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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中国的行政级别应该这样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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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4-05
国家级
省(中央直辖市)部级——(省对应部级)
县(省辖市(原地级市)、直辖市的区)厅级——(县对应厅级)
镇(省辖市(原地级市)的区、县辖市(将原县级市城管镇切块设市,县级市恢复改为县的设置及称呼)处级——(镇对应处级)

[ 此帖被meteorzdx在2010-04-05 00:5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4-05
相比这个就合理的多,一个县长,管几十万人,只相当一个处级干部,太不划算,省管县就应该马上把这个级别调整过来。


以前的如下:
国家级正职:[font=ˎ̥]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
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font=ˎ̥]

国家级副职:[font=ˎ̥]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
中央纪委书记
中央书记处书记,[font=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font=ˎ̥]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font=ˎ̥]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font=ˎ̥]
全国政协副主席。[font=ˎ̥]

省部级正职:[font=ˎ̥]
[font=ˎ̥]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font=ˎ̥]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font=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font=ˎ̥]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font=ˎ̥]


省部级副职:[font=ˎ̥]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font=ˎ̥]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font=ˎ̥]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font=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font=ˎ̥]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font=ˎ̥]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font=ˎ̥]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font=ˎ̥]

厅局(地)正职:[font=ˎ̥]
[font=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font=ˎ̥]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font=ˎ̥]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font=ˎ̥]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font=ˎ̥]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font=ˎ̥]


厅局(地)副职:[font=ˎ̥]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font=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font=ˎ̥]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font=ˎ̥]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font=ˎ̥]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font=ˎ̥]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font=ˎ̥]

县处级正职:[font=ˎ̥]
[font=ˎ̥]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font=ˎ̥]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font=ˎ̥]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font=ˎ̥]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font=ˎ̥]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font=ˎ̥]
重点中学正职。[font=ˎ̥]

县处级副职:[font=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font=ˎ̥]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font=ˎ̥]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font=ˎ̥]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font=ˎ̥]
市属中学正职。[font=ˎ̥]

乡科级正职:[font=ˎ̥]
[font=ˎ̥]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font=ˎ̥]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font=ˎ̥]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font=ˎ̥]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font=ˎ̥]

乡科级副职:[font=ˎ̥]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font=ˎ̥]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font=ˎ̥]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font=ˎ̥]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4-16
一个国家用一个行政级别标准来套各个群体这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不同的群体应该有不同的评价体系,比如军警是勤务人员,法官是社会的裁判人员,政务官是政治家,事务官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5-02
省属高校的系主任(院长)级别能达到县处级?感觉也太高了点吧。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5-02
引用第3楼mugamuchu于2010-05-02 01:52发表的  :
省属高校的系主任(院长)级别能达到县处级?感觉也太高了点吧。

就是这样的哦,部属的还要高,就造成了省属的二本院校的领导和所在地市领导处于同一行政级别上。中国的行政体制的层级决定了不能有中间断层,所以直辖市的区必须普遍为厅级,否则你让官老爷们怎么按部就班的一步一步升上去?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5-02
给予县地级权限!前提是合并小县!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5-02
引用第4楼baby_7304050于2010-05-02 09:51发表的  :
就是这样的哦,部属的还要高,就造成了省属的二本院校的领导和所在地市领导处于同一行政级别上。中国的行政体制的层级决定了不能有中间断层,所以直辖市的区必须普遍为厅级,否则你让官老爷们怎么按部就班的一步一步升上去?

这样的话,咱那破二本师范院校有二十多个院系,再加上各个处室,那一个学校就有几十号县太爷级别的书记、院长(系主任、处长),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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