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将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履行《气候公约》相应的国际义务,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指导思想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的贡献。
二、原则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要坚持以下原则:
──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这既是国际社会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是各缔约方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选择。中国政府早在1994年就制定和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并于1996年首次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2003年中国政府又制定了《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中国将继续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 遵循《气候公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发达国家应带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发展中国家履行公约义务的程度取决于发达国家在这些基本的承诺方面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 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挑战,而适应气候变化则是一项现实、紧迫的任务。中国将继续强化能源节约和结构优化的政策导向,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并结合生态保护重点工程以及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工程建设,切实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机结合的原则。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涉及到经济社会的许多领域,只有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这些政策更加有效。中国将继续把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等政策措施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 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原则。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是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的有效途径。中国将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节能新技术,促进碳吸收技术和各种适应性技术的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步伐,为应对气候变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 积极参与、广泛合作的原则。全球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尽管各国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和应对手段尚有不同看法,但通过合作和对话、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是基本共识。中国将积极参与《气候公约》谈判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相关活动,进一步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推进在清洁发展机制、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合作,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三、目标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气候变化相关的科技与研究水平取得新的进展,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得到较大提高,气候变化领域的机构和体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到2010年,中国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 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加快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充分发挥以市场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
── 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等措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到2010年,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包括大水电)在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00亿立方米。
── 通过强化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政策,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氧化亚氮排放治理等措施,控制工业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到2010年,力争使工业生产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上。
── 通过继续推广低排放的高产水稻品种和半旱式栽培技术,采用科学灌溉技术,研究开发优良反刍动物品种技术和规模化饲养管理技术,加强对动物粪便、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加大沼气利用力度等措施,努力控制甲烷排放增长速度。
── 通过继续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农田基本建设等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到2010年,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力争实现碳汇数量比2005年增加约0.5亿吨二氧化碳。
(二)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 通过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调整种植制度、选育抗逆品种、开发生物技术等适应性措施,到2010年,力争新增改良草地2400万公顷,治理退化、沙化和碱化草地5200万公顷,力争将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
── 通过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管,继续开展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促进自然生态恢复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实现90%左右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重达到16%左右,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200万公顷。
── 通过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和推行节水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减少水资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基本建成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提高农田抗旱标准。
── 通过加强对海平面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以及对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监管,合理利用海岸线,保护滨海湿地,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不断加强红树林的保护、恢复、营造和管理能力的建设等措施,到2010年左右,力争实现全面恢复和营造红树林区,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地减少海平面上升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三)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 通过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研究,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研究分析方法,加大对相关专业与管理人才的培养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使气候变化研究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有效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政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提供科学依据。
