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除沿海地区外,基本上各省省会城市的规模在省内独一无二,处于垄断地位,而且大有发展之趋势。这对全省经济社会的均衡,协调,和谐,科学发展是相当不利的,特别是有的省会太偏,象武汉,哈尔滨,南昌,西宁等本身对全省的发展就极为不利,如果长期照此下去,势必扩大贫富差距,造成两级分化。所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但如何改呢?
我认为主要措施有三:
一是重点培育次中心城市。各省对城市发展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大力发展中小城镇的基础上重点培育3----5个次中心城市,在全省形成多极发展,并对全省各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国家对各省要作为政绩来考核,五年见成效,十年大变样。否则,迁省会。
二是对省会城市的规模要合理定位。省会作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是无可非意的。但集全省之力发展省会的,人口达到300万,经济总量达到3000亿,占全省比重五分之一以上的全部实行计划单列。
三是对省会城市本来就位置非常偏,规模非常突出,还继续畸型发展的,城市人口达到500万,经济总量达到5000亿,占全省比重三分之一以上的直接改为直辖市。
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省会城市的畸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健康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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