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太多的行政区划方案了,也看过不少讨论行政区划的书籍(尤其是历史上行政区划方面的),却很少发现有人去认真研究影响最终决定行政区划的因素有哪些》他们是怎么起作用的,这些因素随着历史的发展是否在变化,是否在不断增加新的因素?哪些因素仅仅是短期的,可以采用权益措施就可以解决的?哪些是长期的,甚至决定性的?
联邦制下的行政区划和中央集权下的行政区划,他们分别受到哪些哪些因素的影响?
地方自治对行政区划层次和幅度的要求,是否和加强中央权力的行政区划的要求是否相同,是否可以分开,相互制约。
一定要设计一个符合形式美感的行政区划方案吗?
行政区划的稳定性与遂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之间的关系?
作为一种行政区划或一种行政建制的管理区域的“市”, 和作为一种聚落的“市”(我们更多的时候用“城市”一词来表示)的关系是很微妙的。
一种行政建制的管理区域的“市”, 其实和从前的县和府州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区域划分而已。而作为一种聚落的市,却远没有那么简单。城市的高速发展,城市与乡村或城市之间的联系都在不断发生变化。
把动态的城市空间作为相对静态的行政管理区域划分的标准,其结果只能是行政区划的动荡不安。
直辖市的行政区划就是一个例子。今天,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的空间范围和影响不断的扩张,例如机场、港口、绕城公路等等不断变化出现,面积高达1万平方千米的直辖市也不可能承受得住这些变化,更何况那些那些面积不到1千平方千米的大型城市(即一些地级市),因此和许多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不断变化的大型城市想成为直辖市一样,许多中小城市通过撤县(包括县级市)设区的方法来扩大城市所在的行政建制的管理区域,也就很正常了。
今天一些大城市的空间规模和空间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的一县一府的行政区域范围,甚至超越省界。我们不能把一个城市简单的理解成行政建制中的街道连绵建成区,也要看到,机场、港口、郊县(或郊区)的工厂,四面八方延伸的公路、铁路,各种从城市向周边延伸的公共基础设施,也是一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卫星城和中心城的关系,与传统行政管理中的同级政府(县与县)或上下两级政府(县与府州郡省)的关系根本不一样,不可能通过将卫星城所在的行政区域从属于中心城所在的行政区域(如直辖市和地级市中的高级市管低级市、市管区或镇)就能够解决的。
行政区划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分区治理,因此主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土地面积和人口。这并不是说不应该从这个区域范围内人民的活动和生活性质考虑,比较古代也有军事性的政区。但是这不应该成为行政区划的主要因素。因此城市的发展应该在某种程度独立于行政区划的变动。我想县辖市(县域范围内的城市)之所以较好,可能就出于这个原因吧。
想通过行政区划来解决城市发展的空间规模问题,一直我们中国的一个主导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和其把市民看成真正的国民(或者把城市化当做人类生活唯一进步方向)这种思想有关系。
但是行政区划并不仅仅是服务于一时的经济发展,同时也是许许多人的感情文化影响要素。
要想稳定行政区划,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厘清行政区划和城市空间规模的关系。这不是通过增设直辖市、实现省管县(即废除市管县)就能够彻底解决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城际铁路作为未来中国交通的一个发展方向,城际铁路的路线和停靠站设置就是一个关键问题。在以前,作为一种交通途径的城际铁路可能仅仅是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民出行选择,而在现代,则成为一个城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城际铁路延伸到哪里就可以把城市的空间扩展到哪里,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和城际铁路的路线和停靠站有关。对小城市来说,是否和大城市保持密切的经济联系,是维持自己生存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如果能够成为一个大城市的卫星城,那么其关系又将不一样。但是这和行政区划的变动联系又有多大?
为什么人们在讨论市制的时候,却根本不去关心城市的空间特性和空间规模变化?
难道城市如乡村一样,具有相同的空间特性,仅仅是人口密度高?
希望大家多多给予意见!!
谢谢!!
[ 此帖被linpengbing在2010-06-09 17:5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