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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权威资料: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城市部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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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2-17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 (新华网政府在线: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8/22/content_1039416_3.htm)

    ……

    四、城市政府

    (一)直辖市政府

  直辖市政府是中国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全国共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
  直辖市政府必须服从国务院的统一指挥和领导。国务院有权规定中央和直辖市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并有权发布或撤销直辖市政府作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直辖市政府执行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向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直辖市政府的各项工作,改变或撤销直辖市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直辖市政府有权统一领导辖区的区、市、县、乡、镇等各级政府的工作,统一管理辖区内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等行政事务。

    (二)副省级城市政府

  副省级城市政府是较大的、由计划单列城市发展而来的、行政单位低于省政府,但实际行政相对不受省政府控制的城市政府。目前有: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宁波、杭州、厦门、武汉、广州、深圳、西安、成都15市。

    (三)地级市政府

  地级市是除了直辖市、副省级市之外的大中城市。一般为市区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25万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20万以上;工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上;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例达35%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并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的中心城市。
  地级市政府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向省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同时接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领导整个城市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市政工作;领导整个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事务,并领导所属县、县级市政府。
  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行政规章。

    (四)地级市管理县、县级市

  地级市管理县、县级市体制就是在省与县、县级市之间建立一级正式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形成省-地级市-县、县级市-乡(镇)的地方行政组织体制。
  这一体制要求地级市政府同时具有管理农村和城市的双重职能。

  主要模式有:

  1、地市合并。
  将地区行政公署与行署驻地的地级市政府合并,建立新的地级市政府管理县、县级市。
  2、划县入市。
  将地级市周围一定数量的县、县级市划归原先不管县的地级市,由地级市政府管理。
  3、建市领县。
  将县级市、镇升格为地级市,或将地区行署机关直接改为地级市政府机关,建立地级市政府,并管理县、县级市。

    (五)县级市政府

  县级市政府是在符合国家设市标准的较小地域内设立的城市政府。
  县级市一般是由县属镇发展设立或撤县建市设立的,一般有较强的农业地区行政管理的色彩。
  县级市政府在国家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没有设立地区行政公署地方的县级市政府,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并受地区行政公署的监督指导;
  2、在没有设立或不再设立地区行政公署的地方的县级市,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
  3、在实行地级市管理县、县级市体制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市政府,受地级市、自治州政府的领导。
  县级市政府下辖乡、民族乡、镇政府,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六)区政府

  区政府是在设区的市设立的、城市内部分地区的功能性地方政府。
  区政府设立于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
  区政府受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政府的领导。
  区政府按照所辖地域的性质,分为城区政府和郊区政府。
  城区政府设于城市内,是城市地区的基层政府,城区政府可以设立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
  在城市边缘的城乡结合地带一般设立郊区政府,郊区政府下辖乡、民族乡、镇政府,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
[ 此帖被湖鹰在2011-05-27 13:0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2-17
支持这种帖子!
我是行政区划的保守派,但是是有革新精神的保守派!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2-22
(二)副省级城市政府

  副省级城市政府是较大的、由计划单列城市发展而来的、行政单位低于省政府,但实际行政相对不受省政府控制的城市政府。目前有: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宁波、杭州、厦门、武汉、广州、深圳、西安、成都15市。
除大连 青岛 宁波 厦门 深圳 其餘均是省會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2-22
其实,这副帖想着重说明的是:地级市的设置是有依据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2-23
副省级城市该取消,不搞混乱.
市名: 汕头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
简称:  潮
辖区:  金园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榕城区,湘桥区。
辖县:  潮安县,饶平县,南澳县,揭东县,揭西县,普宁县,惠来县,丰顺县。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3-25
我强烈建议取消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11-30
早些年的文件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11-30
好多"市"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12-01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12-03
这个帖子究竟说明了什么?说明县归属于地级市是有据可查的吧,这更说明地级市应该撤销的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12-03
强烈建议取消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12-04
强烈建议取消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12-04
强烈建议取消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12-04
中国官多行政级别多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12-05
还有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市,副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12-05
引用第11楼jf700123于2007-12-03 23:10发表的  :
强烈建议取消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12-06
强烈建议取消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12-06
有年头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05-25
引用第18楼Zorro于2011-05-25 22:13发表的  :
是否可以不设置呢?呵呵。

可以啊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6-02
引用第16楼公主岭人于2007-12-06 12:24发表的  :
强烈建议取消地级市。


我认为没必要取消地级市   只要根据地级市的实际情况减少他们管辖县的数量就行了   大市可以管1到2个县 小市管自己就行了  不必再吃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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