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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关于实现行政区划改革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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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6-23
一、不应该划大省份,应该划小省份,按照——中央:省:地县:乡镇——1:50:2500:100000左右——的结构比较合理,这样省不会太大,不会难以管理,而且1:50的比例比较符合行政效率。尽量减少合并县,因为县的设置大体稳定了2000年了。
二、省级统一称呼为“省”,直辖市称呼不变、地级市称呼“市”、地区撤消,县、乡镇不变
三、省直接管辖地级市、县和自治县,市县分等级,一等至五等,一把手级别不同
四、考虑民族的关系,民族自治地区暂时不变
五、省设立监察区,为省政府派出机构,一般是与现在的地区相同,管辖一定范围的县和郡,不是一个行政级别,干部人数有限制,负责监察落实县郡的工作。
六、法院、检察院的设置不受行政区划限制

部分划分省的设置:设立淮海省(徐州)——江苏北部、安徽北部、河南商丘、山东南部微山湖区
                设立兴安岭省(齐齐哈尔)——内蒙东北、齐齐哈尔地区、漠河地区、吉林白城
                设立峡江省(重庆)——重庆直辖市、湖北恩施、宜昌
                设立热河省(承德)——略
                设立渤海省(唐山)——唐山、秦皇岛
                设立汉江省(襄樊)——陕西南部、襄樊、十堰
                设立雷州省(湛江)——湛江、茂明、北海、钦州、防城港
                设立云边省(大理)——略
                设立西康省(雅安)——略
                设立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厦门、大连、青岛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3-06-23
省太小会增加行政成本。建议合并一些县级行政单位,这样更实际。对于市辖区,可以撤消一些局,权力上移到市局。
深圳、厦门、大连、青岛设立直辖有何意义?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3-06-24
顶楼所设监察区岂不又会由虚变实,又转回专区、地区旧制。现在的交通通讯手段会支持管理辐度的扩大,所以,划小省区后还是干脆不设的好。
  另,其他建议也多与老坛友所论有相似处。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3-06-24
“省设立监察区,为省政府派出机构,一般是与现在的地区相同,管辖一定范围的县和郡”

神经有病啊?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3-06-2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意见相左,就是神经有病?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3-06-24
全国要是有10万个乡镇的话,那太多了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3-06-24
全国两千多个县,十万个乡镇,平均每县约三四十个乡镇,很正常。现在大规模撤并乡镇,数量大减,倒很不正常。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3-06-24
十万个,十几亿人口,一个乡镇平均才1万多人,能养得起那么多“公仆”吗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3-06-24
本人以前讲过,区划的前提是精简机构,这才是根本问题。靠减少区划单位是南辕北辙,不能解决问题的。所以现在撤并乡镇是错误的,应该做的是精简机构。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3-06-24
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3-6-24 9:55:48的发言:
本人以前讲过,区划的前提是精简机构,这才是根本问题。靠减少区划单位是南辕北辙,不能解决问题的。所以现在撤并乡镇是错误的,应该做的是精简机构。


在现在这种状况下,减少区划不一定能减少官员,但是增加区划绝对是增加官员的。撤并乡镇并没有错,精简机构也没有错,两者并不是对立的,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3-06-24
例子举的好,坚决要求精简政府机构!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3-06-24
“这篇评论员文章还以西北地区某山野小县为例,说明现在的政府机构膨胀臃肿到多
么严重的程度。这个山野小县人口不过15万人,但是衙门林立,科局级行政机构
达85个”
但要求人口小县就少设机构是强盗逻辑
西藏是否只能设几个厅?
应该从上面做起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3-06-24
大县与小县不该设相同机构数量,小县机构数量应少。但省级可全国统一都设五六个厅就行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2-29
翻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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