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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逻辑】省直管县如果县不升级、省不划小等于省会绑架到更多的县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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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2-15
省直管县是个强权话题,缺少逻辑支持。
1.口口声声是要解救县份出苦海,却丝毫不提直管县后的级别问题,如果仍然存在地、县级差,这种直管的背后更多体现了省、地之间的利益分割问题,而不是一心一意发展县域经济,一些发达县对省管县的期盼也主要看重的是自己将来的格子问题。
2.作为县,格子上不去,即使每年少被统筹了一点,但是还是吃亏的,原来被统筹掉的那一部分落在了就近的地级市转化为各类设施,大多数县份和所在地级市基本是千年一体,文脉相连,利用这些地级市的设施远比去省会享受同样服务方便亲近。
3.省直管县,如果不划小省、区,从事权上来说,造成省的机构膨胀,一个机构原来服务10多个地级单位,现在一下子要面对几十个县级单位,又是很可怕的事情。
综上:
a.省直管县体制,牵一发而动全身,是纵向换到横向的管理结构,以及管理幅度大小的探讨性问题,没什么必要对其鼓吹和神化。省的本质不是地域性政区,而是派驻型政区,是“行中书省”,很多省份覆盖多个地理单元,省会也未必能够代言全省利益。
b.解决县域发展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抽去一个上级单位所能完成的,如果这样,中国上千年的郡-州-府-督察区-地区-地级市这一虚设的、所谓的违宪的层级不会保留这么长时间了。恰恰相反,也只有在郡-地级市这一层级保留的前提下,县域才能保持千年多的稳定。
c.县域问题还牵涉到更多的城乡二元问题,在城市化进程较快地区,有些县域作为脱胎于所在地级市前身的郡、州、府,已经在酝酿呼应地级市域范围内的城市化重组布局;而在城市化缓慢地区,县域问题更多是三农和城乡差别问题。
最后,不得不说,如果不同时实行缩省和升格直管县,那么,可以这样尖锐地指出,省直管县的抛出,其实就是省级话语权部门的一次“省刮市”的演说, 把更多的县份纳入到有一套落户于省会的机构的管理体系中,全省变成一个省会市指挥的地理空间,点缀着若干个原有的地级市。
[ 此帖被david在2011-02-15 10:3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2-15
省直管县的前提就是市县平等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2-15
引用第1楼玉宇清澄于2011-02-15 10:47发表的  :
省直管县的前提就是市县平等

市县平等,在单一制的前提下,就和谈中央和省平等一样的荒谬。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2-15
单一制的基本结构就是要层级化、序列化,任何东东都要有个排名,否则就无纲常。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2-15
市县平等,只有高度自治、联邦制度前提下才能存在。
那样的话,还别说市县平等,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都可以平等,只是聚落人口数量不同的通名而已。
[ 此帖被david在2011-02-15 11:4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2-15
引用第1楼玉宇清澄于2011-02-15 10:47发表的  :
省直管县的前提就是市县平等

简单的市县平等既无可能也无必要。
精忠上仰将军岳,正学前瞻教授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2-15
引用第2楼david于2011-02-15 10:58发表的  :
c.县域问题还牵涉到更多的城乡二元问题,在城市化进程较快地区,有些县域作为脱胎于所在地级市前身的郡、州、府,已经在酝酿呼应地级市域范围内的城市化重组布局;而在城市化缓慢地区,县域问题更多是三农和城乡差别问题。
最后,不得不说,如果不同时实行缩省和升格直管县,那么,可以这样尖锐地指出,省直管县的抛出,其实就是省级话语权部门的一次“省刮市”的演说, 把更多的县份纳入到有一套落户于省会的机构的管理体系中,全省变成一个省会市指挥的地理空间,点缀着若干个原有的地级市。

       说得好,特别是中西部,省会一城独大特别突出。所谓的省直管县几乎是换汤不换药,灭了普通地级市加强了省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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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2-15
楼主的观点还是好的但是结论完全不能苟同。划小省区,动静太大,而且现在已经三十四个了还能多弄出几个来?

省管县,如果真的要这么干的话只有两种可行之路,其一是并县,其二是设置大行政区。就目前来看,因为已经采用大乡镇制度,县管辖的乡镇数量已经少得可怜,采用并县制还是比较合适的
sz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2-16
引用第1楼玉宇清澄于2011-02-15 10:47发表的  :
省直管县的前提就是市县平等

省直管县的前提是分等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2-19
其实楼主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就是县市平等和县市“有管辖关系”
可不是一回事啊
县市可以“并列”,但是由于原来的各种因素,地级市很多就是古代“府州”的治所所在地,长期以来周边地区对治所形成了一定的认同
并且在建国后,这些地方也一直是“地级”行政机构所在地,经济也有也有一定的向心力,
这样的地方,级别高点就高点呗
只要其不管辖“县和县级市”就行啊!

再者,本身省就有“中级法院”“检察院”“军区”等机构
这些不都能体现出“差别”么?

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告诉我们:
在均质平原,在市场条件下:一个地区会形成一个中心,两个附中心,六个更低一级的中心,
交通条件主导和行政条件主导下的情形差不了多少
本来就是有差别的,级别上也有差别,重视程度也有差别,但是不存在互相管辖关系

另外,省府干嘛要在“都会”呢?
sz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2-19
省府干嘛要在“都会”呢?
//不在都会革命不是白干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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