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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建议采用面积×人口作为行政区划规模的参考指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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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9-10-27
如果这么计算   临海的省份面积,需要加上海域面积,才比较科学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9-10-27
数学的层面我们根本无需去讨论什么,我们也无需将这样的公式推广到各个领域,这个公式也不会是万能公式。我们要讨论的其实是它到底能不能有效的拟合现实情况的问题。

经过我多方考证得出来的结论是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客观的情况的,比如采用并县制度(分地、并县或联县)那么结合我对现实的考虑,我觉得全国分成1000个县左右比较合理,那么县的规模就应该是120万万,考虑低密度地区阿拉善盟的情况,阿拉善盟的面积267574平方千米,人口18万,计算出来约分成两个县,其中左旗80412平方千米,人口14万,刚好相当于一县的规模,而右旗和额济纳旗人口都只有两万,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旗也比较合适,其规模也刚好。由此看来在低密度地区的拟合情况也算比较合理的。我打算有机会按照这个模式建立一个全国的并县方案图,预计全国分成1000县,县120万万,每县分24乡乡0.2万万,每乡分20村,村5万。前期工作本来做了一点了,不过家中的电脑硬盘寿命到了,数据都没有了(实在可惜)。而且特别的是分乡镇的数据采集比较难,手头的都不完善,而五普的则有点过期了。这个事情只有等六普的数据下来再说了
[ 此帖被youyuan在2009-10-27 17:1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9-10-27
引用第25楼thinkpad于2009-10-27 09:49发表的  :
如果这么计算   临海的省份面积,需要加上海域面积,才比较科学


我这里考虑的只是管理复杂性,是对行政建制的必要性的度量,并不涉及过多的内容,至于临海省份的海域的面积的计算目前是去掉不算的,要算也只能算相当于内水的面积,因为更大的海域面积是无需行政建制的。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9-10-27
鄙人佩服!行政还要用公式来计算!
地区还是撤不得
城市分为:都、市、城、镇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9-10-27
引用第25楼thinkpad于2009-10-27 09:49发表的  :
如果这么计算   临海的省份面积,需要加上海域面积,才比较科学

按LZ的理论,海面上人口为0,所以规模为0,算不算都一样。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9-10-27
n到底咋算的,我怎么看不懂
给个计算公式?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9-10-27
19楼的兄弟是位明白人,也是之前youyuan1688出名的原因,哈哈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9-10-27
引用第30楼玉宇清澄于2009-10-27 11:54发表的  :
n到底咋算的,我怎么看不懂
给个计算公式?


顶楼的公式还不清楚呀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9-10-27
引用第31楼玉宇清澄于2009-10-27 11:55发表的  :
19楼的兄弟是位明白人,也是之前youyuan1688出名的原因,哈哈


我才不是自我认证的,当然你要我举很多例子,那很多证据来我的确做不到倒是真的,毕竟不是学考据的,但是要是不合逻辑的无理取闹,咱也不怕谁不是吗

这个本来只是一个建议,我很早就有过类似的想法,但觉得计算起来麻烦,这么多年不用数学,数学方面的东西也忘了不少,最近又回过头来看一下,其实还是能建立数学模型的,计算起来也未必就复杂,所以才作为建议写出来,那时候还没有认真去研究的。

现在研究了多一点了,这样的拟合效果真的可以呢,我过去做过分地的方案(只做了华东的,其它的还没有来得及,后来就觉得用联县可能更好)其均衡性我觉得完全可以用这个公式去衡量的。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9-10-27
引用第28楼别人于2009-10-27 10:35发表的  :
鄙人佩服!行政还要用公式来计算!


只是一个参考的衡量指标,不求划一的,具体的行政区划需要考虑的东西很多的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9-10-27
如果面积太大,就应该再乘以一个小于一的系数,系数随面积增大而减小;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外来人口较多,应该在人口基础上乘以一个大于一的系数,系数与经济水平成正比。
唐虞夏商周秦楚 汉魏晋宋齐梁陈
赵燕秦魏周隋唐 齐梁唐晋汉周宋
震辽金元明顺清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9-10-27
引用第33楼youyuan于2009-10-27 17:25发表的  :
我才不是自我认证的,当然你要我举很多例子,那很多证据来我的确做不到倒是真的,毕竟不是学考据的,但是要是不合逻辑的无理取闹,咱也不怕谁不是吗
这个本来只是一个建议,我很早就有过类似的想法,但觉得计算起来麻烦,这么多年不用数学,数学方面的东西也忘了不少,最近又回过头来看一下,其实还是能建立数学模型的,计算起来也未必就复杂,所以才作为建议写出来,那时候还没有认真去研究的。
.......


