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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越南河内市政府将上呈《首都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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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3-14
(越共电子报)3月10日,河内市市委常务委员会举行了开放会议,就《首都法》第6次草案的主要内容提出意见。
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首都河内的2000年12月28日颁发的29/2000/PL-UBTVQH号法令已经实施了9年。然而9年前的河内与当前的河内相比有着很多的改变,致使原先的一些规定已不再符合当前的情况。

河内作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首都,“是国家政治行政的大脑,文化、科技、教育、经济和国际贸易的中心;是党和国家中央机关以及各政治社会组织、各国际外交机构和组织设立总部的地方、是国家举行各项对内对外的重大活动的地方”(第6次草案摘要)需要有特别的法规来调整。河内市本身和其他各大省市都同意把首都河内的法令进行调整并发展成为《首都法》。

《首都法》草案包括4章33条。然而,在此次会议中,大多数与会代表都认为该草案的条款还较为笼统,应该设立具体的规定,要符合于宪法和共同法律,要细致到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且不遭到媒体和民众的反对。
首都的唯一性,便成就了它的特殊。然而,据河内祖国阵线主席范春恒提出的关于“特殊领域包括哪些?”-尤其需要有明确的规定。。
在发表会议总结意见时,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市委书记范光宜认为,《首都法》草案相当细致、传承吸取了各国首都的经验。法律草案指导委员会和起草部门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体现了对首都的热爱。
然而,这是一项全新的、困难的工作,因为要处理好普遍领域和特殊领域。建设本法要确保以后能按照文明、现代和社会主义标志来管理首都,但是不又能把首都视为一个游离其他管理文件的独立国家。
河内市市委书记表示,本法草案现已经满足共同原则。他要求起草部门要坚持听取一些关于符合河内特殊性的观点,要选择最佳方案而不是仅求皆大欢喜的方案。“有法律的地方,就必定会存在反对的声音,但绝不要因为少数人的反对而拒绝进步”。
按计划,《首都法》草案最晚将于本月15日上呈政府。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3-14
      杞人忧天,难道是怕胡志明市抢了首都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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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3-15
为顺化、西贡悲哀!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3-18
顺化节哀,胡志明,从外国抢来的地方,直接除名吧。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3-18
其实我觉得越南现在的首都还算可以,如果越南不是这么狭长,将老挝的领土归越南的化,可以考虑顺化,但是胡志明市是绝对不可能当首都的,就好比我国 的广州,经济再发达也不可能做政治中心。
立法首都西京长安。
行政首都中京洛阳。
司法首都东京开封。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3-18
回 3楼(西方失败) 的帖子
顺化也是从占城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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