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凤冈县部分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5〕160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调整凤冈县部分乡镇
行政区划的请示》(遵府呈〔2015〕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龙泉镇、何坝镇、石径乡建制,设置新的龙泉
街道、何坝街道。
(一)新设置的龙泉街道辖原龙泉镇地域,街道办事处驻龙潭湖社区。
(二)新设置的何坝街道辖原何坝镇地域,街道办事处驻何坝社区。
(三)原石径乡青滩村划归永和镇管辖,原石径乡宏丰社区、两河口村划归花坪镇管辖。
二、
行政区划调整后,凤冈县辖龙泉街道、何坝街道、进化镇、琊川镇、天桥镇、王寨镇、永和镇、蜂岩镇、花坪镇、绥阳镇、土溪镇、新建镇、永安镇,共2个街道、11个镇。
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
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