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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行政层级体系稳定为王)由本人一则投票帖说开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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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0-29
本人投票帖链接:
http://www.xzqh.org/BBs/read.php?tid=49034

说明了以下问题:
1、稳定是最得人心的
(鄙人方案得票遥遥领先),排第二的方案也跟本人方案有相通之处

2、现行体制予以改良,是可以施行省直管县市的

3、强化现行中心城市的做法是最不得人心的(A2方案0票)很能说明问题
     这还不是析设直辖市的做法,仅仅是保留副省级市的辖县而已,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重庆模式的争议

想继续探讨几个问题:
1、海区的管理采用怎样的模式更合理,现行模式难以对海洋维权形成合力

2、乡镇这一级在中东部究竟有没有撤销的可能性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09-11-02 12:03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0-30
中东部撤销乡镇一级的难度是非常大的,我曾经根据现在的村数做过测度,即使采用国辖50省省辖50县县辖50村,村是过去的6倍现在的3倍,结果测算出来的情况大约只有现在的一半,上级管辖下级的个数并不是越多越好,所以保留乡镇级挺好的,而且为各种区划的调整都留下了较大的余地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0-30
引用第1楼youyuan于2009-10-30 14:22发表的  :
村是过去的6倍现在的3倍

你是指规模还是数量

村的合并。没有乡镇合并推进幅度大是客观事实

其实我的终极观点是分县,县以下撤销乡镇街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0-30
粗算一下。
全国960万平方公里,13亿人口,总规模4860。
50省的话,平均规模97.2,相当于纯面积97.2万平方公里,或者纯人口3240万。
每省50县,平均规模1.944,相当于纯面积19440平方公里,或者纯人口64.8万。这也就是当前中等略小的县的情况。考虑到有一些人口较多的大城市建制直属于省,实际每省管辖市县数会小于50。可见根本无需大规模并县,只需对当前的县设置的不合理进行调整,拆大并小,即可实现省直辖县市。
每县50个下属单位,平均规模0.03888,相当于纯面积388.8平方公里,或者纯人口1.296万。和目前相比相当于一个小乡或者一个大村。一个县内总是存在部分人口较集中的市镇直属于县,因此一个实际的县下属单位数量也会小于50。
推演一下这个规模下的人口面积组合情况:
人口 面积
(万) (km2)
1.296  0
1.25  13.8
1.2  28.8
1.1  58.8
1.0  88.8
0.9  118.8
0.8  148.8
0.7  178.8
0.6  208.8
0.5  238.8
0.4  268.8
0.3  298.8
0.2  328.8
0.1  358.8
0.05 373.8
0  388.8
[ 此帖被北极星在2009-10-30 17:30重新编辑 ]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0-30
50递推,已经决定了规模数值本身,呵呵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0-30
我觉得东部地区应探讨更合理的推演模式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1-01
回 2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简单的合并,就是假设现在的三个村合并成一个

原帖在这(因为我的原号被盗过,我家的电脑硬盘又坏了,呵呵查找起来比较烦)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59755
[ 此帖被youyuan在2009-11-01 11:0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11-01
引用第4楼玉宇清澄于2009-10-30 21:56发表的  :
50递推,已经决定了规模数值本身,呵呵


我觉得50已经够大的了,我是学管理的,一直记住10-50的,如果你说管辖更大也可以(比如说100)的话,那我就不参与讨论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11-02
我奇怪的是
北极星的50递推
跟你的50省规模

两者相差近一半
北极星测算下的规模,以浙江省为例,约为你的1.5倍。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11-02
引用第7楼youyuan于2009-11-01 11:04发表的  :
我觉得50已经够大的了,我是学管理的,一直记住10-50的,如果你说管辖更大也可以(比如说100)的话,那我就不参与讨论了
我是针对北极星3楼内容而发的感慨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11-02
引用第8楼玉宇清澄于2009-11-02 09:12发表的  :
我奇怪的是
北极星的50递推
跟你的50省规模
两者相差近一半
.......


你自己感觉浙江会是多大呢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11-02
细细研究了一下,你的模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面积因素的放大作用明显偏颇,建议引入系数,但你是乘积公式,又无法引入系数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11-02
1、2楼以下的跟帖有些跑题,还是紧扣主帖讨论吧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11-02
引用楼主玉宇清澄于2009-10-29 21:25发表的 ◆(行政层级体系稳定为王)由本人一则投票帖说开去 :
本人投票帖链接: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49034

说明了以下问题:
1、稳定是最得人心的
.......

动中有静,与时应变。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11-02
引用第11楼玉宇清澄于2009-11-02 12:00发表的  :
细细研究了一下,你的模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面积因素的放大作用明显偏颇,建议引入系数,但你是乘积公式,又无法引入系数


加指数吧,我也考虑过的,不过很难解释哪个值好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11-07
回 13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愿与天子兄探讨

省直管县市
虚省强地
孰更合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11-07
回 15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省直管县市是政府提倡的一种趋势,但不会一刀切。但可能会演变一窝蜂而上,就是偶在另一帖上说的,有条件的上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上的那种。而虚省强地,是一种变相分省,将现在的省级改为监督机关更切实际。两者无所谓合理与优劣。只是出发点或角度不同而已。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11-14
50递增,或许只适合从一张白纸上建制
贵州老虎没见过驴子,从害怕、试探到吃掉,非黔驴技穷,乃黔虎敢为。blog.sina.com.cn/dianfengtianxia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11-14
不谈学术争论,只看现实利益你觉得那一种更能得到人们的支持呢?
虚省强市,反对者为省与县,支持者为现实的大市。
省县直管,支持者是省与县,反对者是地级市。妥协的方案可能是省会城市和副省会城市基本保持现有状态,“较大的城市”成为未知数,一般的地市没有希望。并且这方案有宪法有依据,现实政治中,省与省会城市和副省会城市处于强势地位,一般的地市在中央的支持力度不算大。现在有人开了先河,只要省一放手让县去争,一般地市只有纷纷落马。难道一般地市与中央联合来对付省?600多个地市中央管不过来,顾不了那么多,最多也是中心城区100W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可能得到照顾。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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