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双流区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
(成府函〔2019〕127号)
双流区政府: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镇等23个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双府〔2019〕101号)收悉。经报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将东升街道双桂社区机场高速公路南侧路沿以南、机场南四路中心线以东,芦蒿社区机场南四路中心线以东、大件路中心线以北行政区域划归西航港街道管辖,西航港街道办事处驻西航港新街280号。
二、
撤销协和街道和公兴街道,设立怡心街道。将原协和街道和原公兴街道公兴场社区,草坪社区黄龙大道二段中心线以东、牧华路中心线以南、牧鱼街中心线以东,草坪社区与朱家庙社区牧鱼二路中心线以南,朱家庙社区货运大道中心线以东,朱家庙社区、草坪社区、藕塘社区、双塘社区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北,双塘社区华府大道四段中心线以东,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华府大道四段延伸线中心线以东行政区域,划归怡心街道管辖,怡心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街41号。
将原公兴街道邵家店社区、青云寺村,草坪社区黄龙大道二段中心线以西、牧华路中心线以北、牧鱼街中心线以西,草坪社区与朱家庙社区牧鱼二路中心线以北,朱家庙社区货运大道中心线以西,朱家庙社区、草坪社区、藕塘社区、双塘社区双兴大道中心线以南,双塘社区华府大道四段中心线以西,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华府大道四段延伸线中心线以西行政区域,划归黄甲街道管辖,黄甲街道办事处驻王家场上街28号。
三、将华阳街道会龙社区、姐儿堰社区、劲松社区、东寺社区、观东社区、龙灯山社区、蒲草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中和街道管辖,中和街道办事处驻中柏路23号。
四、撤销万安镇,设立万安街道,以原万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万安街道的行政区域,万安街道办事处驻麓山大道二段669号。
五、撤销正兴镇,设立正兴街道,以原正兴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正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正兴街道办事处驻广东街248号。
六、撤销兴隆镇,设立兴隆街道,以原兴隆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兴隆街道的行政区域,兴隆街道办事处驻正街53号。
七、撤销煎茶镇,设立煎茶街道,以原煎茶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煎茶街道的行政区域,煎茶街道办事处驻正溪下街19号。
八、撤销新兴镇、白沙镇,设立新兴街道,以原新兴镇和原白沙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新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新兴街道办事处驻晨曦街16号。
九、撤销籍田镇、大林镇,设立籍田街道,以原籍田镇和原大林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籍田街道的行政区域,籍田街道办事处驻东街46号。
十、撤销太平镇、合江镇,设立太平街道,以原太平镇和原合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太平街道的行政区域,太平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街999号。
十一、撤销永兴镇、三星镇,设立永兴街道,以原永兴镇和原三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永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兴街道办事处驻世纪街55号。
十二、撤销金桥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彭镇管辖,彭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三段70号。
十三、撤销胜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水镇管辖,黄水镇人民政府驻顺河上街1号。
上述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减量、赋能、增效、便民”方向,加快构建事权清晰、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工作,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有序稳妥实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http://cdmzj.chengdu.gov.cn/cdmzj_gb/c121879/2019-12/26/content_0f7aeed0178b498ba40d648b916d2f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