── 通过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技术转让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在能源开发、节能和清洁能源技术等方面取得进展,农业、林业等适应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提高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
── 通过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加强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公众参与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基本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意识,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通过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建立企业、公众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机制等措施,到2010年,建立并形成与未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适应的、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第四部分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结合起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区规划;一方面抓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一方面抓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中国将采取一系列法律、经济、行政及技术等手段,大力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适应能力,加强科技开发和研究能力,提高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完善气候变化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本方案提出的目标与任务。
一、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
(一)能源生产和转换。
1. 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加强能源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促进中国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确立能源中长期规划的法律地位,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减缓由能源生产和转换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 加快制定和修改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法规。根据中国今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能源供应与服务体系的要求,尽快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并根据该法的原则和精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修订,进一步强化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鼓励政策。
── 加强能源战略规划研究与制定。研究提出国家中长期能源战略,并尽快制定和完善中国能源的总体规划以及煤炭、电力、油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石油储备等专项规划,提高中国能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
──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制定国家和地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考核指标,并通过法律等途径引导和激励国内外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的清洁发展。
2.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
── 加快推进中国能源体制改革。着力推进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推动,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逐步形成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形成有利于促进能源结构优质化和清洁化的进出口结构。
── 进一步推动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制建设。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政府投资、政府特许等措施,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市场;改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国家电网和石油销售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收购可再生能源产品。
3.强化能源供应行业的相关政策措施。
── 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把发展水电作为促进中国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利用丰富的水力资源,加快水电开发步伐,重点加快西部水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资源。通过上述措施,预计2010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亿吨。
── 积极推进核电建设。把核能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提高核电在中国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中的比重,加快经济发达、电力负荷集中的沿海地区的核电建设;坚持以我为主、中外合作、引进技术、推进自主化的核电建设方针,统一技术路线,采用先进技术,实现大型核电机组建设的自主化和本地化,提高核电产业的整体能力。通过上述措施,预计2010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0.5亿吨。
── 加快火力发电的技术进步。优化火电结构,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适当发展以天然气、煤层气为燃料的小型分散电源;大力发展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大型联合循环机组等高效、洁净发电技术;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和热电煤气多联供技术;加强电网建设,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降低输、变、配电损耗。通过上述措施,预计2010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1亿吨。
── 大力发展煤层气产业。将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作为加快煤炭工业调整结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资源利用率、防止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浪费和甲烷排放。主要鼓励政策包括:对地面抽采项目实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减免政策,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及其他综合利用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煤矿瓦斯发电项目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鼓励政策,工业、民用瓦斯销售价格不低于等热值天然气价格,鼓励在煤矿瓦斯利用领域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等。通过上述措施,预计2010年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约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 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发展。以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为重点,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粮食主产区等生物质能源资源较丰富地区,建设和改造以秸秆为燃料的发电厂和中小型锅炉。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建设沼气工程,合理配套安装沼气发电设施。大力推广沼气和农林废弃物气化技术,提高农村地区生活用能的燃气比例,把生物质气化技术作为解决农村和工业生产废弃物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努力发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制定有利于以生物燃料乙醇为代表的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政策和激励措施,促进生物质能源的规模化生产和使用。通过上述措施,预计2010年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约0.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 积极扶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大规模的风电开发和建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实现风电设备国产化,大幅降低成本,尽快使风电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在偏远地区推广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在城市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和太阳灶;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推广满足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研究开发深层地热发电技术;在浙江、福建和广东等地发展潮汐发电,研究利用波浪能等其他海洋能发电技术。通过上述措施,预计2010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0.6亿吨。
