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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人口]明年六普之后将会有至少三大民族加入到计划生育的行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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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6-25
— 本帖被 hunry 从 经济地理 移动到本区(2022-07-11) —
五普人口数在八百万以上的民族有七个:汉、壮、满、回、苗、维、土家。其中汉壮满三族超过一千万,正在被按照计划生育执行。

剩下的四大族除了维族之外,六普的人口数肯定会超过一千万(因为汉族改族现象严重),即将步入计划生育的时代。

仅靠自然增长的维族,从四普到五普的十年间增长了16.5%,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六普的人口数应是979万。维族这些年的增长要快过九十年代,所以也极有可能突破千万,加入到计划生育的大家庭里。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6-25
得严格禁止汉族冒充少数民族。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6-25
人口超过一千万,很多优惠政策也会没有,到时就没人愿意改这些民族了。像东北的满族,现在基本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我周围的一个同事,他爹是正宗的满族,祖上还是镶黄旗人,而他却报的汉族。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6-25
如果潜伏在少数民族队伍中的汉族能够带动大家汉化,倒也无妨。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6-25
民族政策确实该改革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6-26
引用第2楼xylun于2009-06-25 15:49发表的  :
人口超过一千万,很多优惠政策也会没有,到时就没人愿意改这些民族了。像东北的满族,现在基本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我周围的一个同事,他爹是正宗的满族,祖上还是镶黄旗人,而他却报的汉族。

正是,所以现在的民族政策就是快速的让一个个少数民族都“达到”一千万人口,过了一千万后增长就十分缓慢了。中国特色啊!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26
回 2楼(xylun) 的帖子
镶黄旗是蒙八旗,应该算蒙古族吧
出名要趁早,吃屎要趁热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26
Re:回 2楼(xylun) 的帖子
引用第6楼东阁听雨于2009-06-26 00:49发表的 回 2楼(xylun) 的帖子 :
镶黄旗是蒙八旗,应该算蒙古族吧

八旗有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
镶黄旗有满洲镶黄旗、蒙古镶黄旗、汉军镶黄旗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6-26
回 8楼(kangxus) 的帖子
领教了
出名要趁早,吃屎要趁热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6-26
引用第10楼Zorro于2009-06-26 12:06发表的  :
我有三个少数民族同学,可惜其中北方的两个都是假的。我总觉得他们比我还“汉族”得多。


除了某些伊斯兰教民族和部分藏族,其他的少数民族都不具有任何危害国家统一和发生严重的民族文化冲突的可能性。因此,在户口簿上填写任何民族都无所谓,除了不合理的高考加分(这个真应该取消)。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6-26
引用第11楼tigerto2001于2009-06-26 13:30发表的  :
除了某些伊斯兰教民族和部分藏族,其他的少数民族都不具有任何危害国家统一和发生严重的民族文化冲突的可能性。因此,在户口簿上填写任何民族都无所谓,除了不合理的高考加分(这个真应该取消)。

嗯,现在冒族的人大都也是为了高考加分的,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反而不多,毕竟现在的老百姓生育的意愿已经不强烈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6-27
我只想知道寄生萎敢不敢对维族搞计划生育。。。。。。。
很多人已经意识到区划中存在吸血鬼一样的特权城市,但他们只想着制造新的吸血鬼替代老的吸血鬼。甚至要增加更多的吸血鬼。并且认为这样就解决了吸血鬼问题。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6-29
像东北的满族,现在基本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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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知道“基本没有”是什么概念,是没有还是有?如果没有,那么庆幸国家向平等迈进了一步。不过还有,那是什么优惠这么顽固?在“基本没有”的情况下还硕果仅存?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6-29

民族优惠政策有的是可以理解的,像是不执行计划生育啊,资金预算的倾斜啊。但有的就十分不妥,像是高考加分在西藏就导致这么一个情况发生,就是让原本成绩较差的藏族学生进了大学,但是毕业后因为本身能力不够,结果又竞争不过没有念大学的汉族人,工作机会反而让低学历的汉族学生抢走了。这时候藏族大学生就想不通了,民族矛盾也就产生了。

