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下批文:
题材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人民政府
来源网站发布日期: 2011-05-18
所属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文 号: 固政发〔2011〕69号
关 键 词: 乡镇行政区划;固原市;行政区划调整;人民政府驻地;行政区域;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场所;生活秩序;相关资料; 公文发布日期: 2011-05-18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原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来源:固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原文链接 >> 网页快照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原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固政发〔2011〕69号
原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固原市原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宁政函[2011]70号)精神,现就原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一)同意撤销清河镇、官厅乡,以原清河镇、官厅乡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官厅镇,镇人民政府驻地沙窝村。
(二)同意设立黄铎堡镇,将三营镇西部黄铎堡、农科、黄湾、白河、张家山、杨圈堡、北庄、南城、老庄、金堡、曹堡、何沟12个村和头营镇陈庄、山岔、穆滩、铁沟4个村地域划归新设立的黄铎堡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地黄铎堡村。
(三)调整后的三营镇、头营镇政府驻地不变。
(四)新设立的官厅镇、黄铎堡镇政府办公场所建设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
二、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必于5月31日前完成部分行政区域区划调整工作,并将调整后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总结及时报区、市民政厅(局)。
(二)要抓紧勘定相关调整后的乡(镇)级行政区域界限,以确保区划调整后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
(三)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做好督查落实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http://govinfo.nlc.gov.cn/nxfz/xxgk/gyszfxxgkw/201107/t20110728_946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