4.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大力提高常规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能源工业可持续发展,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 煤的清洁高效开发和利用技术。重点研究开发煤炭高效开采技术及配套装备、重型燃气轮机、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超临界大型循环流化床等高效发电技术与装备,开发和应用液化及多联产技术,大力开发煤液化以及煤气化、煤化工等转化技术、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系统技术、二氧化碳捕获及利用、封存技术等。
── 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技术。重点开发复杂断块与岩性地层油气藏勘探技术,低品位油气资源高效开发技术,提高采收率技术,深层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重点研究开发深海油气藏勘探技术和稠油油藏提高采收率综合技术。
── 核电技术。研究并掌握快堆设计及核心技术,相关核燃料和结构材料技术,突破钠循环等关键技术,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的建设和研究。
── 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研究低成本规模化开发利用技术,开发大型风力发电设备,高性价比太阳光伏电池及利用技术,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开发利用技术。
── 输配电和电网安全技术。重点研究开发大容量远距离直流输电技术和特高压交流输电技术与装备,间歇式电源并网及输配技术,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技术,大规模互联电网的安全保障技术,西电东送工程中的重大关键技术,电网调度自动化技术,高效配电和供电管理信息技术和系统。
(二)提高能源效率与节约能源。
1.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 健全节能法规和标准。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完善各行为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激励,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抓紧制定和修订《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定和完善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机动车等能效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制定建筑物制冷、采暖温度控制标准等。
── 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健全强制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制度,依法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完善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的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准销售和使用;依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及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公共设施用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
2.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
── 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实施GDP能耗公报制度,完善节能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及时发布各类能耗信息,引导地方和企业加强节能工作。
── 推行综合资源规划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节约量作为资源纳入总体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节约电力。
── 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
──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克服节能新技术推广的市场障碍,促进节能产业化,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 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的发展。
── 推行节能自愿协议,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节能积极性。
3.强化相关政策措施。
──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合理布局。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把区域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环境保护、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确定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规模,降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比重,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低能耗的信息产业,制定并实施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制定并完善国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
── 制定节能产品优惠政策。重点是终端用能设备,包括高效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及建筑节能产品等,对生产或使用目录所列节能产品实行鼓励政策,并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一些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研究制定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
── 研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引导公众树立节约型汽车消费理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轨道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比例,研究鼓励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政策。
4.强化重点行业的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
── 钢铁工业。焦炉同步配套干熄焦装置,新建高炉同步配套余压发电装置,积极采用精料入炉、富氧喷煤、铁水预处理、大型高炉、转炉和超高功率电炉、炉外精炼、连铸、连轧、控轧、控冷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
── 有色金属工业。矿山重点采用大型、高效节能设备,铜熔炼采用先进的富氧闪速及富氧熔池熔炼工艺,电解铝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铅熔炼采用氧气底吹炼铅新工艺及其他氧气直接炼铅技术,锌冶炼发展新型湿法工艺。
── 石油化工工业。油气开采应用采油系统优化配置、稠油热采配套节能、注水系统优化运行、二氧化碳回注、油气密闭集输综合节能和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等技术,优化乙烯生产原料结构,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乙烯裂解炉,大型合成氨装置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推广一段炉烟气余热回收技术,以石油为原料的合成氨加快以天然气替代原料油的改造,中小型合成氨采用节能设备和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技术替代传统的固定床造气技术,逐步淘汰烧碱生产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提高离子膜法烧碱比重等措施。
