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0日电湖南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昨天联合下发通知,对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刑事诉讼、行政复议程序等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上月成立的湖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具有较强的跨地区机动作战能力和人力、装备优势,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又一支重要力量。
通知规定,直属公安局除具有市、州公安机关的刑事、行政执法权外,可以管辖本省范围内的重大刑事、行政案件,其办案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省厅直属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由直属公安局向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市、州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对直属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该直属公安局隶属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