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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州制:县市州等第和升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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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1-28
一提起 冲、繁、疲、难 四字,相信很多网友对它们都挺了解的,这四字是明清评定州县等级的办法,大致字数越多,等级就越高。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有网友跟贴作深入的介绍。

我认为我们可以继承这种祖先延用了千余年的老办法,也是个好办法,继续发扬光大。我把每个字再细分成四个等级,从第四等到第一等逐渐提升。第四等算是最简的,无字,等三等有字,第二等加较字,第一等加最字,你比如说北京作为我国首善之区,应该是最冲 最繁 最疲 最难的地区,等级居全国之冠。

(地理因素)冲:第四等;第三等(地区交通中心或辖区面积超过3千km2);第二等(大区交通中心或辖区面积超过5千km2);第一等(全国性的交通中心或辖区面积超过1万km2)
(人口因素)繁:第四等;第三等(常住人口超过60万);第二等(常住人口超过120万);第一等(常住人口超过300万)
(财经因素)疲:第四等;第三等(小康水平);第二等(中等发达水平);第一等(高度发达水平)
(维安因素)难:第四等;第三等(易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第二等(边区、军事要地或易受恐怖威胁);第二等(现实或潜在的战争前线、战略要地或易受大规模恐怖威胁)

以福建福州市为例,
福州市区(五区):较冲 较繁 较疲 最难 // 四字都有了,而且等级还挺高的,应该算是个最要缺了
福清市:冲 繁 疲 较难 //也有四字,但等级比较低了
闽侯县:冲 繁 难 //三字,等级更低
闽清县:无字 //全都是第四等,最简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09:41重新编辑 ]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街道、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1-28
无字县份称“最简”
一字县份称“最简”,加最字称为“简”
二字县份称“简”,加一最字称为“要”,加两个最字称为“最要”
三字县份称“要”,加一最字称为“最要”
四字县份称“最要”,加三个最字为“最紧要”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街道、村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1-28
引用第1楼yoyoky于2008-11-28 16:11发表的 :
无字县份称“最简”
一字县份称“最简”,加最字称为“简”
二字县份称“简”,加一最字称为“要”,加两个最字称为“最要”
三字县份称“要”,加一最字称为“最要”
四字县份称“最要”,加三个最字为“最紧要”


“最简”的县应该予以省并,且不能设治
“简”的县也应该予以省并,但可以设治
“要”或更高等级的县应该予以保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兼并其他县(尤其是等第低的)

我在《州制:从居民自治说起》中有提到我所主张的区域层级是:
中央政府
地方广域政府:高级政府 [ 省 | 直辖行政区(首都行政区、特区和直辖州) ]; 低级政府 [ 县 | 市 | 州 ]
地方基层政府:乡 | 镇 | 市 | 区
(社区自治则涵盖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自治组织)

所以我进一步提出,“最要”的县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可以升格为州,有管辖县市的州称为地区州,反之无所辖的州称为散州

所以整个低级的地方广域政府 县市州 的体制如下:
县:散县(处级 州辖);直隶县(副厅级 省辖)
市:散市(州县所辖);直隶市(省辖县级市和州级市)
州:散州(厅级);地区州、直隶州(副省级,省辖或中央直辖)
[ 此贴被yoyoky在2008-11-28 16:40重新编辑 ]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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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1-28
这里有几个升降制度必须予以考虑:
1、散县升格直隶县
2、县市改州的标准
3、直隶市设立标准,县级和州级的区隔
4、直隶州设立标准,省辖或中央直辖的区隔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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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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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1-28
第一个问题:散县升格直隶县
散县如果是最简和简应该予以省并,可以并入州(如果是地区州,县将被保留,否则将解散),也可以和其他的县市合并升格为直隶县,甚至是州

