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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对中国不同级别城市升降格变更评估指标的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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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11-21
中国面积幅员大,人多,也有地小,偏远人少的地方;针对中国地理区域特色,建议对内地行政区划进行逐层,合理的划分和界定,对当下的中国城镇化发展会有正面的促进意义;基于当前中国的政区划层级的省——地级市(地区)——县(县级市/区)——乡镇的四层架构,鉴于相对广袤而权力虚化却又存在的第二级“地市”和基层固话已久的“县”级这两层架构梳理,个人的想法是对其进行基于人口-面积的法理界定,以行政区划变更法例的书面形式落实作为以后区划更改的法理依据,我的看法是(不含港澳台):


对各地市和县(县级市/区)所属的省份地理位置进行四级区域划分:
a)东部沿海区域市: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不含舟山),福建,广东;
b)中部区域省市: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
c)西部区域内陆市:陕西,甘肃,青海,四川,重庆,贵州;


d)边疆自治区区域及海岛市:黑龙江,吉林,内蒙,广西,云南,宁夏,新疆,西藏,海南(含三沙市),舟山市;




根据以上四级区域所在省份所属的地市(地区)和县(县级市/区),进行面积界定的分级依据来限定其地市级或县级的行政区域框架:

1)东部沿海区域省份所在地市(地区)及县级以上:
  • I类市——一般地市(地区)面积界定上限10,000平方公里;市域人口达到800万及以上的I类市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200万及以下的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I类市级别具体升降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一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类市城市级别升降具有五年发展缓冲期)
  • II类市——省会及副省级城市面积界定上限12,000平方公里;市域人口达到1000万及以上的II类市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500万及以下的I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II类市级别升降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两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I类市城市级别升降具有十年发展缓冲期);
  • III类市——直辖市面积界定上限15,000平方公里;无升格资序;市域人口低于1,000万及以下的III类市降格为II类市,所属县市隶属不变;III类市级别降格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三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II类市城市级别降格具有十五年发展缓冲期);
  • 区——县——县级市域面积界定上限分别为1,000平方公里1,500平方公里2,000平方公里;a) 区/县域面积低于500平方公里及人口少于30万之区县自动启动行政撤并流程;b) 区/县域人口达到100万及以上可申请分区或县域面积扩容至县级市上限,并依据当地一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与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进行县级市升格申请;c) 县/县级市地域达到200万人口及以上可申请升格为一般地市(即I类市),并依据当地一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与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并启动周边相邻县市撤并升格为一般地市(即I类市)可直管/代管撤并后的周边县市,面积界定上限和生降格条件均以I类地市条例为参考依据;

2)中部区域省份所在地市(地区)及县级以上:
  • 各级一般地市(I类市),省会/副省级市(II类市),直辖市(III类市)面积界定上限同东部区域;
  • 区——县——县级市面积界定上限和人口指标同东部区域:各县/县级市升格一般地市(即I类市)具体参考数据需低于东部区域县/县级市指数;
  • 地市人口指数:I类市市域人口达到600万及以上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200万及以下的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其余条件同东部区域I类地市;II类市市域人口达到700万及以上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300万及以下的I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其余条件同东部区域II类地市;

3)西部区域内陆省份所在地市(地区)县级及以上:
  • I类市——一般地市(地区)面积界定上限15,000平方公里;市域人口达到300万及以上的I类市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100万及以下的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I类市级别具体升降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一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类市城市级别升降具有五年发展缓冲期)
  • II类市——省会及副省级城市面积界定上限20,000平方公里;市域人口达到600万及以上的II类市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200万及以下的I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II类市级别升降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两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I类市城市级别升降具有十年发展缓冲期);

  • III类市——直辖市面积界定上限30,000平方公里;无升格资序;市域人口低于1,000万及以下的III类市降格为II类市,所属县市隶属不变;III类市级别降格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三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II类市城市级别降格具有十五年发展缓冲期);

  • 区——县——县级市面积界定上限分别为2,000平方公里3,000平方公里4,000平方公里,非II类市/III类市相邻的县域人口达到20万及以上即可扩容县级市界定面积上限,:各县/县级市升格一般地市(即I类市)具体参考数据需低于东部区域县/县级市指数;