── 建材工业。水泥行业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积极推广节能粉磨设备和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对现有大中型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逐步淘汰机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及其他落后的水泥生产工艺。利用可燃废弃物替代矿物燃料,综合利用工业废渣和尾矿。玻璃行业发展先进的浮法工艺,淘汰落后的垂直引上和平拉工艺,推广炉窑全保温技术、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等。建筑陶瓷行业淘汰倒焰窑、推板窑、多孔窑等落后窑型,推广辊道窑技术。卫生陶瓷生产改变燃料结构,采用洁净气体燃料无匣钵烧成工艺。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以及优质环保节能的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提高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重,延长建筑物的寿命。
── 交通运输。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加快发展柴油车、大吨位车和专业车,推广厢式货车,发展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加快发展电气化铁路,开发交—直—交高效电力机车,推广电气化铁路牵引功率因数补偿技术和其他节电措施,发展机车向客车供电技术,推广使用客车电源,逐步减少和取消柴油发电车;采用节油机型,提高载运率、客座率和运输周转能力,提高燃油效率,降低油耗;通过制定船舶技术标准,加速淘汰老旧船舶;采用新船型和先进动力系统。
── 农业机械。淘汰落后农业机械;采用先进柴油机节油技术,降低柴油机燃油消耗;推广少耕免耕法、联合作业等先进的机械化农艺技术;在固定作业场地更多的使用电动机;开发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机械上的应用。通过淘汰落后渔船,提高利用效率,降低渔业油耗。
── 建筑节能。重点研究开发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设备,供热系统和空调系统节能技术和设备,可再生能源装置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精致建造和绿色建筑施工技术与装备,节能建材与绿色建材,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和标准。
── 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及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推广稀土节能灯等高效荧光灯类产品、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电子镇流器,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实施照明产品能效标准,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
5. 进一步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积极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确保工程实施的进度和效果,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通过实施上述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预计“十一五”期间可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约5.5亿吨。
(三)工业生产过程。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业领域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满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工业产品基本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减少水泥、石灰、钢铁、电石等产品的使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些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 强化钢材节约,限制钢铁产品出口。进一步贯彻落实《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鼓励用可再生材料替代钢材和废钢材回收,减少钢材使用数量;鼓励采用以废钢为原料的短流程工艺;组织修订和完善建筑钢材使用设计规范和标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降低钢材使用系数;鼓励研究、开发和使用高性能、低成本、低消耗的新型材料,以替代钢材;鼓励钢铁企业生产高强度钢材和耐腐蚀钢材,提高钢材强度和使用寿命;取消或降低铁合金、生铁、废钢、钢坯(锭)、钢材等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限制这些产品的出口。
── 进一步推广散装水泥、鼓励水泥掺废渣。继续执行“限制袋装、鼓励和发展散装”的方针,完善对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和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继续执行对掺废渣水泥产品实行减免税优惠待遇等政策,进一步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措施,保持中国散装水泥高速发展的势头。
── 大力开展建筑材料节约。进一步推广包括节约建筑材料的“四节”(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建筑,积极推进新型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大力推广应用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土;积极开展建筑垃圾与废品的回收和利用;充分利用秸秆等产品制作植物纤维板;落实严格设计、施工等材料消耗核算制度的要求,修订相关工程消耗量标准,引导企业推进节材技术进步。
进一步推动己二酸等生产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等国际合作,积极寻求控制氧化亚氮及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 (SF6)等温室气体排放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援助,提高排放控制水平,以减少各种温室气体的排放。
(四)农业。
──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逐步建立健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若干法律为基础的、各种行政法规相配合的、能够改善农业生产力和增加农业生态系统碳储量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农田、草原保护建设规划,严格控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开垦土地,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毁坏草地和浪费土地。
── 强化高集约化程度地区的生态农业建设。通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广化肥、农药合理使用技术,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
── 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和推广利用力度。选育低排放的高产水稻品种,推广水稻半旱式栽培技术,采用科学灌溉技术,研究和发展微生物技术等,有效降低稻田甲烷排放强度;研究开发优良反刍动物品种技术,规模化饲养管理技术,降低畜产品的甲烷排放强度;进一步推广秸秆处理技术,促进户用沼气技术的发展;开发推广环保型肥料关键技术,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少(免)耕技术,增加农田土壤碳贮存。
(五)林业。
──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快林业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制定天然林保护条例、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条例等专项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制,加强执法检查,扩大社会监督,建立执法动态监督机制。
── 改革和完善现有产业政策。继续完善各级政府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绿化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义务植树的多种形式,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的深入发展。通过相关产业政策的调整,推动植树造林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增加森林资源和林业碳汇。
── 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防护林体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抓好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通过有效实施上述重点工程,进一步保护现有森林碳贮存,增加陆地碳贮存和吸收汇。
(六)城市废弃物。