第二个问题:县市改州的标准
这也就是说州与直隶县的区别。相对于直隶县,我认为如果是散州,应该是(冲 | 较繁 | 疲 | 难),四个字都要有,而且等级最好再高一些;如果是地区州,辖区面积要大,至少是较冲,人口多,较繁。无论是散州还是地区州都应是“最要”(如果将州当作县的例外的话)

第三个问题:直隶市设立标准
我认为应该至少是(冲 | 疲 | 难),人口最好超过30万,(冲 较繁 疲 较难)的应该设为州级市或者说厅级市

第四个问题:直隶州设立标准
我认为应该是“最紧要”的州才能设为直隶州,因为现在的直辖市可以管县市,应该算是地区州,所以我也不赞成直辖市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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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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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1-28
地区州问题:

1、现在四个直辖市中,统统改组成中央直辖的地区州

2、现在所有的自治州、盟以及西藏各地市全部保留设为地区州,

3、其他地区州还包括: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州(大兴安岭地区+黑河+伊春)、佳木斯州(佳木斯+鹤岗+双鸭山)
辽宁省:大连州(大连+丹东)
河北省:热河州(承德+唐山+秦皇岛);山东省:胶州(青岛+烟台+威海);
河南省:信州(信阳+驻马店);南阳州(南阳)
广东省:潮州(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梅州);雷州(湛江+电白+茂名);
广西自治省:百色州(百色等);
陕西省:汉中州(汉中+安康);延州(延安+榆林);
甘肃省:安西州(酒泉+嘉峪关+张掖等);

// 这几个地区州除了都满足“最要”以外,都距离本省中核都市圈有一定距离,如果单飞的话,对彼此将来发展有助益

地区州除了政治上省辖,其他诸如财政、人事等方面都实行中央计划单列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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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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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1-28
历史的东西还是有很大借鉴意义的,政区分等也是有必要的。但是我觉得一级政区先分等,然后各省(州)再各自厘定本政区内二级政区的分等。这样更为科学,指标可以结合各地实际更加细化,便于管理。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1-29
我以福建省为例:
//基于战争前线原因,所有沿海地市设为最难,县市设为较难;非沿海县市设为难
  省会城市设为较冲,地市所在地设为冲

福州地区:福州、福清县、闽泰县、连罗县,计一州三县
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较冲 较繁 较疲 最难 ——最要
福州市(晋安马尾):冲 较难 ——简
长乐市:冲 繁 疲 较难 ——最要
福清市:冲 较繁 疲 较难——最要
连江县:繁 较难 ——简
罗源县:较难 ——最简
闽侯县:繁 较难 ——简
闽清县:难 ——最简
永泰县:难 ——最简
平潭县:冲 较难 ——简
//应该省并各县,我认为福清+平潭再加上长乐南部建立新的福清县;长乐其他大部并入福州五区以及闽侯东南部构成大福州;闽侯其他大部与闽清、永泰合并为闽泰县;连江+罗源设为连罗县。

莆田地区和厦门地区分别组成兴化州和厦门州

泉州地区:泉州、德永县、南安县,计一州二县
泉州四区+惠安+晋江+石狮+下南安=大泉州
永春县、德化县都是最简,可连同三明大田东南部,合组成德永县
南安西部和北部以及安溪县也算是“简”,可合并成南安县(南安+安溪)。

漳州地区:漳州、云安县、漳和县,计一州二县
漳州市区与其母县龙海应该合并,再加上“最简”的长泰县和华安县,可以合并设立大漳州
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都是“最简”,可依照历史合并,设为云安县
南靖县、平和县是“最简”,漳浦县是“简”最好可以三县合一,设为漳和县

龙岩地区:龙岩县、汀州县、上平县、永定县,计四县
各县市区都是属于需要省并的“简”或“最简”
新罗区+漳平县=龙岩县;长汀+连城=汀连县或汀州县;武平+上杭=上平县;永定县加上上杭东部,予以保留。