4)边疆自治区区域省份所在地市(地区/盟),海岛市(含舟山市,三沙市)及县级以上:
  • 非自治区类I类市(含海岛市)——一般地市(地区)面积界定上限30,000平方公里(含海域);市域人口达到200万及以上的I类市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100万及以下的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I类市级别具体升降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一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类市城市级别升降具有五年发展缓冲期)
  • 非自治区类II类市——省会及副省级城市面积界定上限40,000平方公里;市域人口达到1,000万及以上的II类市可申请至直辖市(即III类市)并以III类市面积上限扩容;市域人口低于200万及以下的I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II类市级别升降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两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I类市城市级别升降具有十年发展缓冲期);
  • 非自治区类III类市——直辖市理论面积界定上限50,000平方公里;无升格资序;市域人口低于1,000万及以下的III类市降格为II类市,所属县市隶属不变;III类市级别降格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三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II类市城市级别降格具有十五年发展缓冲期);
  • 自治区类I,II,III类市——一般地市(地区/盟)由自治区政府自行界定面积上限和人口规模升降格条件;原则上由自治区政府自行立法决定并报送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审批行文;自治区类III类市(即直辖市)需由自治区人大通过并由所在自治区政府申报经国务院审批,并需由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 区——县/旗——县级市面积界定上限和人数指标需有别于东中西部,概因其特殊地理位置和区域所致;各县/旗/县级市升格一般地市(即I类市)具体参考数据需低于东部区域县/县级市指数,并由所在自治区政府自行立法并报备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审批行文;


以上面积与人口的划分秉持东小,中减,西扩,边随的原则,因地制宜的进行行政区划变更条件的讨论和制定;东中西部和边疆地区,不可能用同一种方式和标准来进行区划变动;而对当下行政区划升降指标又相对模糊的情况下,逐步设定一条适合各区域总体情况的行政区划定量指标参考规则,显而易见是必要的;目前来说,行政区划的变更路线比较清晰,在国内以中央——省——地市——区县市——乡镇——村社这实六级行政层级政府机构中,区县市之间的变化最为普遍,而县/县级市——地市这一城市越级或城市升格较为少见,乡镇——县/县级市也非常罕见;那么在那么多年的城镇化不断升入,各省,中央部委提出要求加速城市化政策的过程中,许多地方已经出现升级无路,或无法理依据升格的现状,到底无法进一步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高效的城市化发展,所以就目前现状来看,个人认为通过各级政府提议,国务院各部委和全国人大需合作立法来提出具体升格规则来让全国几千县市上万乡镇都法例可以依据来发展城镇化,所以,一部细致的,有量化指标的中国城市升格办法就需要出台了。

在本文中主要讨论的还是基于常见的县市——地市一层级的升降格参考指数讨论,一点个人意见,权当抛砖引玉分享下自己的想法,但未在乡镇——县市一层级转化进行分析和论述,原因主要也是感觉论坛已经有不少县辖市,县级市,准县级市等类似话题的讨论,而每一个不同的乡镇,都有千差万别的不同状态,对于如何从乡镇升级为县市的路径,我个人一直秉承赞同乡镇升格县辖市制度派的,相应讨论这里已经很多了,所以就不在此进行赘述了。当然,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此分享下自己的不同意见和想法,想来很多网友都乐意去参与讨论的。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11-22

1)东部沿海区域省份所在地市(地区)及县级以上:
I类市——一般地市(地区)面积界定上限10,000平方公里;市域人口达到800万及以上的I类市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200万及以下的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I类市级别具体升降之规则需依据当地一个五年计划内的人口总数以及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等加权指数汇总参考(即I类市城市级别升降具有五年发展缓冲期)

结果是:市域人口200-800万的不拆,而市域人口200万以下的反而拆。小地级市拆完之后,市域人口可能也就四五十万。在省内竞争中,拿四五十万的身家和四五百万的身家拼,就好像小孩在大人群里争食,只有饿死的份。
个人觉得,市域人口200以下的,应当并入其他市州,而不是改为省直辖。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5-11-22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1)东部沿海区域省份所在地市(地区)及县级以上:
I类市——一般地市(地区)面积界定上限10,000平方公里;市域人口达到800万及以上的I类市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200万及以下的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I类市级别具体升降之规则需依据当 .. (2015-11-22 09:05) 

说的很对,一针见血!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5-11-22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1)东部沿海区域省份所在地市(地区)及县级以上:
I类市——一般地市(地区)面积界定上限10,000平方公里;市域人口达到800万及以上的I类市可申请地市面积扩容至II类市面积上限,市域人口低于200万及以下的I类市只直管市区,所属县市由省直管;I类市级别具体升降之规则需依据当 .. (2015-11-22 09:05) 

