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youyuan于2010-05-13 12:33发表的 建议提高同时作为大区中心和省会的城市的行政级别 :
行政级别的重要性不多说,现在除非是直辖市一般的城市最高行政级别只有副省,他们和周边的直辖市相处时就低了一级,在这样不对等的情况下,发展劣势明显。
联想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情况,我觉得仿照生产建设兵团的制度,在这些大城市成立特别市,将他们提升为省级挺好的:
1.特别市为当然的立法法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行政级别为省。
2.特别市党委第一书记由省委书记兼任,特别市政府第一市长由省长兼任。特别市另设书记和市长管理特别市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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