youyuan君,我可没说您自我认证,我说您自我论证。”自我论证“和”自我认证“的差别太大了

(千万别再跟我说”自我论证和自我认证是一个意思,在我的词典里它们就是一个意思“这类的youyuan1688式语言,小妹我抵挡不来)

当然,若论自我认证,您也是天下第一人。能随便用一句”说文的解释不知从何而来“,就彻底推翻训诂学基础文献对于古字的解释,对而将您自己臆想的解释加以justification,除了您还有谁能如此霸气呢?

也许您和其他一些坛友想指责我在无理取闹地破坏讨论气氛,对不起,我觉得您的论题是很好的,也很有讨论价值,但我只是实在不想看到您用如此态度去与善良谦和的坛友们进行争辩。

自我论证和强词夺理,才是对一场良性讨论的最严重破坏。很多您发起的、本该是健康而有益的讨论最后都因为您的自我论证变成一场rat race式的抬杠,这是我所多次目睹的事实。

PS:过去常常自诩”我对数学有比较深刻的理解“的youyuan君,为何忽然间”数学方面的东西忘了不少“呢?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9-10-28
回 36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说文那样的书你觉得是不可反驳的,那么我引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你为什么就会讥笑呢,我看过很多书本对各种东西的命名,甚至小时候的玩伴对各种东西的命名,命名这个东西,只要合理就会流传,流传就会改变。汉字就是对它本意代表的事物的一种命名,说文中的字毕竟不是许慎自己发明的,那些字本来的创制时候是怎么个想法,后来意思转换以后,其转换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许慎也只是根据自己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的推断而已。李时珍也一样,我的也一样,那么就看谁合理,谁的更有说服力罢了。我们引用说文上的说法,无非是因为说文比较古,而且被证明是比较可信的,拿出来用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这个就和引用一句名言一样,无非就是增加其可信度,但无论怎么增加,这些结论都不能算是被确凿的证明了的。

至于你说的自我认证云云,呵呵是我打错字了,你觉得会有自我认证这种说法么,我也不是什么认证机关,你虽然有考据的天赋,对人情事故懂得却并不多呢,你能想到一个错字能错成这样么。

“我对数学有比较深刻的理解”这个说的是理解,数学的基本思想是不会忘记的,但是具体的数学演算,长时间不做了就不行了,比如这个人口×面积如何测算规模大小的问题,在过去应该不用想就得出来的,而现在则想了几次,前后拖了很长时间。
[ 此帖被youyuan在2009-10-28 09:2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9-10-28
回 37楼(youyuan) 的帖子
您觉得自我论证有益处,就继续您的自我论证;觉得吹牛(恕我直言)有意思,就继续吹;觉得随便攻击贬低他人能交到更多朋友,就继续那么做下去,我是无意干涉您的。

您还是那样永远都不肯正视自己的错误。“自我论证”打成“自我认证”,这是一个打错的字,承认了,就行了,而居然能扯到“你人情世故懂得不多”,好像您打错了字,我指出了,最后倒是我有问题。多么典型的youyuan风格。认个错难于登天,连一个错别字都能指责到别人身上,更不要说那些一时辩不清楚的逻辑与数学问题了