这个建议不错,本来就是考虑两条腿走路,如果小于200万市域人口,理论上对周边所隶属县市相对没有那么大向心力,那么周边所属县市如果人口和面积能达到县级市标准,那么直接就升格成省直辖I类市了(此类情况东部省份较多),如果是无法达到县级市而在县一层面指数浮动,那么自然可以两条腿:人多地大的县可以走省直管;人少面积相对小的可以撤并如相邻县市;
那么问题自然来了,比如作为一个曾经的I类市巢湖市,面积2K平方公里出头,人口低于200万,被巢成县级市,相当于因人口经济等因素从一般地市降级为县级市,所属原无为县无论从人口指数还是面积已经经济指数参考,无为都应该直接走省直辖市这一条路子,而不是从巢湖所属改为芜湖所属;县市撤并是一个选项,但不应当是唯一选项;无为作为人口大县(据2014年接近120万),面积也够大(2200平方公里),在曾经的巢湖被降级后,无为作为各指标都相应正常的县,是完全可以走省县直辖一条路,而不是划归芜湖;现在的情况是,从行政区划上说,无为从巢湖划到了芜湖,更以前仍没区别,仍然丧失作为一个健康城市的独立上升空间;
安徽虽说划分为中部,可是因为靠近东部江浙,很多城市区域发展路径基本与江浙等东部一脉相承,在城市化的发展途径相差并不太大。

所以,在这里,200万人口作为I类一般地市的人口限制规定,可上可下,至于其所属县市,并非只有走与周边县市合并的唯一出路,省辖更是应该作为有实力县市的首要选择。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5-11-22
市什么 时候 退出历史舞台 啊
恢复传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11-22
回 papa 的帖子
papa:这个建议不错,本来就是考虑两条腿走路,如果小于200万市域人口,理论上对周边所隶属县市相对没有那么大向心力,那么周边所属县市如果人口和面积能达到县级市标准,那么直接就升格成省直辖I类市了(此类情况东部省份较多),如果是无法达到县级市而在县一层面指数浮动,那么自然 .. (2015-11-22 17:49) 

无为划到芜湖,才兄弟几个,人口相对又比较多,都没有发展空间。
如果改为省直辖,兄弟十几个,人口相对于其他地方就太少了,岂不是更没有发展空间?

无为刚划入芜湖不久,对政治格局的影响相对滞后,长久以后,发展空间比芜湖其他地方要大的。

省直辖,对于比较强的县级市来说,是自寻死路。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11-23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无为划到芜湖,才兄弟几个,人口相对又比较多,都没有发展空间。
如果改为省直辖,兄弟十几个,人口相对于其他地方就太少了,岂不是更没有发展空间?
无为刚划入芜湖不久,对政治格局的影响相对滞后,长久以后,发展空间比芜湖其他地方要大的。
....... (2015-11-22 22:58) 

较强的县市,出路只有省直辖——一般地市,完全掩盖在其行政上级之下,发展不起来不说,地市-县市矛盾冲突激烈,概因其地市——区县市利益中心不一致导致;浙江的台州-黄岩,湖州-长兴,金华-义乌,山东的枣庄-滕州,东部随便都数的过来的较强县市。

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误,省直辖对较强县市是死路一条?这是你的想法?

我发现我们对于区县市-地市升格机制的构想完全是相反的。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5-11-23
回 papa 的帖子
papa:较强的县市,出路只有省直辖——一般地市,完全掩盖在其行政上级之下,发展不起来不说,地市-县市矛盾冲突激烈,概因其地市——区县市利益中心不一致导致;浙江的台州-黄岩,湖州-长兴,金华-义乌,山东的枣庄-滕州,东部随便都数的过来的较强县市。
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误,省 .. (2015-11-23 15:05) 

市县矛盾,主要在较弱的地级市vs较强的县级市,这一点大家应该没意见。
而,强势县级市在弱势地级市面前,已经是既得利益者。我想这一点大家应该也能想到。

想脱离地级市自立,无非是认为地级市可能还要油水没炸出来。
其实,弱势地级市vs强势县级市,能给的都已经给了。可能不该给的(地级市里的其他弱势县市该得的)也给了。换句话说,县级市脱离地级市,并不会拿到更多。此其一。

