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是清朝内扎克蒙古的简称。
早在1935年,中国共产党领袖毛泽东就在《对内蒙古人民宣言》中宣布原来内蒙六盟、二十四部、四十九旗,察哈尔、土默特二部,及宁夏三[二]特旗之全域,无论是已改县治或为草地,均应归还内蒙人民,作为内蒙古民族之领土,取消热、察、绥三行省之名称与实际行政组织,其他任何民族不得占领或借辞剥夺内蒙古民族之土地。
抗日战争胜利后,党针对内蒙古地区存在的民族分裂和所谓“独立自治”活动等复杂斗争形势,展开了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伟大实践。
当时,内蒙古面临着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历史抉择。在苏尼特右旗出现了所谓“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在乌兰浩特出现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把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成为当时内蒙古地区民族民主革命的关键。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1945年11月26日至28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乌兰夫在张家口主持召开了内蒙古各盟旗代表大会,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取代了“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在承德召开了“四·三”会议,协商撤销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建立起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于是,内蒙古自治运动在党的领导下统一起来,走上了健康发展道路。
乌兰浩特,汉语意思是“红色的城市”。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这里正式成立,宣告了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的诞生。
1949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为迎接全国解放而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期间,毛泽东又提出,要为恢复内蒙古历史地域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东西蒙统一的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初期,直接管辖领导的区域只有锡、察、兴、呼、纳五盟。1949年5月,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哲里木、昭乌达两盟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同年12月,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式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将自治区党政机关迁往张家口。绥远、甘肃、宁夏解放以后,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分别成立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阿拉善、额济纳分别改称为蒙古族自治旗。
1952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又由张家口西迁归绥。同年,察哈尔省建制撤销。1954年3月,正式蒙绥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辖区全部划归内蒙古自治区。4月,归绥市更名为蒙古语原有名称呼和浩特。1956年,国务院又先后发布政令,撤销热河省建制,将原热河所辖翁牛特、喀喇沁、敖汉等六旗县及甘肃所辖阿拉善、额济纳两旗划归内蒙古。
至此,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民族数百年来被分割统治的局面终告结束,实现了完整、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