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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规律]宋以来县下区划和分区单位略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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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4-25
县以下区划唯县志略有记载,根据福建省情网http://www.fjsq.gov.cn/DSXZ.ASP所载县志,对县下行政区划作简要考证如下:
宋以前无考
宋代
宋代按照城乡不同区别设置行政区,城内为厢、城郊为尉,厢分为邻、乡分里、里分都。
官制:乡设乡正(或乡长),里设里正,以下无考(下略)
第一级:
县城内设城厢或城坊,大的县城分成左厢右厢等多个厢,较大的县在县郊还可以设尉;乡村地区则设乡
第二级:
城厢设邻,乡分里每乡1里到几里不等
第三级:
里下分都,都一般以数字表示,每里1都到几都不等
第四级
都下为非政权单位的村,每都辖几个小村落,大体村是自治的,不入区划
比如福建省邵武县:“清咸丰《邵武县志》载:宋代全县设二厢、二尉、五乡、二十一里,即左厢、右厢、东尉、南尉,仁泽乡、富阳乡、仁荣乡、昼锦乡、永城乡,二十里是:庆亲、旌德、仙桂、清德、思顺、怀德、招贤上、招贤下、同福、余庆、嘉善、长乐、和平、太和、岭西、崇儒、仁顺、庶康、勤田、新兴、新义”

元代
元代县以下区划比较复杂,改宋厢、尉为隅,乡不变,乡下设里。在里之下存在两套制度,一种是政权组织采用编户的保邻制度,一种是民间组织采用按区域的都社制度
第一级:
城内设隅,乡村设乡
第二级:
隅下设坊(待考),乡下设里
第三级
政权组织保、民间组织都,都下的村仍然作为地域非政权单位存在,其范围>=社
第四级
政权组织邻、民间组织社

明代
明代沿元代,城内设隅城外为乡。隅下设坊,坊下为图;乡之下为里,里下为图
官制:乡设乡长、坊有坊正,里正改为里长
第一级:
城内设隅,乡村设乡
第二级:
隅下设坊,乡下设里
第三级
坊里下设图,比宋时的都小
第四级
图下为村街巷等自然单位,不入区划

清代
清代沿明代,城内为城厢分隅,乡村为乡分里,隅里分图
官制:里设里长,图设图差,甲有甲首
第一级:
城内设城厢,乡村设乡
第二级:
城厢分隅,乡下设里
第三级
隅里分图
第四级
图下为村坊街巷等自然单位,不入区划;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图下设甲

民国初年
民国初年采用区村里闾邻制度,规划为5户为邻,25户为闾,百户以上的乡村为村,20村为区但没有普遍推行,大部分地方采用的是区管乡镇街的日式区划
第一级:区
第二级:城内为里,城外为村
第三级:闾
第四级:邻

民国21年以后的保甲制度
1932年民国21年开始逐步推行保甲制度:10户为甲,10甲为保,4~5保为一联保,又规定保甲不得超越乡镇界线,实际采用的制度是乡镇街和联保混行,也即有的地方既有乡镇街又有联保,有的地方无乡镇街光有联保,有的先用联保制度后撤销改乡镇街制度等等
第一级:

第二级:
乡镇街-联保
第三级

第四级

建国初-58年
逐渐取消保甲制度,采用乡村制度
第一级:
区、直辖镇
第二级:
乡镇街
第三级

第四级
邻(待考)

58-84年,58撤区随即采用人民公社制度
第一级:
人民公社
第二级:
生产大队
第三级
生产队

84年以后政社分离,逐步形成现在的区划制度
第一级:
乡、镇(建制镇下有自然镇者为地域概念,不作为区划)、街道
第二级:
社区(先为居委会制度后合并为社区居委会)、(行政)村(行政村有下分自然村者为地域概念,不作为区划)
第三级
居民小组、村民小组
注:都图制度,都有说宋朝始设者有说元朝始设者更有说明朝设者,都是否不再作为区划也众说纷纭,但可肯定的是都比图大,而且有对应关系,都在民间可能一直沿用到清末
[ 此帖被youyuan在2010-05-13 11:3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4-25
都 图 至少在1980年代官方还在用
比如 房屋产权转移时往往要登报 征求异议, 其关于房子的坐落 就采用 “XX都XX图 XX路XX号”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4-25
很详细,长见识了。古代已有城乡分治。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4-25
我查了光绪十七年<青阳县志>,昌儒乡(九华山)分为上图和下图,其余乡分为"都".
我已开通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22611437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4-25
并不全面,明清县下很复杂,同一府不同的县的县下区域名称都不尽相同。

例如,京师城就是坊,明朝南城有五坊(记不太清了),清代把五城都移到原南城,有十坊。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4-25
回 4楼(西方失败) 的帖子
是很复杂,但明清隅下设坊你说的明朝南城有五坊和我的考证并不矛盾。要说遗漏可能就是通称相异者,比如村,在大多地方称为村,但福州市志称为境。又如附郭县,按城内设厢隅坊等,但据福州市志载又有设段者,想来宋朝经常采用上下左右四分法的,不同职事采用不同的区域,也有可能与此有关。比如乡里的划分,如果乡里的事务是相同的,那么我们很难相信一乡只有一里的会同时设置乡长和里正。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4-26
我看县志,有“耆”这样的单位

另:生产大队下面的就叫生产队吧
鼓励创新,反对通名、专名复古。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4-26
好像县以下区划研究很少有注意到“约”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4-27
Re:回 4楼(西方失败) 的帖子
引用第5楼youyuan于2010-04-25 20:16发表的 回 4楼(西方失败) 的帖子 :
是很复杂,但明清隅下设坊你说的明朝南城有五坊和我的考证并不矛盾。要说遗漏可能就是通称相异者,比如村,在大多地方称为村,但福州市志称为境。又如附郭县,按城内设厢隅坊等,但据福州市志载又有设段者,想来宋朝经常采用上下左右四分法的,不同职事采用不同的区域,也有可能与此有关。比如乡里的划分,如果乡里的事务是相同的,那么我们很难相信一乡只有一里的会同时设置乡长和里正。


问题是明清不少城市都有坊、厢、里的建制,在城为坊,近城为厢、远城为里。有的城市撤厢改坊,有的城市却撤坊改厢。又如何解释?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5-13
引用第6楼临津渡客于2010-04-26 16:13发表的  :
我看县志,有“耆”这样的单位
另:生产大队下面的就叫生产队吧


有关村、图级的异称我没有考证,而且我这个是根据福建的县志来做的,福建各县县志说法、详略皆不一致,我是在对比的基础上做了主观取舍的。另外在一个朝代之中县下区划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我只是选取了比较典型的区划。

生产大队下面应该是教生产队,虽然有称为小队的但的确应该是生产队,是我写错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5-13
Re:Re:回 4楼(西方失败) 的帖子
引用第8楼西方失败于2010-04-27 06:10发表的 Re:回 4楼(西方失败) 的帖子 :
问题是明清不少城市都有坊、厢、里的建制,在城为坊,近城为厢、远城为里。有的城市撤厢改坊,有的城市却撤坊改厢。又如何解释?


具体请举例。

另,明清坊、里是比厢和乡小的区划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5-15
其实论坛里面有很多:

长沙县在道光24年(1844)设10都、4坊、1厢。坊厢下设甲。

湘潭县在光绪12年(1886)划为 21都。都下设10保;保下设甲,甲设团正,甲下分境

醴陵县康熙21年(1682年)设东南西北4乡,乡下设30都,都下设108境。

湘乡县在康熙35年(1696)将全县划成12个乡,乡以下划分为44个都和3个坊,都以下分区,区以下分牌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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