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历史上是一个农业国,耕地面积决定人口分布。
而行政区的重要职能是管人。
那么,可以从耕地面积来分析行政区划划分的合理性。
目前我国耕地面积是18.27亿亩(2006年10月31日),相当于120万平方公里。
除西部面积大省(耕地小省)外,可以从耕地面积作为基础,看待行政区划设置的合理性。
除城市外,各省县的耕地面积(按单位耕地养活100万人口计算)应当适当。
对于人口较少,但耕地面积较多的,省县应该保留(哪怕人口再少,也应该保留)----------以能养活100-150万人口的耕地面积设置县。
对于人口较多,但耕地面积特少的(如城市),按人口标准设置行政区。----------------------以人口100-150万人口标准设置城市建制。
对于人口适中,耕地面积适中的,-------------------------以100-150万人口标准设置县。
同时,我国耕地面积已经不足以养活中国人口了。
是不是可以设置其他企业型的行政单位,开往国外,开拓国人的生存空间和粮食资源空间。引导企业搞农业。
2008年,我国的粮食产量目标是超万亿斤。人均占有量是769斤。平均亩产547斤。
以人均消耗1斤粮食计算,年需粮食720斤。
而粮食安全的可靠标准是,人均占有一个半的口粮(其实应该达到2个人的口粮)。那么720*1.5*13亿人=1.4万亿斤(绝对安全的粮食超量是2万亿斤)。
那么,我国缺粮0.4-1万亿斤粮食。
需要新增耕地面积10亿亩耕地,相当于70万平方公里的耕地(至少1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可惜不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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