三明地区:三明县、尤溪县、永安县、宁乐县、清宁县,计五县
与龙岩相仿,各县市区俱要省并,唯可保留尢溪县;三明市区+明溪县和沙县=三明县;永安+大田西北部=永安县;泰宁+建宁+将乐=宁乐县;宁化+清流=清宁县

南平地区:延平县、建瓯县、邵武县、建州县、浦松县,计五县
各县市区亦属于需要省并的“简”或“最简”。除改建瓯市为建瓯县外,延平区+顺昌县=延平县(借用延平府);邵武+光泽=邵武县;建阳+武夷山=建州县;浦城+松溪+政和=浦松县

宁德地区:宁德县、古田县、福安县、霞浦县,计四县
各县市区亦属于需要省并的“简”或“最简”。古田+屏南=古田县;宁德+周宁=宁德县;福安+寿宁=福安县;福鼎+霞浦+柘荣=霞浦县

统计福建省:五州、二十五县
全省面积:12.14万km2;人口3500余万人(本站数据),平均各州县面积4000余km2;人口近300万
其中五州:面积1500~2500之间;人口200~500万之间;各县面积4500~6500km2之间,人口均值在80~100万之间
全省现有994个乡镇,各州县各有20~8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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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1-29
Re:州制:县市州等第和升降——地区州
与很多朋友的方案不同,我增加了不少的地区州
第(一)种:少数民族自治州
第(二)种:边境大州,比如说黑龙江大兴安岭州,以及蒙疆藏等地的地盟改的州,面积都是数以万计的最冲,所在省面积也都超过40万km2
第(三)种:人口大省中的人口大州,比如说东部辽宁大连州、山东胶州、河南信州、广东潮州,人口多在一两千万之间,所在省份人口也都在6千万以上
第(四)种:由直辖市改的直辖州

我把全国各省区分成以下几种:
第(一)种:四个直辖市,面积小,人口密度大,经济发达,战略地位重要,属于“最紧要”的地方,升格为中央直辖是应该的。
第(二)种:面积超过20万的面积大省:黑龙江、云南、陕西、甘肃、广西、湖南
第(三)种:人口超过5千万的人口大省: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湖北、四川
第(四)种:蒙疆藏青,边疆大省
第(五)种:港澳特区和台湾叛乱地区
第(六)种:福建等其他普通政区

我认为第一和最后两种都应该保留;二三这两种应该进行适当的缩省,第四种各自所辖地区全部升格为副省级的地区州

缩省方案如下:
1、冀南、豫北和鲁西北可并为平原省;鲁南、苏北和皖东北可并为淮海省
2、黑龙江设立大兴安岭州以及(三江平原)佳木斯州;云南各自治州保留,其他省县直辖即可;陕北设立延州,陕南设立汉中州;甘肃西北设立甘肃州或者叫安西州;广西西北设立百色州;粤东设立潮州,粤西南设立雷州;湖南、湖北、四川的自治州保留,其他省县直辖即可

这个方案的结果就是各省直辖面积基本上不会超过25万,直辖人口基本上不超过5千万。而拥有准直辖市权力的各地区州则可以走上单飞发展之路。这样个方案我认为改革幅度大,但难度相对比较小。各地区虽然是准直辖市,但行政上还是受到省政府一定的辖制,有利于减轻中央政府的管理幅度,避免区划零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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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1-29
Re:州制:县市州等第和升降——市制的改进
市主要分为两种:散市和直隶市

直辖市改称为直辖州,这是因为直辖市往往是大都市圈,类比散州,换句话说,升格中央直辖并不只是城市的升格,而是整个都市圈的集体“打包上市”,//我倒是认为大连、青岛跟武汉有可能升格直辖。

