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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第4页72楼有补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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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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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直辖市、保留副省级市的初衷
1、保护各大城市、特大城市的积极性,又不使其盲目攀比
2、利于各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公平竞争
3、利于各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合理布局(副省级市有所增设)
4、省级区划体现基本统一性(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不再保留城市类一级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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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本人最新省区方案
http://www.xzqh.org/BBS/read.php?tid=47035&page=1&torea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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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层级设计第三版新鲜出炉
http://www.xzqh.org/BBS/read.php?tid=48732{稳定第一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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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层级第一版回顾
http://www.xzqh.org/BBS/read.php?tid=31629理顺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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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对各省改制为两级半管理
   (一般情况下省县直辖为2级管理,区为派出机构;中间插入副省级市或自治州时,因其辖县为3级管理)

2、自治区维持现有体制不变。
      新图设计了自治区:部分施行省县直辖的架构


详细说明:

1、取消直辖市设置,改为副省级编制。
2、取消地级市,改为省辖市编制。

     所辖县及代管的县级市剥离,区改为虚级派出机构
3、省县直辖管理(县含旗、自治县)。
4、重要生态区、林区、海区设置中央直辖区,此为特设行政区,无实际下辖行政单位。
5、为便于省县直辖,可适当分省。
6、云南、贵州、四川、甘肃等自治州较多的省份可维持现省辖自治州体制不变,不施行全面省县直辖,非自治州部分可施行省县直辖,自治州相当于省辖市(地级)的行政级别。
7、基层单位为村、居、街道,中西部依据实际情况,其上可设一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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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市的区分:

1、副省级市可辖区县
    (远景情况下,副省级市并入省辖市系列,为分区的市。领导可高配,其不再辖县)

2、省辖市为分区的市

3、县级市为不分区的市,行政级别可与县平级,也可高半级(依据经济发展、交通区位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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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系列:

1、(县级)
2、县级市(县级或副地);县级市升格可解冻,但应提高准入标准
3、省辖市、自治州(地级)
4、副省级市(副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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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09-02-15 21:12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08-12-25
引用第127楼shingwood于2008-12-24 22:31发表的  :
希望对中央直辖区进一步说明

重要生态区、林区、海区设置中央直辖区,此为特设行政区,无实际下辖行政单位。
已经说明了呀

本人最新省区方案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47035&page=1&toread=1
设有
A、唐古拉中央直辖区,驻格尔木市
B、大小兴安岭中央直辖区,驻加格达奇
C、东海中央直辖区,驻上海市
D、南中国海中央直辖区,驻湛江市
4个中央直辖区

这些帖子中都有链接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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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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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08-12-24
希望对中央直辖区进一步说明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08-12-23
引用第125楼e-intercity于2008-12-22 11:18发表的  :
那篇文章中,城市换成政区比较恰当

换成政区的话,阿蚌斑竹估计得抗议,他是第一个研究省划的蜂窝理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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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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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08-12-22
引用第123楼e-intercity于2008-12-22 10:39发表的  :
不能简单地说取消乡镇是不是合适,要看自己心目中各级政府的责任的分配以及我们城市(城镇)体制的规划。
城市模型:从同心圆到蜂窝 一贴中提出了一个思考点,也许是应当考虑的一个方面

蜂窝理论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城市化的道路相当漫长

而且中国有*亿人在农村,这个问题很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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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08-12-22
引用第121楼碧落经尘于2008-12-20 12:37发表的  :
县市直接到基层,可行吗

从现在并乡镇、并村的幅度看,还是有可能实现县市直接到基层的(至少东部地区)

西部地区也许不可能,地域太辽阔了,鄙人第3版已经恢复了乡镇区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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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8-12-20
县市直接到基层,可行吗
论坛三宝
=======
是我是我还是我
************
区划三宝
=======
基层、层级、省划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8-12-15
引用第119楼e-intercity于2008-12-15 17:52发表的  :
看有多少留守儿童...你就知道了

没有必要刻意放大

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输出短期内不会改变

需要完善的是福利,在哪儿工作,应享受同等待遇,虽然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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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08-12-15
引用第117楼e-intercity于2008-12-11 23:34发表的  :
军阀割据,老百姓还可以用脚投票.
经济文化和公共服务的割据,老百姓连用脚投票的权利都无