── 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管理的重点由目前的末端管理过渡到全过程管理,即垃圾的源头削减、回收利用和最终的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地规范垃圾产生者和处理者的行为,并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根据新形势要求,制定强制性垃圾分类和回收标准,提高垃圾的资源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严格执行并进一步修订现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评价标准》等行业标准,提高对填埋场产生的可燃气体的收集利用水平,减少垃圾填埋场的甲烷排放量。
── 加大技术开发和利用的力度。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提高国产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促进垃圾焚烧技术产业化发展。研究开发适合中国国情、规模适宜的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技术和堆肥技术,为中小城市和农村提供亟需的垃圾处理技术。加大对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利用的支持力度,加快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步伐。
── 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行环卫行业服务性收费、经济承包责任制和生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等措施,促进垃圾处理体制改革,改善目前分散式的垃圾收集利用方式,推动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
── 制定促进填埋气体回收利用的激励政策。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建设和使用填埋气体收集利用系统。提高征收垃圾处置费的标准,对垃圾填埋气体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给予优惠,对填埋气体收集利用项目实行优惠的增值税税率,并在一定时间内减免所得税。
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
(一)农业。
── 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着力搞好田间工程建设,更新改造老化机电设备,完善灌排体系。继续推进节水灌溉示范,在粮食主产区进行规模化建设试点,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继续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区。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加大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盐碱和渍害治理力度,加快丘陵山区和其他干旱缺水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
── 推进农业结构和种植制度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扩大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种植,促进种植业结构向粮食作物、饲料作物和经济作物三元结构的转变。调整种植制度,发展多熟制,提高复种指数。
── 选育抗逆品种。培育产量潜力高、品质优良、综合抗性突出和适应性广的优良动植物新品种。改进作物和品种布局,有计划地培育和选用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
── 遏制草地荒漠化加重趋势。建设人工草场,控制草原的载畜量,恢复草原植被,增加草原覆盖度,防止荒漠化进一步蔓延。加强农区畜牧业发展,增强畜牧业生产能力。
── 加强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展包括生物技术在内的新技术,力争在光合作用、生物固氮、生物技术、病虫害防治、抗御逆境、设施农业和精准农业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搞好大宗农作物、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扩繁推广。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提高农业应用新技术的能力。
(二)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
── 制定和实施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法》,制定湿地保护条例等,并在有关法津法规中增加和强化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条款,为提高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供法制化保障。
── 强化对现有森林资源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对天然林禁伐区实施严格保护,使天然林生态系统由逆向退化向顺向演替转变。实施湿地保护工程,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遏制湿地面积下滑趋势。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提高自然保护区质量,建立保护区走廊。加强森林防火,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预测预报、监测、扑救助、林火阻隔及火灾评估体系。积极整合现有林业监测资源,建立健全国家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加强森林病虫害控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及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综合防治,扩大生物防治。
── 加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研究与开发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技术,研究选育耐寒、耐旱、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提高森林植物在气候适应和迁移过程中的竞争和适应能力。开发和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技术,特别是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等相关技术,降低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加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包括森林环境、荒漠化、野生动植物、湿地、林火和森林病虫害等监测技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体系,提高预警和应急能力。
(三)水资源。
── 强化水资源管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治水思路,在加强堤防和控制性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退田还湖(河)、平垸行洪、疏浚河湖,对于生态严重恶化的河流,采取积极措施予以修复和保护。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以流域为单元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度。注重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改变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错误观念,从传统的“以需定供”转为“以供定需”。建立国家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建设南水北调工程,通过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联通,逐步形成“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加强水资源控制工程(水库等)建设、灌区建设与改造,继续实施并开工建设一些区域性调水和蓄水工程。
── 加大水资源配置、综合节水和海水利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力度。重点研究开发大气水、地表水、土壤水和地下水的转化机制和优化配置技术,污水、雨洪资源化利用技术,人工增雨技术等。研究开发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技术,开发灌溉节水、旱作节水与生物节水综合配套技术,重点突破精量灌溉技术、智能化农业用水管理技术及设备,加强生活节水技术及器具开发。加强海水淡化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
(四)海岸带及沿海地区。
──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结合沿海各地区的特点,制定区域管理条例或实施细则。建立合理的海岸带综合管理制度、综合决策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海岸带开发和保护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综合管理示范区。
── 加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技术研发,主要包括沿海红树林的栽培、移种和恢复技术,近海珊瑚礁生态系统以及沿海湿地的保护和恢复技术,降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加快建设已经选划的珊瑚礁、红树林等海洋自然保护区,提高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能力。