散市属于州县管辖,如果市的条件可以跟“要”县一样的话,可升为省辖的县级市,当然如果满足县改州的条件也可以升为州级市。//不过如果直隶市属于冲甚至是较冲,那么跟周边的县市基本上会成为一个都市圈,所以最好也是“打包上市”,集体合并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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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11-29
我觉得政区分等即是对政区规模差距的补充,如果政区分等,某种程度上也就意味无须划一政区,更多致力于对现有政区的微调基础上的区别管理。既然分了等,就不必再分什么散县、直隶县的,废省兴州可以再讨论,但是有了分等也就不必再分散州、直隶州、地区州,至于市可以根据隶属关系分别称县辖市、省(州)辖市、直辖市,可单独分等,也可与平行的乡、县、州等一起分等。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1-29
引用第14楼e-intercity于2008-11-29 15:53发表的  :
我认为,没必要设直辖市,城区最大的城市之面积规模也就是两个县不到.若是要带郊,那么就没必要称为市.
而省之下既然有对县市进行分等,那么大一点有什么关系呢?
.......

如果把省辖的城市(广域市)通名定为市,县辖的定为镇,取消直辖市,也是个办法。不过我还是倾向于设直辖市,或者以直辖市为主体改设大区(与省平行直辖于中央且地位高于省)。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1-29
楼主辛苦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1-29
不完全可行,有些标准应探讨,包括各标准的占比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11-30
Re:州制:县市州等第和升降——为什么要有州
在本方案中,我认为改革动作比较大的就是创新了州制。州可分为散州和地区州(包括自治州和直辖州)。

我坚定地支持现行的民族区域制度,不仅不能撤消,还要进行改革强化。民族自治地方跟非自治地方最大的区别并不是对领导职位中少数民族比例的规定,而是有权制定并实行符合民族特色的地方单行条例,由于我国民族情况十分复杂,一味地强调全国整齐划一的话,这是对实事求是的最大否定,我认为完全是不可以的。自治州作为地区州存在是必要的。

中东部的大连等地区州的出现解决的是面积大省、人口大省的难题而已。大规模地拆省,对国内政治和社会的冲击不亚于一场原子弹大爆炸。看看“画纸为界”那帮人的做法吧,我认为他们的想法有些都是挺不错的idea,但绝对不是在我等可以看到的将来实现,比如说二十年内。我只把几个地区州划出来,中东部的很多省份马上就可以轻松地实现省县直辖了,也许这些州有可能在将来如部分人所愿,成为一个省,但我愿作过渡的人。

冲繁疲难,对县市州进行分等,目的只是为了衡量各个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和效能,而非为了分出个三六九等,或者是甲乙丙丁。“最简”或者“简”县份管理上较广州这类大都会肯定要轻松多了,自然等第就低了。

虽说散州也算是另一种县,可是看官得瞧准了,散州是都市圈,而县则是天下普适之地方建置,这两个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坛里有些人天天嚷着要设立地级汀州市,我深感不宜,因为福建省的长汀县,只是一个简县,如何胜任地级市建设都市圈?(这可是市管县的主要初衷之一)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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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11-30
现在”市管县“,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一堆臭皮匠的”臭皮匠模式“,大家一个接着一个烂,只能从中找出一个比较不烂的当领队的,可是行得通么?跟以前地区行署有什么改善的么?这种主要存在于中西部老少边穷的地区

二、”雁行模式“,一个比较发达的鸟带着一群小鸟,由于区域经济中的确存在着溢出效应,所以市管县体制,在这种模式是最好的。这种主要存在于中部发展中地区

三、”网状模式“,各个县市区块头都差不多,都有一定的抢班实力,谁也不服谁,构成一个算是齐头并进的网。市管县在这样的地区最容易闹问题。这种主要存在于中东部较发达的地区。现在东部很多省份里,地市多,辖区小。

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主张要么维持地区行署的模式,要么并一并,省点人,但关键还是要找准适合本地实际的发展道路,而非乌纱帽的多寡。对于第二种情况,我看市管县还得维持一阵子,不要一提及改革,隔个晚上明天就要全部改旗易帜了,这不好。对于第三种情况,最好推行省县直辖,连鸡犬都升天了,看谁还找谁弄去。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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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12-01
可行,支持。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12-01
引用第5楼yoyoky于2008-11-28 16:52发表的  :
地区州问题:
陕西省:汉中州(汉中+安康);延州(延安+榆林);
.......

