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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夏巴用词模糊 魁北克是加拿大"国中国"说法令人疑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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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11-24

夏巴用词模糊 魁北克是加拿大"国中国"说法令人疑惑


加拿大总理夏巴22日在国会提出“魁北克人在统一的加拿大内组成邦国”的说法,不只外国人一头雾水,加拿大人也搞不清楚,夏巴口中所谓的“邦国”(nation)定义究竟为何。夏巴提出的nation,究竟是一个拥有完全主权、人民、领土的独立国,还是“国中国”的一个“邦国”。


  多伦多大学政治理论家班纳表示,深究nation的明确定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继续保持目前的模糊定义。他说,魁北克人早已有了一种国家感,危及到加拿大的统一。为了防止国家分裂,加拿大应该承认魁北克独特的国家地位,以使魁北克能继续留在加拿大内。


  今天的加拿大,只有魁北克政团及他们的同路人还对nation一词抱存“独立国家”的想法。国际上,愈来愈多的专家表示,民族自决进而成立独立国家的观念已过时,且会令现今的世界更趋分歧。


  加拿大联邦自由党魁角逐者之一的伊格那堤夫在他1993年出版的《血缘与归属》一书中指出,魁北克是一个“公民国家”(civic nation),而不是一个“民族国家”(ethnic nation)。伊格那堤夫所谓的“公民国家”是指一个平等、具有共同权利、且对政治制度及社会价值观认同的小区(community)。这种说法使得融入魁北克社会的英语人士亦是这个“公民国家”的一分子。


  然而、伊格那堤夫这次在竞选党魁的政纲中,又称由于独特的语言、文化、历史及领土,魁北克人已有了国家意识。这种说法又使得魁北克更像是一个“民族国家”。

  主张魁北克脱离加拿大的“魁北克人联盟”原定23日提出动议,指魁北克是独立国家,没想到总理夏巴先下手为强,提出魁北克只是加拿大之内的“一个国家”。


  法语为主的魁北克省曾经在1980年和1995年举行两次独立公民投票,但是选民们都没有选择独立。分析人士认为,魁独运动人士提出的动议,再次挑战联邦主义人士的智慧。因为如果接受的话,就可能鼓励了魁北独立运动。但是如果拒绝接受的话,又有可能会令运动人士认为他们的主张又被当权者所忽视。而夏巴所属的保守党向来支持联邦主义。

  夏巴的临时动议在于争取那些自认是法语系民族,但又不愿独立的魁北克人。他提出此一临时动议之际,联邦保守党在魁北克的民意支持率正落于自由党及魁北克政团之后。

  夏巴表示,他的临时动议只是承认魁北克人在加拿大国土内的历史地位,而魁北克政团即将提出的动议却具颠覆性:“它不是承认魁北克人在加拿大的历史地位,而是要魁北克人成为独立分子的追随者。”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11-23
[转帖]加拿大总理承认魁北克属于联邦内独立国家
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报道,加拿大联邦总理哈珀当地时间22日在国会众院语出惊人,他表示,承认魁北克是一个国家,但是属于加拿大联邦之内。

  哈珀在众院表示,他将发起一项提案,承认魁北克人在加拿大联邦下面组成的国家。哈珀说,“我们的立场非常清楚。魁北克人可以在加拿大内部组成一个国家吗?答案是:是的。魁北克人可以组成一个独立的国家吗?答案是:不,而且永远不行”。


魁人党希望于23日提出一项新提案,要求承认魁北克的独立国家地位,但是没有包括“在加拿大之内”的字样。


  哈珀是在魁人党提出新提案之前发出的该提案,哈珀说,本来魁北克的事不应该由联邦政府来决定。但是魁人党令政府不得不采取这一立场。(

jim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11-23
大吃一斤!!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11-23

注意,哈珀用的原文是"nation" ,不是"state"。这里 nation 相当于汉语的“民族”,而不是“国家”。英国英语里的 home nations ,指的是英格兰、苏格兰 、威尔士、北爱尔兰,每个都是 nation,但没有主权,怎么能翻译作“国家”呢?如用 nation state 一语,即国家。日本就是一个nation state (单一民族国家)。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http://mkcnzaa.blogspot.com/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11-23

看来纯属胡乱翻译所致。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11-25
state也不一定是独立国家吧,美国的州不也是state吗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11-25

英语里的country, nation, state 三个词,其具体含义往往连以英语为母语的人都弄不清。严格地讲,分别是从地理、民族文化、政治三个层面上划分的实体。Nation 是不涉主权的一个族群,State 是拥有管治一个地方的主权实体,但在联邦制国家,主权往往已交付给联邦政府行使。国家元首在英语里,是 Head of State,却没有 head of nation 的说法;中国的少数民族译为 nationalities 也都是很好的证明。因此英国英语以 home nations 一语说苏格兰等地方,是十分恰当的。我看加拿大总理说魁北克是个nation,无非把它比作英国的苏格兰,根本否定了魁北克拥有主权的说法。所以自治可以,独立免问。有些媒体居然大惊小怪,显然他们还没有弄懂nation 和 state 的区别。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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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11-25

首先要说的是苏格兰、英格兰、威尔士都是国家,英王是以汉诺威公爵的身份兼任英格兰国王和苏格兰国王,而后因驻地改为伦敦,所以就被认为是英格兰国王兼任苏格兰国王,而威尔士的王位则不属于这个国王,根据那个滑稽的和约,威尔士的王位由一个不会说英语,从没有穿过靴子的人担任,第一个坐上威尔士王位的是英格兰爱德华的王子,以后就形成定制。因此英伦三岛不是一个君主

