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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撤自治区改省以及省直管县能否通过增设副省机构实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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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4-20
这个副省机构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是实的机构,比如广西改省后,在少数民族大量的地方增设桂西壮族自治州(类似以前的桂西僮族自治区{州})。经济上可以单列,但名义上是属于广西省的。不过这个对这个西藏全境都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的就不太好搞了。对一些普通省分,县域单位多的地方,可以增设副省级的派出机构,只管地区行政,说到底就是以前的地区行署差不多吧。比如广东分成粤北,粤西,粤东,珠三几个。珠三就是省府直管了。其他的就分派三个地区,直管下面的县域。当然,前题是要撤了地级市班子,全面省直管县。原地级市的人员去副省机构,应该能提高不少的效率,少了很多岗位。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4-20
巡视公署,有创意。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4-20
就是北洋政府的道尹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4-20
楼主这要触及多大一帮子人的利益啊,阻力估计不会小。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4-20
叠床架屋,毫无意义,最后还会化虚为实,建议看看行政区划历史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4-21
幾杯水倒來倒去還是這點水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4-21
就是瞎折腾。凡是虚设机构最后做实的太多了。
欢迎扫描二维码头像关注行政区划代码的演变史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4-21
不要         .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4-21
50年代:中央-大区-省(直辖市)-行署区(行政区)-专区(省辖市)-县(专辖市)-区(县辖镇)-乡(区辖镇)
60年代:中央-大区(党)-省(直辖市)-专区(省辖市)-县(专辖市)-区(县辖镇)-公社(区辖镇)
70年代:中央-省(直辖市)-地区(省辖市)-县(专辖市)-区(县辖镇)-公社(区辖镇)80年代:中央-省(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县(县级市)-区(县辖镇)-乡(区辖镇)
90年代:中央-省(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县(县级市)-乡(县辖镇)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4-21
现在是“市”制混乱,以前是“区”泛滥(大区、专区、区公所),最近“区”又有泛滥的苗头(各种黑区、新区、自贸区)。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4-21
五大自治区的保守解决方案
维持现有省区规模,撤并自治州及地市,虚设地区,保留自治州,间接实现省管县。条件成熟后再行分省,撤销地区行署,实现省直管县,并虚设大区协调区域事务。
1.广西撤区复省,在中西部设立百色、河池、崇左等多个自治州,类似于云南省,但暂不主张恢复桂西壮族自治州。可在柳州、梧州等市设行署,管辖桂北、桂东地区,条件成熟后可再行整合,桂西可设自治省,其他地区可设一省亦可与周边省整合,与云贵两省纳入西南大区的规划。
2.宁夏降为自治州,撤销地级市,划归甘肃省,纳入西北大区(甘陕为主体)规划。
3.蒙藏新可保留自治区,先试行虚设大区级。
(1)蒙东四盟市以及锡林郭勒市部分地区可设行署纳入东北大区规划,蒙西四盟市设行署,纳入西北大区,中部四市为自治区直管纳入华北大区。条件成熟后,蒙东、蒙中分别建自治省,蒙西与宁夏整合新省。
(2)前藏西部可撤地市直管县,东部昌都设一行署,后藏在日喀则设一行署。此外青海省可在格尔木设行署,海西三州纳入青藏大区。条件成熟后整合为四个左右自治省。
(3)北疆东部四地市州可直管,伊犁自治州下撤地区直管县市,南疆在喀什设行署,保留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当然新疆地域太大可多设几个行署,将来整合为四五个自治省。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4-21
楼主的想法,袁大头试图推行过。结果如何,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5-16
回 行者无疆 的帖子
行者无疆:楼主这要触及多大一帮子人的利益啊,阻力估计不会小。 (2014-04-20 22:19)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也就是说说而已嘛,呵呵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5-16
回 炎黄剑 的帖子
炎黄剑:50年代:中央-大区-省(直辖市)-行署区(行政区)-专区(省辖市)-县(专辖市)-区(县辖镇)-乡(区辖镇)
60年代:中央-大区(党)-省(直辖市)-专区(省辖市)-县(专辖市)-区(县辖镇)-公社(区辖镇)
70年代:中央-省(直辖市)-地区(省辖市)-县(专辖 .. (2014-04-21 12:37) 

90年代以后的乡镇,相当于之前的县辖区,下面的村,相当于之前的乡镇。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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