多说无益,我只想再次重申,继续这样下去,您的一切有价值的思想与灵感,最后都会在讨论中被您自己的不良态度所掩盖;在坛友们的眼中,您将不再是一个敢于思考的年轻人,而是一个半斤鸭子四两嘴,胡搅蛮缠唯我独尊的浅薄之辈,我想这是您的悲哀。我呢,我本来就浅薄,从无任何有益处的思想,本来就是拌嘴抬杠派,所以您就甭冲我讲人情世故了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9-10-28
LZ致命的硬伤就是不合时宜的挑战权威。记住,我们是有身份的,这个不好说。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9-10-28
回 38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你的无非是穷人骄于人还是富人骄于人的论断而已,“觉得随便攻击贬低他人能交到更多朋友”呵呵这样无理的话都能拿出来说,还能让我说什么呢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9-10-28
回 39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我从来不想挑战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是权威,更不知道什么是身份,在这样的论坛中我眼中只有一个--学术;至于有人说的朋友,在这样的论坛中我觉得朋友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有共同兴趣的人,如果朋友是为了拉帮结派互相吹捧,我个人从来不需要这样的朋友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9-10-28
支持楼主这一科学而且简便的方法。
省的规模大小主要是指人口和面积。
人口是第一资源,土地是第二资源。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9-10-29
又做了一点点思考,如果不考虑绝对的规模比只考虑相对值,因为lg 规模数 = lg面积 +lg人口那么我们能不能这样来看呢:
1.面积和人口的线性公式的来源一般的假设是这样的:
a.假设几个政区的规模是一样的(如果加上假设政区之间的规模数是正比的,则可以假设几个政区的规模比)
b.假设政区的规模是可以用面积和人口线性计算得出的
然后通过线性回归就可以得到面积和人口之间的系数了。
当然也可以用其它方法,比如直接的二元线性回归,也是可以得出一个系数来的,不过那样更没有说服力。等等

2.面积和人口乘积的公式因为lg 规模数 = lg面积 +lg人口所以我们一样可以采用二元回归来做
a.假设几个政区的规模是一样的(这里不能假设政区之间的规模数是正比的,但采用这种方法也是可以的只是关系的计算比较复杂一点)
b.假设政区的规模的对数是和面积、人口的对数成线性关系的。
然后同样通过线性回归可以得出一个系数来,如果我们取得巧一点,是可以使系数是非常接近于1的,那样我们就可以证明在那样的前提下,这个公式是好使的了。
可惜这个公式是灵光一闪想出来的,太急躁的就写出来了,就没有走这样的道路,呵呵。这样的证明也并不具有数学上的价值(因为我们的前提并没有客观真理性,或者说不是公理,而只是普通的假设)。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9-10-29
还有一点值得强调的是,我觉得用我这个公式来测度,只能测得在某个地方建立某级政府的合适性,并不能测算其管理人员的数量。人口多而面积小,人口少而面积大的地方建立同样等级的政府可能是合适的也符合均衡性原则,但其管理人员的人数是否应该一样多,这个大体还要视情况而定的。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9-10-29
Re:回 39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引用第41楼youyuan于2009-10-28 14:22发表的 回 39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
我从来不想挑战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是权威,更不知道什么是身份,在这样的论坛中我眼中只有一个--学术;至于有人说的朋友,在这样的论坛中我觉得朋友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有共同兴趣的人,如果朋友是为了拉帮结派互相吹捧,我个人从来不需要这样的朋友

对不起,偶该打酱油去了!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9-10-29
引用第43楼youyuan于2009-10-29 14:17发表的  :
然后同样通过线性回归可以得出一个系数来,如果我们取得巧一点,是可以使系数是非常接近于1的,那样我们就可以证明在那样的前提下,这个公式是好使的了。
.......

我晕,为了等于1而等于1,主观到这程度,我没话说了。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9-10-29
规模系数,毫无疑问要采用线性的方式来表达。不管怎么样,分为若干小单位的大单位的规模应当等于各小单位的总和。
而且有一点,算出来的结果应该是没有单位的结果。

个人认为,最佳的公式应当是

   聚居人口/聚居人口基准+散居人口/散居人口基准+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基准
+聚居区域面积/聚居区域面积基准+散居区域面积/散居区域面积基准+无人区域面积/无人区域面积基准
+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由以下系数决定:边境否、民族地区否、交通密度等。

假设,聚居人口基准为100万人;散居人口基准为30万人;流动人口基准为500万人次;聚居区域面积基准为1000平方公里;散居区域面积基准为5000平方公里;无人区域面积基准为50000平方公里。
那么一个政区,聚居区有3000平方公里居住着1200万常住人口和每年300万人次旅游者;散居区有3000平方公里居住着300万人;另有近海、江面、湖泊等无人区域200平方公里;用德尔菲法分析得来该区域的修正系数累计为0.02
那么该区域的规模为1200/100+300/30+300/500+3000/1000+3000/5000+200/50000+0.02=1.2+10+0.6+3+0.6+0.002+0.02=15.422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9-10-29
引用第32楼youyuan于2009-10-27 17:19发表的  :
顶楼的公式还不清楚呀

1 四川 8529 48 409392 17.1

这个17.1推演一下,我学习学习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9-10-29
回 47楼(東七區) 的帖子
跟我的想法一样,必须有基准值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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