚实际情况,把行政区划网刊中已经发表的文章看清楚,我的规模指标的推演中根本就不包含100这个东西。


说老实话我实在在没有拜读过大作,不知在行政区划网刊第几期,如果采用严格意义上的二元回归,那是要否合二元回回归的前提的,而且二元回归里面相关系数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值的,我是搞管理IT的,对二元回归也算比较熟悉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09-10-31
终于找到了,呵呵你用的是一元线性回归,其中特别觉得不能理解的是:
“将式(4)进行变形可以得到:
A = S – BP·························································(5)
将B和S看作已知常数,则式(5)就是A的一个关于P的一元线性函数。从数理统计的角度讲,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一系列的(A, P)数据组,求出这个函数中的待定系数B和S。采用最小二乘法一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就可以得到结果。
最小二乘法一元线性回归的公式是固定的,采用的数据组如前列表格,具体的计算过程在此不赘述。计算的结果可以得到常数系数B和一个S。需要指出,这个S只是实际的行政区数量情况下的平均规模,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而常数系数B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常数。
由此就得到行政区规模的计算公式,即:
S = A + 3P”

我这么多年的线性代数算是白学了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09-10-31
引用第57楼北极星于2009-10-30 15:51发表的  :
第一,规模是否线性不是问题,单位如何也不是问题,但是整体等于部分之和这一点是必须具备的,简单累加性或者加权累加性必居其一,而顶楼的所谓规模虽然在线性、单位之类次要性问题上标榜创新,但恰恰在核心问题上违反了基本要求。
第二,你提出的公式里各个“基准”根本无从确定,也毫无来由。当然,可能你也是限于回帖篇幅没有写出来,那么可以写一个单独的主题帖子来完整的阐述观点。
第三,德尔菲法是一种主观的、定性的方法,虽然可以用,但是不能认为得到的结果反映了客观世界的真实性。使用这种方法可以得到一个方法性的应用式,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反映客观规律的式子是用这种方法得到的,不论是牛顿体系还是相对论体系。


规模这玩意儿,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定性的层面比较大。
用一些数据来标注一下不是不可以,只是说所用的参数需要妥善选择,并不是随意选择一个就可以!

至于我所说的基准,基于统计的方法,完全是可以得到的,如果你认为完全不需要经过统计的方法得出来就可以编纂公式的话,你完全不需要提什么牛顿、爱因斯坦之类的人物!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10-31 16:39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09-10-31
爱因斯坦通过严密的推导得出来狭义和广义的相对论的时候,也说要等实验物理学家证实,为什么这样呢,比如爱因斯坦将光速作为常量,这个靠得住靠不住还是不确定的呢。而北极星兄,你的前提三个条件恐怕更靠不住吧,从这三个条件得出需要线性的也就罢了,后面的回归做的那就更说不过去了,按你这样来做,所有的二元回归还都可以退化到一元了呢,只要说某个值算出来的是平均值,没有多大意义就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09-10-31
我再抛出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面积不变而所有地方的人口增加一倍,那么请问它们的相对规模是否应该认为仍然是一样的呢?

如果采用面积人口的线性表达结果显然是不一样的,我的表达计算出来显然是一样的,我要问的是,我们主观先验的感觉它们是不是应该一样的呢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09-10-31
引用第63楼youyuan于2009-10-31 16:32发表的  :
终于找到了,呵呵你用的是一元线性回归,其中特别觉得不能理解的是:
“将式(4)进行变形可以得到:
A = S – BP·························································(5)
将B和S看作已知常数,则式(5)就是A的一个关于P的一元线性函数。从数理统计的角度讲,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一系列的(A, P)数据组,求出这个函数中的待定系数B和S。采用最小二乘法一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就可以得到结果。
最小二乘法一元线性回归的公式是固定的,采用的数据组如前列表格,具体的计算过程在此不赘述。计算的结果可以得到常数系数B和一个S。需要指出,这个S只是实际的行政区数量情况下的平均规模,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而常数系数B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常数。
.......

你说对了,你的线性代数的确白学了,因为这里根本就不是线性代数的问题。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09-10-31
引用第64楼東七區于2009-10-31 16:33发表的  :
规模这玩意儿,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定性的层面比较大。
用一些数据来标注一下不是不可以,只是说所用的参数需要妥善选择,并不是随意选择一个就可以!
.......
我不认为规模只是一个相对的、定性的东西,它应该是一个和动能、动量之类一样的、客观的、确定的东西。

既然你说基准是能确定的,那么我再次重复我前面已经说过的,请你写个帖子具体说明一下吧。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09-10-31
引用第67楼北极星于2009-10-31 19:47发表的  :
你说对了,你的线性代数的确白学了,因为这里根本就不是线性代数的问题。


不管你说是线性代数也好,说是数理统计的内容也罢,但是我可以明确的跟你说一句,你的数学处理过程是错误的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09-10-31
引用第69楼youyuan于2009-10-31 20:07发表的  :
不管你说是线性代数也好,说是数理统计的内容也罢,但是我可以明确的跟你说一句,你的数学处理过程是错误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前面说你线性代数白学了,那是说错了,因为你不是线性代数白学了,而是整个数学都白学了。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09-10-31
北极星的系数B=3怎么来的,应该给大家推演一下

youyuan的N经过解释,至少我弄懂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2009-10-31
我已经说过无数次了,网刊中的文有详细的说明。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2009-10-31
问题是我们的大学似乎白学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2009-11-01
引用第68楼北极星于2009-10-31 19:49发表的  :
我不认为规模只是一个相对的、定性的东西,它应该是一个和动能、动量之类一样的、客观的、确定的东西。
既然你说基准是能确定的,那么我再次重复我前面已经说过的,请你写个帖子具体说明一下吧。

你若认为规模可以定量的话,就定量好了。
反正多你一个公式不多,少你一个公式不少。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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