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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关于虚省的一点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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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6-01
再说明代地方长官,与承宣布政使司并列的,还有一个提刑按察使。布政使管行政,按察使管司法。又有一个都指挥使,管军事。三个司合称为三司。承宣布政使司又叫藩台,提刑按察使司叫臬司。清时俗称藩台、臬台。照理,臬司尚可称台,如御史行台之例。按察使本该流动考察,不常驻定一地方。但明清两代都已固定有驻地,称台已不合理。至于承宣布政使司,全省行政都归他管,更不该称台。
布政使下面有参政、参议等官,提刑按察使下面有副使、佥事等官,这种官派出去,叫分司。分司到了清朝,俗称道台,普通称监司官,犹如省政府派几个参议到地方上协助办事。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事情就更不好办了。
明制,地方行政制度,最低一级是县。县上面是府和州,这是第二级。上面才是省,就是承宣布政使司,是第三级。三级之外再加上分司,就变成了四级。
元代是把中央政府分置到地方,就变成行中书省。明清两代是把地方高级政府再派到低级去,这便是监司官。这也难怪,因为省区大,事情多,不得已,才有分司分道之制。分司分道有分为两种。由布政使派出的叫分守道,由按察使派出的叫分巡道。明末大儒王船山,在其所著《黄书》里,曾有一统计,说:山东省有六个府,但有十六个分司。山西省有五个府,有十三个分司。陕西省八府,有二十四个分司。四川省九府,有十七个分司。
这样一来,县上面有府,府上面有司,司上面才是省,变成管官的官多,管民的官少。县官才是亲民官,府州之上,都是管官之官,管民的官不仅少,而且又是小。
所以中国地方政治,宋代已经不理想。宋制分路,诸路分设帅、漕、宪、仓四个监司官。明代更不行,一省分成三个司:一个布政使司,一个按察使司,一个都指挥使司。前两个藩臬二司,又再分许多分守分巡的司,这许多官下面,才是府州和县。县官压的太低太可怜了。他服事奉承在他上面的长官还来不及,哪有功夫去亲民。
汉代县上面是郡,郡上面没有了。汉代的郡太守,是二千石官,阶位俸禄,和九卿相似。一个县政府,也往往是有属吏几百人的大规模。但汉郡多至一百以上。今天中国的一省,有比欧洲一国更大,而现在的官场习气,还是薄省长而不为。至于县长,那真微末不足道,这实在是政治上一个大问题。

--摘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不管是虚省还是直管县,我觉得对现行层级的调整应该遵循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尽量让官员们都下层到基层,不管你是自治还是任命,官员要与人民直接联系,官之上的那些监司,则应该越少越好。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政府下的公安局,省公安厅、地级公安局的一些职能和警力就应该下沉到区县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这种政府资源的重新分配也可以配合层级调整而进行,比如直接取消地级公安局,将警力全部充实到区县。(ps,这是一种假设)

区县应该重新成为中国的最低一级行政制度,我不想把这个问题和传统联系在一起,但实践中,乡镇街道这一级政府功能越来越像“二传手”了,权限或者受制于县,或者受制于村、居委,实在是可以将这些职权充实到县区一级。
[ 此帖被shizhenwei在2012-06-01 14:57重新编辑 ]
sz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06-01
分司那段说得极其糊涂
sz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06-01
不法治化法制化
lz那种理想主义区划观可歇息了哦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06-01
引用第1楼sz于2012-06-01 13:51发表的  :
分司那段说得极其糊涂


分司那段我省略了,现在补齐了,你再看看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2-06-01
引用第2楼sz于2012-06-01 13:52发表的  :
不法治化法制化
lz那种理想主义区划观可歇息了哦

您慧眼如炬,好吧,我承认是有点理想主义的
sz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06-01
你应该学一点软件工程,去买一本四人帮的设计模式吧

我在xzqh看到的都是这类走极端扁平化的文科学生的理想主义,头都大了

难道xzqh那么多人都没带过队伍?
sz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2-06-01
“所以中国地方政治,宋代已经不理想。宋制分路,诸路分设帅、漕、宪、仓四个监司官。明代更不行,一省分成三个司:一个布政使司,一个按察使司,一个都指挥使司。前两个藩臬二司,又再分许多分守分巡的司,这许多官下面,才是府州和县。县官压的太低太可怜了。他服事奉承在他上面的长官还来不及,哪有功夫去亲民”

//这个背后是中国社会-政府关系的深刻变革,从秦汉原始的大一统走向唐宋门阀政治功能逐渐消逝的新中国,进而元明清走向巨大无比的极权社会,近代中国更是仿效西欧民族国家的社会动员

离开这些法哲学分析看区划怎么可以呢?
sz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2-06-01
官僚自肥的野望,或者说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在制度变迁的动力学中只有很小的地位,这点应该是常识

技术、生产力的进步导致的生产方式以及家庭、聚落内外的变迁才是要旨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06-01
这书我去年就买了。。。。
全套的,在司前街买的,不贵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06-01
怎么这么巧?我今晚八点半刚看完这本书,正准备看《中国历史研究法》。
sz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2-06-01
钱穆我是当郭沫若看的

学问做得丢三落四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2-06-02
明朝的分司是政府制度的一大进步,军事、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互不统属,避免了一个长官就能统管地方军民司法的全部事物,很容易出现唐末藩镇割据的制度缺陷。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sz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2-06-02
引用第12楼北极星于2012-06-02 00:42发表的  :
明朝的分司是政府制度的一大进步,军事、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互不统属,避免了一个长官就能统管地方军民司法的全部事物,很容易出现唐末藩镇割据的制度缺陷。


分司和宋制分掌没有根本区别,而布政司却独揽了行政权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2-06-02
皇权时代的立法权由皇帝独掌,所以明代的制度除了顶层的皇权统管之外,在其下的各权分司和现代的三权分立是相当一致的,而宋代属于分权制度的探索阶段,提刑司掌握司法权、转运司掌握一部分财政权等等都是如此,但也正因为探索,所以也是有成就有失误,而明代的分权制度较之宋代就更有进步了。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sz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2-06-02
行政监察军事,这和孙文2权一样,都和三权分立相去甚远

就连波恩强化的独立的中央银行,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大量界限不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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