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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乡镇自治是所有理想中最烂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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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6-06
代议制民主选举的好处要有选民规模造成的才好,

在中国县这个级别还嫌发挥不出来(日本县勉强可以了)
在乡镇这种熟人社会更是给宪政抹黑而已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6-06
在当今中国,看不出哪一级能够真正实现自治!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6-06
不管怎么说自治是目标,总不能因噎废食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6-06
如果非要推行自治不可,那么选择乡镇自治,不如选择县市自治。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6-06
选择乡镇自治,不如选择县市自治。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7-03
孙中山对萧乡长说:难道因为小孩子不识字,就不然他上学了吗?

没有民主素质,就因此不搞宪政,这不是跟不识字就不上学一样荒谬吗?

刚开始可能选民不认真选,选人选熟人、亲戚,时间一长会慢慢素质越来越高的。台湾人不是还把陈水扁选上台了吗?
台南的农民素质有多高吗?我看未必

sz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7-03
选人选熟人、亲戚,时间一长会慢慢素质越来越高的
///笑掉大牙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7-03
乡镇自治不见得要代议民主。很多事情可以直接民主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7-03
无论哪一级自治,都只是一部分事务的自治。

不同规模的乡镇,可决定的事务是不同的。有些初级阶段的乡镇,可能根本就没有事情可供决定的。而大部分乡镇,需要决定的事情,其实很少,也没有什么时间紧迫性。直接民主应该没什么问题。
少数乡镇,有一定的剩余财政,倒是要考虑下民主的方式。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7-04
引用第8楼東七區于2011-07-03 22:14发表的  :
无论哪一级自治,都只是一部分事务的自治。
不同规模的乡镇,可决定的事务是不同的。有些初级阶段的乡镇,可能根本就没有事情可供决定的。而大部分乡镇,需要决定的事情,其实很少,也没有什么时间紧迫性。直接民主应该没什么问题。
少数乡镇,有一定的剩余财政,倒是要考虑下民主的方式。
几万人的规模,与雅典城邦也差不多大。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7-05
引用第9楼Franc.She于2011-07-04 13:23发表的  :
几万人的规模,与雅典城邦也差不多大。

光看几万人,没用的。
这些人,没有共同财产需要自治(农村土地是以村为单位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国家所有而且面积极小;公共财政几乎干涸)。
可决定的事情,不过是老百姓自己出工出资集体修路、修桥之类的事情,而且这类事情出现的机会不大(毕竟老百姓也不富裕,还不如硬踩条路出来)。
可能,还有耕地分配规则。这样的事情,更宜直接民主方式决定。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07-05 08:04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7-07
1、海选式直选
2、不受上级任命
3、受辖区民众有效监督和制约
以上三点连居委会都不能实现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07-07
在越來越依賴警察和特務維持現秩序的社會,能少剝奪你原有的權利就應該跪下磕頭了,還想自治?現把你家住的房子那塊地皮自治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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