县级市脱离地级市之后,直属于省府。原来属于市府,对于其他县市有比较优势。直属于省府之后,竞争对象是市州,中东部同一个省条件不至于差太远,不会说你一个县级市还会比所有的地级市都强,也就是说比较优势立刻变成比较劣势。中国是人治社会,你越弱就越被欺负。换句话说,你应得的一部分还会被杭州宁波拿掉一部分。此其二。

还要就是,中国很多权利是和级别配套的,你是县级市,地级市的权利就保留在省里。省里虽然有地级市的权利,但是并不表示它们会放下身段为几个县级市去做地级市该做的事。也就是说,地级市的权利和义务被虚置。此其三。

这三点相叠加,县级市直属于省府,亏大了。
因此,较强的县市,直接归属于省府,那是自寻死路。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11-23
还有一点

县级市归属于地级市,县太爷基本上是本地级市的,也就是说周围几个县的人,对本县级市也算比较了解。市太爷基本上是本省的,上下沟通也容易。
县级市归属于省,天晓得县太爷是那个市的,对本县级市了解的概率很低。省太爷基本上不是本省的,人家必然只会对快速出效益的杭州宁波感兴趣,省太爷可能都不晓得处于榜尾的省直管县市在哪儿。…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11-23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还有一点
县级市归属于地级市,县太爷基本上是本地级市的,也就是说周围几个县的人,对本县级市也算比较了解。市太爷基本上是本省的,上下沟通也容易。
县级市归属于省,天晓得县太爷是那个市的,对本县级市了解的概率很低。省太爷基本上不是本省的,人家必然只会对快速出效益的 .. (2015-11-23 18:57) 

你对强县市和弱地市的想法构思很另类。
根据我的方案,江苏昆山和浙江义乌如果升I类一般地市或山东滕州升I类一般地市,以你的观点他们都是自寻死路?

而你给出的原因无非是人大于制度,规则随人走。

可是你没有给出对这类架构的建议啊,你觉得对这类架构最良好的解决方式就是保持现状?

人治不人治的就先不说了,我们给建议或有想法的前提就是先搭建合理的行政区划架构或框架,以便于人服务与制度。

别的先不说,广东东莞,中山的县市升格为I类一般地市后,也没有出现你所说的“自寻死路”啊;还有类似于安徽巢湖的地市降格为县级市,这类城市的升降格,按我的想法,完全应该给他们制度化,量化。

目前的问题是区县市——地市没有升级路径可以走,如同乡镇城市化到一定程度,死活升格不了县市的道理是一样的。这已经是行政区划的肠梗阻了,不打通这条通道,没办法有法可依的进行行政变更。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5-11-23
回 papa 的帖子
papa:你对强县市和弱地市的想法构思很另类。
根据我的方案,江苏昆山和浙江义乌如果升I类一般地市或山东滕州升I类一般地市,以你的观点他们都是自寻死路?
而你给出的原因无非是人大于制度,规则随人走。
....... (2015-11-23 19:43)

你引用的“政随人走”只是次要原因,主要原因在上一楼,尤其是竞争环境的变化,导致比较优势变成比较劣势。
滕州、义乌、昆山脱离地级市,绝对不如现在。
滕州、义乌要想比现在强,得把枣庄、金华骑在胯下。

东莞、中山的经验,没办法复制。当时,全国的关着门,就珠三角打开了门。等全国都打开了门,东莞中山已经完成了原始积累,分量已经比省内非珠地级市大。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286退下来后,政治回归到论资排辈的守成传统之下,还有哪个屌丝反超的?
也许苏州超南京算,但是想想386团队的背景,就一目了然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5-11-23
另外,打造升级之路,并不是政治的根本,也不是东方的传统。

东方的传统是——猪肥了就宰,地方大了就拆(而不是地方大了就升级)!
昆山的解决方法是拆为几个区。
而这个思路是对的。政治的精神在于缩小同等政区的差距,而不是扩大。因为: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古人都知道。
简单的说,正确的做法是:
1、尽量使省、自治区、直辖市实力都差不多。实力过强的拆、实力不济的合
2、尽量使同一省下辖的市、州、县实力都差不多。实力过强的拆、实力不济的合
3、尽量使同一市州下辖的区、市、县实力都差不多。实力过强的拆、实力不济的合
4、尽量使同一县市旗下辖的街、镇、乡实力都差不多。实力过强的拆、实力不济的合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5-11-23 20:55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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