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威宁自治县玉龙乡等撤乡设镇的批复(黔府函〔2015〕298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威宁自治县玉龙乡等
撤乡设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5〕298号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玉龙、兔街、海拉等8个乡设置镇的请示》(威府呈〔2015〕4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玉龙乡、兔街乡、海拉乡、岔河乡、黑土河乡、金斗乡、哈喇河乡、斗古乡建制,分别设置玉龙镇、兔街镇、海拉镇、岔河镇、黑土河镇、金斗镇、哈喇河镇、斗古镇,撤乡设镇后
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
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
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