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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关于并乡镇和并县的操作方式的想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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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6-10
不知道这种帖子应该分什么类型
所以随便选了一个“区划规律”,如有问题,请版主调整并指教!

刚刚看过了一些帖子,讲到陕西省几个县在撤并乡镇
虽然那几个县可能因为地形或是辖区原因,合并不便
但是跟湖北省一比,明显看出来:乡镇太多了
就算是合并也太多了

结合台湾的“地方制度法”
我想到大陆的压根没有一个“激励机制”,就算有,也很虚伪
例如乡改镇,乡镇改街道,县改区,地区改地级市。
改来改去“还是那些人”,就是换个牌子而已
就算有相关的机制(例如较大的市),也很难把握,我翻来覆去的看,也看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城市是较大的市,有些却不是。
兴许因为你这个地方有个伟人,你就由几个普通的乡镇变成县级市了,级别一下高了不少
比如韶山,比如共青城
或者是你这地方某个伟人在批示了一句,你就飞黄腾达了,例如深圳,还有很邪乎的杨凌区(是杨陵还是杨凌?)

言归正传

都说合并很难,难在哪里?没得激励机制而已
要是像台湾那样有个“法”在那里,虽然事后看起来类似于台南,不仅没站到便宜,反而吃亏了,那也是“自找”是不?
而且议会、各局处、乡镇市都有裁撤,一年还是可以从这方面省下不少银子的

反观大陆,都是在“行政指令”下进行的,很多地方从而只能从“最底层合并起”,为什么?怎么可能随便动高层利益呢?但是我们也能看出:县和市一级的领导,动乡镇还是动得了的,也是有这个积极性的

例如乡镇的合并,可以给予合并后的“特殊待遇”,我认为,设置“县辖市”,不太现实,也太“麻烦”(日后两个市连在一起了多有意思!)

但是设置县辖区,起码现阶段在县级市设置“副处级”的县级市辖的区,完全是可以的嘛(宪法说了,市可以辖区,至于设不设区,还不是国务院一句话?)
也就是说乡镇合并之后,设置县(县级市)辖区,当然,人口门槛要设置,另外也可以硬性规定,升格可以,公务员编制必须压缩到某一比例(最好和人口挂钩),当然,区直接管社区和村。
然后给予一定的权限:起码公安、税务等等分局得设吧,常委什么的给兼任一个吧

并县也是一样的思路:规定定的“高一点”,例如中东部地区平原区200万人(但是不限制你有几个县市)可申请升格
合并之后,享受副厅级待遇,只不过,公务员需要达到一定比例一下(也不明着说需要裁撤,但是这个数字逼着你去想办法裁撤,相信县长书记们为了升格,还是横的下心来的吧)
每年给全国各省市一定名额,由专家审定,通过即升格

这样,就算一亿人的人口大省,也完全可以在若干年内“平稳的过渡到”省管县,因为一步到位的省管县也很不现实不是?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6-10
并乡镇是给钱的,但是有多少地方并了?不要以为某些地方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会却得罪一大帮人。就这个来说,与其使用利益驱动,不如上级直接发文,如不遵守扣财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6-10
这样也可以哈!
不去利益驱动,直接武力加物质的“威胁”
不达到多少人口扣钱,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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