── 加强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增设沿海和岛屿的观测网点,建设现代化观测系统,提高对海洋环境的航空遥感、遥测能力,提高应对海平面变化的监视监测能力。建立沿海潮灾预警和应急系统,加强预警基础保障能力,加强业务化预警系统能力和加强预警产品的制作与分发能力,提高海洋灾害预警能力。
── 强化应对海平面升高的适应性对策。采取护坡与护滩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提高设计坡高标准,加高加固海堤工程,强化沿海地区应对海平面上升的防护对策。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对已出现地下水漏斗和地面沉降区进行人工回灌。采取陆地河流与水库调水、以淡压咸等措施,应对河口海水倒灌和咸潮上溯。提高沿海城市和重大工程设施的防护标准,提高港口码头设计标高,调整排水口的底高。大力营造沿海防护林,建立一个多林种、多层次、多功能的防护林工程体系。
三、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
── 加强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与协调。深化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努力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指导方针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提出的要求,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引导,健全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完善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在各地区和各部门的整体布局,进一步强化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气候变化科技资源的整合,鼓励和支持气候变化科技领域的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应对和解决气候变化方面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 推进中国气候变化重点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加强气候变化的科学事实与不确定性、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社会成本效益分析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选择与效果评价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中国气候观测系统建设,开发全球气候变化监测技术、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和气候变化适应技术等,提高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履行国际公约的能力。重点研究开发大尺度气候变化准确监测技术、提高能效和清洁能源技术、主要行业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与处置利用技术、生物固碳技术及固碳工程技术等。
── 加强气候变化科技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气候变化科技领域的人才培养,建立人才激励与竞争的有效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学术环境和氛围,特别重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够引领学科发展的学术带头人和尖子人才,鼓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加强气候变化的学科建设,加大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整合力度,在气候变化领域科研机构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提高中国科学家的研究水平和中国主要研究机构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气候变化科技管理队伍和研发队伍,并鼓励和推荐中国科学家参与气候变化领域国际科研计划和在相关国际研究机构中担任职务。
── 加大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政府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相对稳定的政府资金渠道,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使用高效,发挥政府作为投入主渠道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各界资金投入气候变化的科技研发工作,将科技风险投资引入气候变化领域。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引导中国企业加大对气候变化领域技术研发的投入。积极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等双边和多边基金,支持中国开展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四、气候变化公众意识
── 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各级政府要把提高公众意识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决策者的气候变化意识,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全球气候变化意识的干部队伍;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宣传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
──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利用图书、报刊、音像等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各阶层公众进行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活动,鼓励和倡导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倡导节约用电、用水,增长垃圾循环利用和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等;在基础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中纳入气候变化普及与教育的内容,使气候变化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举办各种专题培训班,就有关气候变化的各种问题,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有关气候变化的科普学术研讨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一步充实现有气候变化信息网站的内容及功能,使其真正成为获取信息、交流沟通的一个快速而有效的平台。
── 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公众和企业界参与的激励机制,发挥企业参与和公众监督的作用。完善气候变化信息发布的渠道和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增加有关气候变化决策的透明度,促进气候变化领域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发挥民间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促进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
──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气候变化公众意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借鉴国际上好的做法,完善国内相关工作。积极开展与世界各国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出版物、影视和音像作品的交流和交换,建立资料信息库,为国内有关单位、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查询、了解气候变化相关信息提供服务。
五、机构和体制建设
── 加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应对气候变化涉及经济社会、内政外交,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担任组长,曾培炎副总理、唐家璇国务委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 建立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系。建立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方案》的相关内容,组织协调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协调本地区各方面的行动。建立地方气候变化专家队伍,根据各地区在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加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协调,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
