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深化镇财政管理改革工作专题会议
来源: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 作者: 浦志根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27日09:29
根据财政部和市有关通知精神,为加强镇级财政管理、规范镇级财政收支行为、防范化解镇级债务风险和加快镇级公共财政建设,确保社会和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8月26日上午,区政府召开深化镇财政管理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夏雨,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崔卫中出席会议。区有关部门、各镇行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部署了推进“镇财区管”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和深化区镇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以明确职责、加强监管、规范行为、提高效益。夏雨在会上就这两项工作进行全面阐述,并就做好工作提出:一要不断提高认识,规范管理;二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三要不断实践,不断完善;四要加强检查,强化责任监督。崔卫中要求各镇要传达落实好会议精神,明确好节点,做到有序推进;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形成合力。
为了稳步推进,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从2009年10月起,宝山区将高境、淞南两镇列为试点镇实施“镇财区管”,从2010年起该项工作在全区全面推开;区镇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09年1月起实行。会上,高境镇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进行了表态。
实行“镇财区管”就是镇级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镇级政府享有的债券和承担的债务不变,属于镇级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各镇按规定程序审批;区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统设、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票据管理方面,对镇级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
区镇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以区政府与镇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收支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区和镇两级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根本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制度。区财政转移支付突出对镇级公共财政保障的扶持,重点向北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倾斜和向公共教育、卫生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倾斜,推进全区社会事业的和谐平稳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