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xiaoqi
:县下设街办很多了吧,而且很多县设街办很积极,把乡野的乡镇撤了,把县城拆除好几个街办,这样很多乡镇班子成员都进程啦~
县下设街道办,直接违反了《宪法》与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
特别有意思的是,《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都是明文规定只有乡镇政府有这方面的行政权、调解权、仲裁。而很多乡镇改街道办之后,辖区绝大多数还是农民的,却没有土地承包这方面的行政法律权限,只能打着县人民政府的旗号来处理这类政府。农民如果对此不服的,就可以去上级的地级市去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上访啦。本来是乡镇——县两级终审的事,只好闹腾到市里,给想要熄讼熄访的县领导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