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论坛“徐州模式”、“扬州模式”传得沸沸扬扬,甚至认为重庆2区2县并为2区,泰州之姜堰不被批准也是要看“撤一区并一县”的标准。个人认为这种做法不可取。
北方的城市在城市化方面进程早,市辖区个数多而且块头小,很多还是从市管县之前镇级街办的基础上直接继承过来的(83年之前区就是现在的街办级别),在市场经济时代发育缓慢、规模扩张极小。
南方城市在城市化方面起步晚,但是发育快扩张规模惊人,但市辖区个数少而且很多“大块头”。
对于阜新、鹤岗而言,撤1个区跟绍兴、泰州撤1个区所带来的社会影响面是一样的吗?
北方地级城市很多1个区也就几万、十几万人口,而南方地级城市1个街办就可以达到这么多人。试问:民政部的撤县并区“一刀切”政策对南北城市公平吗?南北标准合理吗?
如果要问原罪,那么当属设区标准的滞后性。从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这个标准近30年都没变过。试问:民政部是否要重新设立标准、将各个市辖区梳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