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3楼天地人和于2010-06-03 13:57发表的 回 12楼(youyuan) 的帖子 :
山东有着华北平原自然村落较大较集中的特点,非南方山村或水田能比,山东的很多行政村即是较大的自然村(或加周边个别小村落),还有不少较大的达近万人的自然村镇拆分成3几个行政村的,为何不进一步合并行政村,规模和特点使然。
总的来说,自然村行政村合并不可能脱离实际没有限度,也就是说高级组织和下级组织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镇合并到一个县5、6个,那么其与村之间必定会有一级或实或虚的组织。
首先说一下规模的问题,你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否则泛泛的说,各地规模不一显然说不清楚的
一般来说,以前是采用低十进制管理的,也就是说以前采用的是一个上级管理稍低于10个下级的管理方案,实际平均下来可能在七八个下级的样子。现在适合采用低30进制管理,也就是一个上级管理20-30个下级左右,这样就形成了三倍差。
以江苏为例,以前一般一个村管理七八个小组,每个小组不足百人;现在是二合一,每个村管理十四五个小组。因为形成了三倍差的问题,实际管理的时候是三个小组由一个人管理的,这样每个村实际上是分成了五六个部分,这样以来幅度就小了。按照低30进制管理的现实要求,就是现在的三个村再合成一个村也不存在问题。南通很多地方就是这样实践的,他们那一个村管60个村民小组,五六千人,治理的也非常好。
正因为村的编制不足,又导致了镇管村在幅度上存在问题,本来按照低30进制管理,一个乡镇应该管理二三十个村,现在就不得不管理五六十个村甚至七八十个村了。这个幅度就显得大了,就得设置虚级来管理了。
但是也正如前述,乡镇也只有合并到这么大的规模,才是稳定的,而这个规模是什么呢,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会更明白。古代(秦汉)的县一个县就是十万人左右,恰好和现在合并后的乡镇相当!这绝对不是简单的巧合。