根据欧洲王位继承的惯例,有不同王位和爵位的君主可以把不同的王位和爵位给不同的子孙继承。比如说曾经就有一个家族通过联姻,出现了一个拥有西班牙,奥地利等等几乎一半的欧洲大陆领土的王位,但是他死后,君主位就由不同的人继承了,其中西班牙的直布罗陀就作为遗产由当时他的亲戚(好像是外孙女)英女王继承了

而法国封建时代有个公爵因封地在巴黎附近而被推为法国国王,此后该家族用了联姻等各种手段才基本统一法国,但是其间有部分领土还是因为遗产分割的关系重新分离了出去,很晚才重现并入

根据礼仪,英国女王至今享有汉诺威公爵,英格兰国王,苏格兰国王等王位头衔,除了那个温莎公爵和只有空头衔的汉诺威公爵外,其他的如果给了不同的子孙,或由威尔士亲王以外的王子继承了王位,联合王国就不复存在或缩减。当然,这由不得女王做主,议会是不会让她这么做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11-25

谢谢,之江,香江

jim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11-26
长知识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6-11-28

标题党啊标题党...

加国会通过总理"魁北克动议" "Nation"暗藏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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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7:3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温哥华十一月二十七日电(吕振亚尹琳)渥太华时间二十七日晚,加拿大联邦国会通过总理哈珀提出的所谓“魁北克动议”。

  该项动议是十一月二十二日由哈珀提出的,在今晚国会的投票中,包括执政的保守党和主要反对党自由党、新民主党和魁人政团大部分议员投了赞成票,结果以二百六十六票对十六票获得通过。

  据此间媒体报道,获通过的“魁北克动议”称,加拿大国会承认魁北克是加拿大联邦内的一个“Nation”。舆论注意到,“Nation”有“国家”、“邦国”和“民族”等不同定义,哈珀在动议中使用这个词汇产生不同解读,从政治角度看暗藏玄机。而早前,哈珀对动议曾作出解释称,他用的“Nation”一词是一个社会文化的范畴,而非法律意义的概念。

  有媒体认为,哈珀上周提出上述动议本意是为了先发制人,阻止魁人政团提出“魁北克独立”的议案。在今天的投票中,魁人政团接受了哈珀的动议,投了赞成票。

  不过,哈珀的动议亦引起许多不满和激烈争议。尤其是对“Nation”一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不仅有渥太华的议员表示担心,很多民众也持反对意见。今天早些时候,哈珀内阁中唯一的华裔部长庄文浩因反对该动议而辞职。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6-11-28

within a united Canada

显然并不是脱离加拿大的独立主权国家。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6-11-29

查了一下资料:根据1707年5月1日通过的英格兰、苏格兰合并条约,合并后的英格兰和苏格兰成为一个国家。

不知之江云梦对此是如何理解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6-11-29

有一个名词叫君合联邦[personal union ??]

这种若干个政治区域共用一个家族的君主,在欧洲国家很常见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11-29
以下是引用2006在2006-11-29 10:03:52的发言:

查了一下资料:根据1707年5月1日通过的英格兰、苏格兰合并条约,合并后的英格兰和苏格兰成为一个国家。


不知之江云梦对此是如何理解的?


请参考卡尔玛联盟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6-11-30
根据欧洲王位继承的惯例,有不同王位和爵位的君主可以把不同的王位和爵位给不同的子孙继承。比如说曾经就有一个家族通过联姻,出现了一个拥有西班牙,奥地利等等几乎一半的欧洲大陆领土的王位,但是他死后,君主位就由不同的人继承了,其中西班牙的直布罗陀就作为遗产由当时他的亲戚(好像是外孙女)英女王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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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大家族叫哈佈斯堡家族,其中奧地利部分應該是神聖羅馬帝國皇位。直佈儸陀的事情應該是1713年4月11簽署的《烏德勒支條約》規定西班牙戰敗割讓給英國。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6-11-30
大概就是美国一州的权限吧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6-11-30

相当于鞑靼斯坦在俄罗斯的地位吧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6-11-30
相当于格鲁吉亚的南奥梯?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6-12-01

魁北克省议会长期以来一直自称 Assemblée nationale du Québec (英:National Assembly of Québec )。加拿大宪法上却明明写着 Legislative Assembly of Quebec/ l'assemblée législative de Québec。可见早就自行加上 nation 的描述,而加拿大国会今次的举动,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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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6-12-01
高于自治,低于独立,这就是加拿大政府的主张,基本上和塞尔维亚的科索沃情况大致相似,高于自治地位,低于独立地位!!!要完全的主权独立是不可能实现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 14:41:25编辑过]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6-12-02
不错是这样的,这不英国在光荣革命后,把荷兰王储接回英国,马利女王,威廉国王,出现了二王同时在位的局面,又同时规定,放弃荷兰的继承权,不允许荷兰和英国合并。。。。。。。。。。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6-12-03
以下是引用与非在2006-11-29 21:04:50的发言:

有一个名词叫君合联邦[personal union ??]


这种若干个政治区域共用一个家族的君主,在欧洲国家很常见



没错是叫 Persoanl Union。 例子很多,如奥匈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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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6-12-04
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合并没有包括司法,因此向来司法制度是分开的。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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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6-12-05
以下是引用小李在2006-12-3 13:07:06的发言:
英格兰和苏格兰是通过议会法案合并的吧,卡玛尔联盟感觉和神圣罗马帝国内乱七八糟的继承权差不多。

英格兰和苏格兰也是通过继承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卡玛尔也是建立在条约基础之上,并不完全是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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