现成的梁州不能用吗?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12-04
引用第22楼e-intercity于2008-11-30 17:27发表的 :
个人觉得,
民族自治地方设在县市一级就好.
省和州都没什么必要.因为大部分省或州都辖有其他民族的自治县.


应该这样说吧,民族自治地方大多数放在县级会比较好,理由正如你所言。

然而有些民族以土家族为例,分布面积较广,且在很多地方所占比较较大,因此之故,在两湖西部的很多县都要建立土家族的自治县,我实在担忧太多同一个少数民族拥有更多的自治地方,如果实行自治省、自治州以下可再设置其他民族的自治县,这样减少部分地区的民族自治,还可以保持少数民族地方,更少数民族的自治,这样的结局不是更好吗?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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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12-05
引用第27楼e-intercity于2008-12-04 17:45发表的 :
你这种说法很滑稽.
你仅仅减少了带"自治"二字的政区的绝对数量.并不减少政区的数量,更不会减少民族自治区域的面积和人口.


的确不可能改变少数民族分布的自然形态,但是却改变了政治生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政治生态,这就是目的—改善提升国家政治统治。提高部分人口多的少数民族的自治层级,既可以起到怀柔的效果,尽可能地团结更多的少数民族,也可以产生分而治之的效应。苏联解体的时候,民族矛盾惊人地出现是俄罗斯族跟各个非俄族之间的矛盾,根子是大俄罗斯沙文主义,但是为什么所有非俄民族的矛盾统统指向俄罗斯族呢?这难道不是我们同样是多民族国家所应该检讨的一个方面,我们应该防着这种情况发生,民族关系终究是要讲究平等、团结、互助,这一点很重要。

我后面这个理由是挺委婉的,但是这就是政治现实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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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12-05
Re:Re:州制:县市州等第和升降——地区州
引用第10楼yoyoky于2008-11-29 11:13发表的 Re:州制:县市州等第和升降——地区州 :
云南各自治州保留,其他省县直辖即可.......

这一点跟小弟的观点相同,所以云南不需分省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12-05
Re:Re:州制:县市州等第和升降——地区州
引用第10楼yoyoky于2008-11-29 11:13发表的 Re:州制:县市州等第和升降——地区州 :
这个方案的结果就是各省直辖面积基本上不会超过25万,直辖人口基本上不超过5千万。而拥有准直辖市权力的各地区州则可以走上单飞发展之路。这样个方案我认为改革幅度大,但难度相对比较小。各地区虽然是准直辖市,但行政上还是受到省政府一定的辖制,有利于减轻中央政府的管理幅度,避免区划零碎化。.......

副省级区划的插入,跟小弟的层级设计有一些类似

不过小弟的自治州为普通地级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12-05
tyRe:州制:县市州等第和升降
引用第13楼天目山人于2008-11-29 15:32发表的  :
我觉得政区分等即是对政区规模差距的补充,如果政区分等,某种程度上也就意味无须划一政区,更多致力于对现有政区的微调基础上的区别管理。既然分了等,就不必再分什么散县、直隶县的,废省兴州可以再讨论,但是有了分等也就不必再分散州、直隶州、地区州,至于市可以根据隶属关系分别称县辖市、省(州)辖市、直辖市,可单独分等,也可与平行的乡、县、州等一起分等。

同意天目兄的观点

分等太多,就失去分等的意义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12-05
引用第25楼e-intercity于2008-12-01 12:45发表的  :

梁州多包涵剑南很多地方

各个时期梁州的区域是不同的。西晋时期的梁州一直管到今天的贵州北部,而唐时的梁州只有现在汉中中部。历史上梁州的管辖范围从来没有涉猎剑南......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12-05
小弟第一版层级设计(理顺市制)跟你想法差不多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31629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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