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市管县体制,实施省管县体制,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楼主这套方案很不完善。
1关于取消取消直辖市设置,改为副省级编制,我不赞同。既然重要生态区、林区、海区可以设置中央直辖区,那么重要的工业区、经济区、城市区(圈或群)呢?既然可以保留县级市,那么为什么不能也尊重一下现行体制,保留直辖市呢?推一步说,取消直辖市,那么副省级城市就是19个,又副省级城市可以辖区县,也就是实行市管县体制。那么对于这些副省级市的辖县,就比省直辖县多了一个层级,而省对于这些县就显得多余了。而且那些取消市管县的省辖市尤其一些省会城市和经济强市又形成一个梯队。一省之内,副省级市,省辖市,县及县级市三者间在规模和实力上的巨大差距,不知省政府如何应对。
2关于重要生态区、林区、海区设置中央直辖区,我也不赞同。重视生态文明不错,但是我认为通过设置一级政区直辖于中央的方式没什么意义,甚至会带来诸多不便。首先所谓生态区往往比较分散,不少都涉及省县的边界,本是天然的分界线,重新划界得不偿失。至于海区,茫茫大海,了无人烟,作为一级政区,人口规模以及行政中心的设置都是问题。对于这些生态区也好海区也好,根据现实以及需要辖于省县乡各级行政区,如果涉及多个地方,可由上级政府设立专门协调机构监管。
3关于级别问题,感觉减了层级却多了级别,什么县级市副地级,辖县的副省级。这是以行政级别掩盖行政层级的不足。省之下有四个级别,可见这个省存在的合理性大打折扣。
4最后一点,楼主的眼界应该放宽一些,江苏的省情并非中国的全部国情。既然涉及各级政区就应该考虑周全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