经济文化和公共服务的割据指什么呢?地方保护主义是普遍现象,不至于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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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08-12-11
引用第115楼e-intercity于2008-12-11 12:27发表的  :
经济文化和社会服务的割据,比起政治和军事割据更可怕

第一次听说这种理念,不过中国的近代史证明了军阀割据的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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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08-12-11
引用第112楼e-intercity于2008-12-09 23:39发表的  :
行政区划改革,不过是权和利的再分配.
抑扬实际上掌握在中央的手中.而且,最终只有强化了中央的权力的方案才会是中央支持的方案.
我想中央应该不会将省的权利加强到足以割据的位置吧

危言耸听,中国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中华民族的民族向心力也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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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08-12-11
引用第111楼e-intercity于2008-12-09 23:34发表的  :
你误会了.
我刚才的意思是
中央当时的想法
.......

头雁 vs 其他雁
首先要打破的就是市管县的体制束缚

其实也就是省县直辖,只不过现市区可作为相对的地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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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08-12-09
引用第109楼e-intercity于2008-12-09 23:20发表的  :
其实,根本不是马拉车的问题.
很多地级市的运作模式,其实是区市县的联盟,而不是城带郊.
或者说,地级市只不过是雁群,市区勉强算是个头雁. 而不是行星vs卫星,行星拉着卫星转.

,行星拉着卫星转,说到底还是市区的实力问题,向心力问题

省县直辖并非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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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08-12-09
引用第107楼e-intercity于2008-12-09 23:13发表的  :
N年前,国家之所以要推广地级市,并让其他地方的地区也大致实体化.这个才真正是基于公平的考量.
而要求省县直辖的,我想提出来的大致是省府方面的主张吧.因为更多的下级单位,意味着资源分配的权限更多的集中在省一级.

可是现实情况是小地级市太小,小马根本拉不动车(即使不算资源类城市)
大地级市又太大,大马拉车根本就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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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08-12-09
引用第104楼e-intercity于2008-12-09 22:56发表的  :
直辖市并不是代表着一种不公平或是特权.
反过来,
将其置于一省之下确实反倒是让其在省之下显得很突兀.而且因为其在经济文化上的强势地位,不可避免使得其在省内政治生活中的特权.
.......

你说得也有道理,我们是两种不同的思路

你是发达、欠发达地区分开,财政倾斜

我是发达、欠发达地区不分开,想实现省内互帮,公平竞争

也不知道哪种方式更合理,最有利于中国的全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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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2008-12-09
引用第101楼e-intercity于2008-12-09 22:39发表的  :
取消直辖市会带来很大的政治风险!
不主张这样做.
.......

直辖市改为副省级市并没有剥夺其辖县,只是改为副省级市并且改为省管,理想化的情况下,副省级市也取消辖县,这是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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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2008-12-09
引用第101楼e-intercity于2008-12-09 22:39发表的  :
取消直辖市会带来很大的政治风险!
不主张这样做.
整齐划一应当不是我们行政区划的诉求.
而且,你只是强调省级政区的整齐划一,而对于下面层级反倒是对整齐划一的强烈反叛.
.......

你的说法不完全准确

公平应该是中华智慧的发展方向

省以下的层级最终目标也是趋向统一

首先要做的是取消过大的特权,在城市层面(浅见&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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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2008-12-09
引用第21楼天目山人于2008-09-23 18:11发表的  :
取消市管县体制,实施省管县体制,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楼主这套方案很不完善。
1关于取消取消直辖市设置,改为副省级编制,我不赞同。既然重要生态区、林区、海区可以设置中央直辖区,那么重要的工业区、经济区、城市区(圈或群)呢?既然可以保留县级市,那么为什么不能也尊重一下现行体制,保留直辖市呢?推一步说,取消直辖市,那么副省级城市就是19个,又副省级城市可以辖区县,也就是实行市管县体制。那么对于这些副省级市的辖县,就比省直辖县多了一个层级,而省对于这些县就显得多余了。而且那些取消市管县的省辖市尤其一些省会城市和经济强市又形成一个梯队。一省之内,副省级市,省辖市,县及县级市三者间在规模和实力上的巨大差距,不知省政府如何应对。
2关于重要生态区、林区、海区设置中央直辖区,我也不赞同。重视生态文明不错,但是我认为通过设置一级政区直辖于中央的方式没什么意义,甚至会带来诸多不便。首先所谓生态区往往比较分散,不少都涉及省县的边界,本是天然的分界线,重新划界得不偿失。至于海区,茫茫大海,了无人烟,作为一级政区,人口规模以及行政中心的设置都是问题。对于这些生态区也好海区也好,根据现实以及需要辖于省县乡各级行政区,如果涉及多个地方,可由上级政府设立专门协调机构监管。
3关于级别问题,感觉减了层级却多了级别,什么县级市副地级,辖县的副省级。这是以行政级别掩盖行政层级的不足。省之下有四个级别,可见这个省存在的合理性大打折扣。
4最后一点,楼主的眼界应该放宽一些,江苏的省情并非中国的全部国情。既然涉及各级政区就应该考虑周全为妥。