── 有效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收取一定比例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用于建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并通过基金管理中心支持气候变化领域的相关活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建立,对于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工作,提高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保障《国家方案》的有效实施,缓解气候变化领域的资金需求压力,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五部分 中国对若干问题的基本立场及国际合作需求
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造成的,其影响已波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国际社会广泛合作。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并落实本方案,中国愿与各国加强合作,并呼吁发达国家按《气候公约》规定,切实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承诺,提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一、中国对气候变干问题的基本立场
(一)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方面。《气候公约》附件一缔约方国家应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率先采取减排措施。发展中国家由于其历史排放少,当前人均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比较低,其主要任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将根据其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等措施,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二)适应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措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过去,适应方面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根本改变。国际社会今后在制定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文书时,应充分考虑如何适应已经发生的气候变化问题,尤其是提高发展中国家抵御灾害性气候事件的能力。中国愿与国际社会合作,积极参与适应领域的国际活动和法律文书的制定。
(三)技术合作与技术转让。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应加强国际技术合作与转让,使全球共享技术发展所产生的惠益。应建立有效的技术合作机制,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的研发、应用与转让;应消除技术合作中存在的政策、体制、程序、资金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障碍,为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提供激励措施,使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在实践中得以顺利进行;应建立国际技术合作基金,确保广大发展中国家买得起、用得上先进的环境友好型技术。
(四)切实履行《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义务。《气候公约》规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原则和承诺,《京都议定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发达国家2008-2012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各缔约方均应切实履行其在《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的各项承诺,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其率先采取减排温室气体行动,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的承诺。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国家,将认真履行其在《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的义务。
(五)气候变化区域合作。《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设立了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体法律框架,但这绝不意味着排斥区域气候变化合作。任何区域性合作都应是对《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替代或削弱,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各方面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推动务实的国际合作。中国将本着这种精神参与气候变化领域的区域合作。
二、气候变化国际合作需求
(一)技术转让和合作需求。
── 气候变化观测、监测技术。主要技术需求包括:大气、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观测技术,气象、海洋和资源卫星技术,气候变化监测与检测技术,以及气候系统的模拟和计算技术等方面,其中各种先进的观测设备制造技术、高分辨率和高精度卫星技术、卫星和遥感信息的提取和反演技术、高性能的气候变化模拟技术等都是中国在气候系统观测体系建设方面所急需的,是该领域技术合作需求的重点。
── 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技术。中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重大技术的需求十分强烈。主要技术需求包括:先进的能源技术和制造技术,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高效交通运输技术,新材料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技术等方面,其中高效低污染燃煤发电技术,大型水力发电机组技术,新型核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节能技术,洁净燃气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技术,燃料电池和氢能技术,高炉富氧喷煤炼铁及长寿命技术,中小型氮肥生产装置的改扩建综合技术,路用新材料技术,新型墙体材料技术等在中国的应用与推广,将对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产生重大影响。
── 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主要技术需求包括: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农业技术,工业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工业与生活废水处理技术,居民生活节水技术,高效防洪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农业育种技术,新型肥料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林业与草原病虫害防治技术,速生丰产林与高效薪炭林技术,湿地、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技术,洪水、干旱、海平面上升、农业灾害等观测与预警技术等。如果中国能及时获得上述技术,将有助于增强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二)能力建设需求。
── 人力资源开发方面。主要需求包括: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减缓和适应的政策分析、信息化建设、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培训、国际交流、学科建设和专业技能培养等能力建设。
── 适应气候变化方面。主要需求包括:开发气候变化适应性项目,开展极端气候事件案例研究,完善气候观测系统,提高沿海地区及水资源和农业等部门适应气候变化等能力建设。
── 技术转让与合作方面。主要需求包括:及时跟踪国际技术发展动态,有效识别与评价气候变化领域中的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技术转让与合作的对策分析,提高对转让技术的消化和吸收等能力建设。
── 提高公众意识方面。主要需求包括:制定提高公众气候变化意识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宣传教育网络和机构,培养宣传教育人才,面向不同区域、不同层次利益相关者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气候变化知识,引导公众选择有利于保护气候的消费模式等能力建设。
── 信息化建设方面。主要需求包括:分布式的气候变化信息数据库群,基于网络的气候变化信息共享平台,以应用为导向的气候变化信息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公益性信息服务体系和发展产业化信息服务体系,国际信息交流与合作等能力建设。
── 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方面。主要需求包括:满足清单编制需求的统计体系,确定主要排放因子所需的测试数据,清单质量控制、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性评价、未来温室气体排放预测等方法,以及国家温室气体数据库等能力建设。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ICP备050523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