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部打乱重新划分?还是局部调整分大调畸?
目前我国省级政区大部分还是比较合理的。即使实行省县直辖,大部分也是基本具备条件的。人口超过5000万的只有9个,面积超过30万的也只有8个,而且青藏地区地广人稀可以不动。所以,我还是主张局部分大调畸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全部打乱重新划分。
二,是七十个左右合适?还是五十个左右合理?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和经济体制转型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关健时期 ,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是至关重要的.成倍地增加新的省级政区不但会造成经济停滞不前和社会动荡不安,,而且会增加中央管理上的难度。所以,我还是主张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三分之一左右的省级政区比较合理可行。
三,是多边析置新省好?还是大省直接分出好?
目前我国省级政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部分省区面积太大,人口太多,奇形怪状.不利于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针对这些突出问题, 根据海南,重庆和流产的三峡省的设立的经验教训来看,跨省调整的难度是相当大的。所以,我还是主张尽量以直接拆分大省为主,适当调整畸省为辅。包括省界,省会,省名尽量少动为宜。
四,是限定人口最高3000万合适?还是平均人口3000左右合理?
人口分布不均,地形差异很大,这就是国情.人口稠密地区,东部地区以浙江省为例,人口近五千万,面积十万多一点,是比较标准的.根本没有必要以3000万人口为上限去分它,所以,我认为东部平均4000万,西部平均2000万,全国平均3000万就可以了。
五,省会城市是选择偏于一方的最大城市合适?还是地理交通中心城市合适?
省会城市是为全省服务的,能成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地理中心当然是最理想的。但如果最大的城市明显偏于一方,就不利于全省的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以及省县直辖。所以,我还是主张宁愿选择处于地理交通中心的中等城市(50万以上人口即可)也不选择太偏的特大城市。特大城市作为全省的经济中心也是完全可以的。
以上五条既是省级区划的关键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问题,希望网友们好好地,深入地讨论,以便能达成共识!
[ 此帖被牛牛在2009-07-28 19:2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