副省级保留取消直辖市鄙人已经补充原因

中央直辖区是一种探索性建制

4个层级是一种递升体制的体现,也是现行体制的合理继承(取消直辖市这一层级,现体制下是5级)

所以省县直辖的前提是分省,且民族地区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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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08-12-05
引用第4楼hnhb于2008-08-05 13:22发表的  :
副什么级与区划、层次无关,也没有法律依据,只是对官员待遇的一种补偿而已。
北京、上海保留做直辖市是合适的。天津可以与河北北部合并设立省。
少分省为好,并县是必须的。

也不尽然,现行副省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就是按省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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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08-12-02
引用第88楼麦积烟雨于2008-11-11 10:51发表的  :
简单说就是“三级为主,局部四级”——这也是本人的主张 [表情]
不同之处在于,本人赞同保留少量直辖市,而你的方案没有直辖市。
我主张市分三级:
.......

我的不是没有直辖市,而是副省级市

即副省级市--省辖市--县级市三类

且副省级市依然辖县,跟你的没有本质区别

但是小弟这个,体现了省划的单一性(只有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不再保留直辖市序列)

也提高了大城市、特大城市的积极性,有副省级城市的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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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08-11-30
补记

向工商系统取经,公安系统、财政系统:施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与省县直辖同步

*(工商系统是完全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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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08-11-11
Re:Re: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95楼e-intercity于2008-11-11 22:28发表的 Re: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
省当然要去除划为州的部分.
州可能有两种级别-[]内标注的是行政级别
省37-兴安(齐齐哈尔)/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京畿(天津)/山东(济南)/河北(石家庄)/河南(洛阳)/淮海(徐州)/江淮(扬州)//江南(杭州)/浙江(宁波)/福建(福州)/江西(南昌)/客赣(汕头)/淮南(合肥)/湖北(荆州)/湖南(长沙)/三峡(万县)/山南(汉中)//桂林(桂林)/广东(湛江)/广西(南宁)/岭南(韶关)/贵州(贵阳)/云南(昆明)/四川(南充)/西康(康定)/南襄(襄阳)/关中(宝鸡)//甘肃(兰州)/内蒙(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高原(格尔木)/台湾(台北市)/山西(太原)/青海(西宁)
.......

做个图,兄弟

你发表的方案中,有这幅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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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08-11-11
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89楼e-intercity于2008-11-11 13:27发表的 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
对你新版的修改
[图片]
特别区(管理委员会)—山区/湖区/林区/自然保护区/大型试验场/边防禁区等,[局/司]
海区(管理管理委员会)—海洋管理机构,东海海区/南海海区/黄海海区/渤海海区,[局/司]
.......

省、州的区隔有前后矛盾(关于直辖市),直辖市改州的话,行政级别的介定?自治区的走向?改州的标准也比较乱

感觉你的州相当有意思,类似于当年昌都地区的感觉,又不象

作为立省不足地区的解决方法是一种补充

又可以达到缩小省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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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08-11-11
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89楼e-intercity于2008-11-11 13:27发表的 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
对你新版的修改
[图片]
.......

县辖市还是应该探讨,县以下统称基层,基层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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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08-11-11
wo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89楼e-intercity于2008-11-11 13:27发表的 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
对你新版的修改
[图片]
特别区(管理委员会)—山区/湖区/林区/自然保护区/大型试验场/边防禁区等,[局/司]
海区(管理管理委员会)—海洋管理机构,东海海区/南海海区/黄海海区/渤海海区,[局/司]
.......

我的新版只是重做了图,增加了自治区部分

你这个感觉还挺好,也取消了直辖市,但是其仍然由中央直管,我的是纳入省以下,共同学习!

谢谢!

自治区部分感觉还是应该慎重,不要一刀切,至少不能取消,可部分探索直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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