还有,最莫名其妙的优惠政策就是给予少数民族犯罪分子“两少一宽”了。
《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即:“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怎样理解这项刑事政策呢?我们认为:
(1)所谓少捕,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 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用更轻刑罚时,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
(2)所谓少杀,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挂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 罪;
(3)所谓从宽,是指在法定刑范围内和法定刑基础上处罚从宽,不是宽大无边;
(4)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因此,对于那些罪大恶极,顽抗到底,或者罪行虽轻但拒不悔改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该捕则捕,该杀则杀,也是这项政策的要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所有法制国家最基本的原则。而中国竟然通过立法来给予某一特定群体享受法律不平等的权力,实在是太令人匪夷所思了!
[ 此帖被keating在2015-07-29 07:5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6-29
引用第1楼地图于2009-06-25 15:28发表的  :
得严格禁止汉族冒充少数民族。


汉改少改的越多越好,越盛越好,要是汉族成了少数民族最好
矛盾不充分凸显,就得不到正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6-29
引用第1楼地图于2009-06-25 15:28发表的  :
得严格禁止汉族冒充少数民族。

我的一个同事,本是土家族人,户籍却是汉族。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6-29
引用第22楼蓝色象鼻虎于2009-06-29 14:07发表的  :
我的一个同事,本是土家族人,户籍却是汉族。

这个可以改,要防的是“冒充”。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7-03
回 20楼(pheily) 的帖子
适度扶持和照顾的政策大方向是合理的,只是在具体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太多的问题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7-04
回 26楼(外星来客) 的帖子
不明真相的群众
出名要趁早,吃屎要趁热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7-04
少数民族适当的照顾是可以的,但应仅限于照顾而不能给与过多的优惠。那些无原则的或是做给外国看的就是对汉族的不公平了。
不反对计划生育,支持一视同仁的计划生育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7-15
引用第20楼pheily于2009-06-29 13:13发表的  :
民族优惠政策有的是可以理解的,像是不执行计划生育啊,资金预算的倾斜啊。但有的就十分不妥,像是高考加分在西藏就导致这么一个情况发生,就是让原本成绩较差的藏族学生进了大学,但是毕业后因为本身能力不够,结果又竞争不过没有念大学的汉族人,工作机会反而让低学历的汉族学生抢走了。这时候藏族大学生就想不通了,民族矛盾也就产生了。
还有,最莫名其妙的优惠政策就是给予少数民族犯罪分子“两少一宽”了。
.......


恐怕你应该这么理解,美国当初的印第安人还不用交税,这个优待可是不小啊,因为根本没把印第安人当作正常的公民的一部分。

我一个学生在某残联实习,他跟我讲一个故事。说残联的副主席里有一个是有智力障碍的(根据规定肯定要配一个残疾人当副主席),这可是对残疾人很大的优待啊。结果呢?这位副主席的办公室在最高的3楼,他周围没有一个人,工资照发,就是没人当他是一回事。就把他在那里供着。

这也是一种优待,可有的时候,民族优待其实跟“种族隔离”就一念之差,操作得当,是社会正义的弘扬,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操作不当,就是鼓励种族隔离。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7-15
人口过千万不享受特权了?
每一个人,都是舞者。不同的,只是舞台。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7-16
敢对维族进行计划生育???
借某些人几个胆子也不敢!
007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7-16
引用第29楼keating于2009-07-15 17:51发表的  :
恐怕你应该这么理解,美国当初的印第安人还不用交税,这个优待可是不小啊,因为根本没把印第安人当作正常的公民的一部分。
我一个学生在某残联实习,他跟我讲一个故事。说残联的副主席里有一个是有智力障碍的(根据规定肯定要配一个残疾人当副主席),这可是对残疾人很大的优待啊。结果呢?这位副主席的办公室在最高的3楼,他周围没有一个人,工资照发,就是没人当他是一回事。就把他在那里供着。
.......

可以去自己的民族自治区域享受优待,汉人在省、市、县享受优待。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07-17
此贴有助于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理解,多谢楼主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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