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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我的政区名称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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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3-15
现实一点:省(都)——州(郡,都辖大区)——县(市,郡、大区辖区)——乡(镇,市、区辖街办)——村(亭,镇、街办辖社区)
区域:省、州、县、乡、村
城市:都、郡、市、镇、亭
城市内大区、区、街道办事处、社区
民族自治区域前可加“自治”字样
[ 此帖被lytsjywhf在2010-03-18 14:5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3-15
你那不叫行政区划 你那叫政区名称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3-16
县域的解放是必须的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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