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区划层级确实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它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这个论坛的会员都是对地理区划感兴趣的朋友,大家的话题自然主要就是关于区划的,至于制度改革当然还有其它很多问题,大家可能不愿意过多涉及。
楼主用军队和司法系统来比喻好像有些不太恰当。
军队是专业组织,为了保证战斗力就要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命令,违抗军令要受到军法处罚。作为政府官员,上级不应该强迫下级服从,下级也不应该无条件服从上级。
而司法系统本就应该独立,不管区划分几级,如果司法系统分四级是合理的,就保持四级
另外美国经过近年的几次战争得出结论,未来不会有大规模的陆军作战,所以考虑撤销师级,发展旅级。这说明即使是军队的层级,也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